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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红,易萍.证据的客观性特征质疑[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04):105-112.
关键词:证据材料;证据;客观性;认识论
摘要:将证据定义为“客观事实”的结果 ,使证据必然具有客观性的特征。但在“证据材料”的形成和“证据材料”上升为“证据”的过程中 ,难免渗入有关人员的主观性 ,而认定证据权的依法行使 ,又使一定前提下的主观性为法律许可。悖论由此而生 :“客观性”的特征要求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但依法产生的证据却未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的客观性特征既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又有悖于证据形成的法律规范 ,故应当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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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保国.证人作证豁免权探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04):113-121.
关键词:证人权利;证人作证豁免权;立法建议
摘要:证人作证豁免权是证人的适格性与可强迫性相分离的一种体现 ,它包括“公务特权”、“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亲亲相为隐”的特权、“职务上的特权”和“非法取得证据的排除”等五种情况 ;证人作证豁免权体现了对证人及其相关社会利益与特定社会关系的保护 ,是各种利益均衡的产物 ;我国有关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立法阙如 ,未来制定的证据法典应确立一套关于我国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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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星美.民事诉讼鉴定证据质疑[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8,(04):
关键词:鉴定;自行鉴定;鉴定人;鉴定结论;自行鉴定人
摘要: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就有关争执问题自行聘请专家作出鉴定结论,这种鉴定结论不是民诉法规定的证人证言,而是鉴定结论,但应当与法院委托专家作出的鉴定结论相区别。将自行鉴定人的法律地位确定为鉴定人,可以避免与法律规定的证人概念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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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苍龄.论证据资料[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8,(01):
关键词:证据;证据资料;实体;程序
摘要: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都是反映物证的证据资料,并不是独立的证据。证据存在于调查之前,证据资料是在调查过程才产生出来的;证据产生于实体过程,证据资料产生于程序过程;证据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证据资料的产生却离不开办案人员的思维活动;证据是人认识的对象,证据资料是人认识的结果。区分证据和证据资料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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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阳.论质证制度及立法之完善[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5,(03):
摘要:论质证制度及立法之完善叶向阳证据是程序的灵魂,而质证作为审查证据真伪的程序制度,其作用是莫庸讳言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这一规定几乎名存实亡。本文试图通过对质证内涵的理论探索及对我国质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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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苍龄.论物证[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4,(02):53-57.
摘要:<正> 一、物证的概念人类使用物证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据我国“周礼”记载,周朝已有专门“掌盗贼之任器货贿”的官吏,说明在当时的诉讼中,人们已经认识到了像凶器、赃物这样一些物品的证据作用,这就是物证。当然,“物证”这一概念出现在法条中却较晚,现在一般认为,“物证”的概念最早见之于1808年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典》。物证的使用既有悠久的历史,那末,什么是物证呢?物证,英国学者称之为实物证据。他们给实物证据所下的定义是:“交由法庭查验的文件之外的物体。”这个提法显然有局限性,因为并不是所有物证都能交由法庭查验。其实,英国学者虽然给实物证据下了上述定义,但是,他们所理解的实物证据却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交由法庭检验的物体组成的实物证据。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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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亚行.民事诉讼证据法学初论[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1,(03):58-63.
摘要:<正> 长期以来,诉讼法学界只重视对刑事诉讼证据的研究而忽视对民事诉讼证据的研究,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本文试图探讨这样一个问题:民事诉讼证据法学应当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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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松.数字时代大数据辅助司法证明的构造及其风险防控[J].现代法学,2024,46(01):107-120.
关键词:证据推理;证据评价;证明模式;非法大数据证据排除;算法治理
摘要:“大数据辅助证明”有助于提升事实认定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大数据辅助证明以整体主义为指引,在证据推理环节通过大数据技术高效组织数据,整合经验概括对个案中的推论命题和要件事实等的确定形成类型化指引;在证据评价环节可以辅助证据标准的数据化校验与证明力概率评价的科学化。如果对大数据智能产生非理性崇拜,那么其有可能异化为新的神明裁判方式,侵蚀理性主义传统,导致认知偏差难以得到控制,证明责任的界限模糊化,以及用“客观规律”代替“认识论概率”等问题,而且会增加事实认定在各方面的附随风险。为应对挑战,司法证明的重心应当从“信息规制”迈向“风险防控”,并坚守数据技术的辅助性,诉讼主体的认知交互性和证明的外部可检验性原则。当大数据辅助证明诱发的风险无法通过隔离、警示和对抗等手段预防时,应当合理分配证明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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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磊.司法裁判中的事实及其客观性[J].现代法学,2022,44(06):3-23.
关键词:证据材料;证据事实;案件事实;论证结构;客观性
摘要:在近年来学界发生的一场跨学科论战中,双方围绕事实的概念、证据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关系等核心争点展开论辩。在澄清司法裁判之论证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发现,“以事实为依据”中的“事实”,主要指的是作为裁判结论之依据的案件事实。事实认定是一个从证据材料到证据事实,再到案件事实的过程,其间存在各种认知性推论和评价性推论的空间,有时甚至可基于法律规则直接进行事实认定或推定。司法裁判中的证据既可指证据材料,也可指证据事实,但两者与事实(案件事实)均不相同。案件事实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但预设了一种对客观真相的本体论承诺和规范性诉求。它可区分为案件事实认知和案件事实命题两个层面,其客观性由聚合论、共识论和符合论三重维度来确保。总之,“以事实为依据”的主张应当得到维系,用“以证据为依据”来替代它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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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铭.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应用及其规制[J].现代法学,2022,44(04):158-170.
关键词:电子数据;区块链司法存证;证据审查判断
摘要:区块链司法存证已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以有效运用。从规范层面来看,电子数据的证据保全创新是区块链存证的本质;从事实层面来看,区块链存证主要解决的是电子数据的推定真实性。区块链存证的公有链模式和私有链模式都存在缺陷,联盟链模式逐渐成为主流。区块链司法存证的运用尚不能完全解决信任问题,对最佳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等证据规则有直接影响,亦对刑事辩护提出了挑战。法律规制的重点是需要保障上链前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合法性,避免区块链特性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及解决区块链存证中的鉴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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