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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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三十三条 鉴定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人保证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保证出庭作证,如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六条 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涉及...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二条 以动产作为证据的,...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 |
回覆:【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