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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三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监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二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一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二节  股东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零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

回覆:【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公司法(2023)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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