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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冬英.財產保全功能有效實現的障礙及對策[J].法學,2009,(03):108-114.
關鍵詞:財產保全;保障;重複起訴;執行;協助執行;民事保全
摘要:財產保全制度是民事訴訟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其功能定位應是保障民事權利的實現。因此,訴前財產保全與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應當統一適用條件,以避免當事人重複起訴;在貫徹執行標的有限原則的同時,還應當保障財產保全的功能不落空;通過建立與完善協助執行制度以充分保障財產保全功能的實現。完善的民事保全制度應當包括財產保全制度和行為保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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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逍媛,劉江.兩種訴訟觀下虛偽自認的效力[J].法學,2007,(04):130-133.
關鍵詞:虛偽自認;訴訟觀;辯論主義;協同主義;真實義務
摘要:虛偽自認的效力因採取自由主義訴訟觀還是社會的訴訟觀有所不同。應修正古典辯論主義為協同主義,因為它在虛偽自認面前暴露出了僵化和空洞。根據協同主義和真實義務的要求,虛偽自認是對公法義務的違反,不應認為當事人有虛偽自認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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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鋼.訟費規則制定權的再次旁落[J].法學,2007,(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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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劍平.訴訟文書送達法律制度的完善[J].法學,1994,(12):16-18.
摘要:<正> 一、訴訟文書送達工作的現狀。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兩個當事人兩個代理人的案件審判中有12個訴訟文書需要進行11人次送達(向原告分四次送達受理通知書、答辯狀副本、開庭傳票、裁判文書;向被告分三次送達應訴通知書、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裁判文書;向兩個代理人各送達兩次出庭通知書和裁判文書),以及組成合議庭,出具財產保全裁定等,送達的工作量還要增加。
根據某基層法院統計,目前符合民事訴訟法送達規定的僅占55%,還有近一半的訴訟文書送達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隱患,如果按照規定進行送達,送達難度很大,工作量將呈幾何級數增長。 如原告上海市長寧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上海市長寧區仙霞路房屋管理所訴被告徐某等占房、房屋使用一案。法院判決被告徐某等應於判決生效後7天內搬離本市仙霞路750弄44號101房屋,補付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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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寶成.完善我國民事訴訟擔保制度[J].法學,1989,(03):
摘要:<正> 一訴訟擔保,是指在訴訟進行過程中,由訴訟參與人提供一定數量的財物,或指定某第三人為保人,當由於該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時,人民法院可在所提供的擔保物中賠償相對方所受之損害。從以上定義,我們至少可以得出訴訟擔保的如下特徵: 第一,擔保的提出,必須是在訴訟進行過程中或準備進入訴訟階段時。這是訴訟擔保區別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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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東東.民事法律援助範圍立法之完善[J].法商研究,2020,37(03):127-140.
關鍵詞: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務;社會治理;分配正義;比例原則
摘要: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務的主要內容,其範圍的合理界定是制度正當性的基礎。民事法律援助範圍由對象範圍和事項範圍構成,現有規範體系呈現出規則的不確定性和規則的地方性等問題。分配正義下的差別原則和比例原則是界定民事法律援助範圍的基礎,應當通過實踐理性發現具體正義並回應社會治理的必要需求。公共政策進入法律規範應當在法教義學概念和工具的指引下,依據比例原則通過立法技術進行轉換,只有在目的理性的限制下將對象範圍和事項範圍結合起來才能提高制度安排的精準性。將"支出型貧困"作為確定援助對象的基本原則並將"生存與發展基本權利保障"作為確定事項範圍的基本原則,運用條件、標準、確定事項、除外事項和申請審查程序等具體界定援助範圍,但範圍的擴大應保持適度的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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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論法庭警察權的形態及其界限[J].法商研究,2017,34(05):72-81.
關鍵詞:法庭警察權;法庭公正;法庭秩序;程序性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
摘要:法庭警察權,是指法院排除妨礙訴訟行為、維護法庭秩序的權力,是裁判權的附屬權限和必要延伸,其行使應當兼顧公正和秩序兩大目標。按照不同的行使原理,法庭警察權可以分為3種形態,每種形態下法庭警察權的行使都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作為程序性制裁手段,法庭警察權主要表現為剝奪或限制行為人的參與權、聽審權、發表意見權等訴訟權利;作為行政制裁手段,法庭警察權主要表現為剝奪或限制行為人的財產權、自由權等實體權利;作為刑事制裁手段,法庭警察權主要表現為對妨害司法類犯罪的當庭直判。在行使法庭警察權的過程中,除了應當明確各自的界限外,還應當遵守法定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律師言論豁免原則和區別對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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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剛.證據保全程序參照適用保全程序質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3款檢討[J].法商研究,2015,32(06):121-127.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證據保全;證據調查;保全程序;參照適用
摘要: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3款關於證據保全程序參照適用保全程序的規定乃錯誤的立法。因為從方法論上講,只有性質上相類似的制度或程序才有參照適用的可能,而證據保全程序與保全程序雖均含有保全之名,在性質上卻是迥然不同的兩類訴訟程序。證據保全乃預先進行的證據調查程序,與正式的證據調查程序具有同一效力;保全程序乃暫時地、假定地確定私權的程序,目的在於保障將來的強制執行中順利實現當事人的私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1條第3款是我國立法者長期存在的關於證據保全性質之錯誤認識在立法上最為集中也是最為直接的反映。為充分實現證據保全制度的機能,應立足於證據保全本質上乃預先進行的證據調查程序而作相應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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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剛.民事訴訟中罰款之檢討[J].法商研究,2013,30(06):85-92.
關鍵詞:民事訴訟;罰款;秩序罰;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摘要:在民事訴訟中,罰款是法院針對違反訴訟法義務的行為進行的制裁,其性質屬於秩序罰。罰款數額的設定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的內在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於2007年、2012年修正時均大幅提高了民事訴訟中罰款的數額,既沒有照顧到其與相關法律規範之間的協調,又嚴重背離了民事訴訟中罰款的應然性質。為因應民事訴訟中罰款的秩序罰性質並使其能得到正確適用,有必要對2012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5條的規定作目的性限縮解釋,以便確定合理的罰款數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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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之檢討[J].法商研究,2008,(02):148-155.
關鍵詞: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法律援助制度;訴訟保險制度
摘要:《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雖然在理念和制度上都有所創新,但也存在許多問題,因而有必要作進一步的改革與完善。為此,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訴訟費用法》,對訴訟費用的構成進行科學劃分,加強對人民法院的財政保障,重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訴訟保險制度,改革律師收費制度和進一步完善對惡意訴訟與濫訴的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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