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学. 2017,1(04)
法院内部司法行政权的审视与重构——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
林积熏1谢丹2
1. 海南省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摘要:审判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以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为主的司法行政权,为应付复杂社会形态而逐步扩张的同时,呈现出部门设置混乱、人力资源浪费、经费开支失衡等诸多问题。以交易成本理论视角分析法院行政部门的重构,要追求成本最小化,需要明确具体行政机构的界标,将部分工作引入市场机制进行适当分离。据此,打破原有的纵向型管理体系,对现有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精简整合形成扁平化的管理体系,达到节约管理成本的设想,将与工作专业紧密度低、涉密度低的具体工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外包分流,内外整合、优化流程、明确监督、提高控制、节约司法资源,以实现司法行政权高效服务于审判权之根本目标。
关键词:司法行政权;交易成本;审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