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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基本约定
厲鬼 十一級
1樓 發表于:2024-4-14 14:33
厲鬼 十一級
2樓 發表于:2024-4-14 14:34
既然你们彼此确立了亲密关系,那么你们就会有一个怎么维护关系的问题,而要维护关系,那么就一定要有对关系的共识。
 
所谓对关系的共识,是指因为这个关系的存在,你们各自所需要遵守的一些没有这个关系的其它人并不需要遵守的约定。
 
你们以后会经常发现,正是这些特殊约定在得到执行的事实,在不断给你们“这个关系确实存在”的实在证明,击退你们各种“形同陌路”的自我怀疑——很多时候这甚至是唯一的依据,是你在痛苦的流沙里能够得着的唯一绳索。
 
而同样的,这些特殊约定没有得到执行,也就可以给你一个明确的证明——你们的关系的特殊性,或者说这关系本身,已经结束了。
 
举个例子——约定每天互相说晚安。
 
雷打不动,每天互相说晚安。只要这晚安礼还在继续,那么无论你们关系有多么糟糕,刚刚有多大的矛盾,都表示你们的关系还在得到最基本的遵守,对方还在做最基本的努力。一切还可以按照“彼此有爱”的前提来考虑和商量。
 
不用任何人来提醒,到时候你们听到这一声晚安,自然就会得到最基本的温暖。这温暖自然而然的会唤起爱的情绪,把人的思维转向良善的方面。这虽然不一定意味着问题肯定得到解决,但已经是其得到解决的最好条件了。
 
这就叫爱的基本约定,这是爱的实践里最基本、也是最首要的部分。
 
它往往是自然而然的自发形成的,所以一般人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例如,彼此表白之后改以昵称或者彼此专用的称呼用于私下互相称呼,就是一种无形的基本约定;一些日常相处形成的常规——例如“一方总是会骑车接另一方下班”或者“双方总是会一起吃晚饭”也是这种无形的基本约定。
 
但这些没有基本法保护的自发的基本约定,本质上并没有“只要有爱就必须得到遵守”的明确共识来保护,于是它们很容易就被一时忙碌、一时走神而被忽略,甚至被一时误会而干扰。发生一次就有遗毒,漫不经心的任其反复发生,你们的关系就会剧毒攻心,药石罔效,毒发身亡。
 
所以,你们有必要对基本约定本身有明文的、自觉的规定。以下就是一些关于基本约定的原则指引:
 
1)基本约定必须足够清晰而没有争议。
 
很多人会想要趁机在这里加入“只准喜欢我一个”、“永远不能背叛我”、“永远对我好”这类条目,但这些条目却是没有清晰定义的。一旦把这些条目加入基本约定,那么一定会引发无穷无尽的关于是否得到履行的争议。
 
这些争议即使不是不能解决,至少也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和成本,更何况有一些很难解决。不能解决的这些就会一直遗留在关系之中,成为天气一变就发出剧痛的病灶。天气变凉这里疼,天气变热哪里疼,只要两个就可以让你每天睁眼疼到闭眼,这样这感情还有什么活下去的机会吗?
 
所以,绝对不要使用定义不清、验收标准不明或者验收成过高的约定。而要用“说晚安”、“用专属称呼”这类操作成本低、检验陈本低而又逻辑上不存在争议的约定内容。
 
你如果有更复杂、更宏大的诉求,你可以借助别的工具努力,但这不能借助“基本约定”这个工具来完成,这就像螺丝刀只能拿来装卸螺丝,不能拿来当撬棒帮你撬门开箱子,硬要搞随时门也撬坏、螺丝刀也报废。
 
这一条错误绝不能犯,否则对自己的亲密关系不但不是保障和祝福,反而是巨大的诅咒。
 
从原则上,带上这些要求,基本约定在本质上就成了礼仪,即爱的礼仪。履行基本约定,其实是一种行礼如仪。
 
礼仪本质上是一种规定实践细节的SOP,所以不要把基本约定设定为一堆“不得如何如何,应该如何如何”的规范性约定,而应该直接约定规定程序、指定操作,以便保持它的简单和毫无歧义,杜绝一切不必要的争议可能。
 
2)基本约定必须轻省。
 
基本约定不要使用任何涉及巨大成本的内容,这不仅仅包括时间成本,体力成本,还包括潜在的风险成本——例如,你不能跟一个会计约定“爱我就每天从公账上转给我一分钱”,这看似经济成本很低,操作成本也不高,但是很显然法律风险成本巨大。
 
因此基本约定不应该有任何公序良俗方面的触犯,这是不言而喻的。
 
也不要层层叠叠约定五六条七八条,更不必说十几条了。
 
3)要设立补救措施。
 
任何约定,只要附加“持之以恒”的要求,就没有所谓的“万无一失”可言。因为凡物不是神,别说是人类,哪怕是机械、计算机,也一样会有失误、失灵的时候,所以尽管基本约定极其轻省,也一定要设立足够强健的补救机制。
 
完整的约定不但包括要如何做,也要包括没有做到要如何补救。
 
没有做到约定部分,但依照约定进行了补救,约定仍然可以毫不勉强的被认为被完整的完成了。
 
你甚至可以对补救没有完成再设定补救的补救,以进一步巩固这至关重要的约定的可履行度。
 
可履行度越高,它未被履行说明的问题就越彻底。
 
可以这么说——这个基本约定未被履行,尤其是经过提醒后仍然未被履行(注意这不仅仅是指没有行礼,还包括没有对未能行礼作出约定的补救),这就是关系终结的绝对有效的信号。
 
在你将来迷茫犹豫的时候,这个分明的信号对你有多大的意义,你到时候会体会到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补救措施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a)它必须是力所能及的。
 
不要搞成“没说晚安就去登陆月球”,这看似一句废话,但有很多人犯这种初级错误——想要用可怕的补救措施来威吓对方,避免对方轻易的失约。这解决不了人类天生的不稳定性带来的失约问题,只会把这种不可避免的失约恶化成“不但失约而且不做补救”的毁灭性灾难。
 
b)它需要比约定本身的客观代价高。
 
很显然,这不能形成倒挂关系,不能是“如果你跑不到三公里,就可以拿跑十步补救”这种荒唐的设计。
 
这看似一句废话,但实际上有很多新手犯这种初级错误——ta们以为这是仁慈,心疼对方已经失约的痛苦,想要只要求对方象征性的补救一下就赶紧恢复亲密如初。
 
这不是仁慈,而是乡愿。因为这样做,把原本已经足够轻省的基本约定的价值进一步的掏空了,实际上污染了对方的长期努力。
 
这客观代价不能是钱或者某种象征性的礼仪,而应该是与权势地位没有关系的某种实在的劳累——例如跑一千米这类。
 
如果是“罚钱”,那么对方经济越富裕,这种补救就会越轻佻,失去实际意义。
 
如果是象征性的礼仪——例如鞠躬道歉、下跪道歉之类,那么对方越无廉耻受益越大,反而是一种促人恶化的错误刺激。
 
这类补救措施最好是时间性的或者体力性的,因为时间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身体对所有人接近平等,这就是“客观代价”的意思。
 
了解了这些规范,你还要稍安勿躁,因为无论多么正确的东西,仍然有如何引入现实的执行成本问题。
 
接下来我们要谈如何引入这样的约定。


(待续)

 
小鬼 四級
3樓 發表于:2024-4-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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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圆环之理
最後回復:悄悄打开魔盒
最後回復時間:2024-4-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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