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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主要放置论文、书籍等相关资料的简介信息,供检索。 本部分主要放置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资料,包括起诉与受理、庭前准备程序、法庭程序、诉讼的中止与终结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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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区分民事案件繁简的标准与方法——繁简分流基础性问题研究》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2,28(05)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对民事诉讼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是深化我国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何种标准区分繁案与简案以及采用何种方法对繁案与简案进行识别、筛选,是进行繁简分流的基础性工作。受理民事案件后由法院区分案件繁简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中国式问题。区分案件繁简的标准有形式性标准和实质性标准之分,我国采用的是实质性标准。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要求法院通过审前准备程序区分案件的繁与简,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适用不同程序的决定,但司法实务采用的做法是在起诉与受理阶段就对案件的繁简进行区分。在起诉与受理阶段进行区分与实质性标准并不匹配,由此造成了难以准确区分的困境。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行及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法院继续实行在上述阶段对案件进行分流,因而在分流过程中须认真对待法院依职权转换程序的权力,须充分保障当事人对程序适用的异议权,以充分发挥二次分流的矫正作用。 关键词: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区分标准;识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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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庭审阶段化视角下事实主张审查的反思与重塑》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24(0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
摘要:对事实主张的审查既是判断诉讼请求的基础,又是确定证据调查对象的前提。我国立法并未对庭审阶段事实主张审查问题进行体系性规定,从主张审查的逻辑、时间及原理来看,现行规则引发了诉讼资料臃肿、诉讼程序延迟及事实认定效果弱化等问题。上述弊端的根源在于,我国立法对审判逻辑与庭审构造的把握缺乏诉讼行为理论的支撑,并且理论对主张责任的把握仍局限于平面维度。基于对辩论主义作用范围的不同认识,德日对庭审阶段的事实主张采取有理性审查和主张共通两种审查模式。从改革发展、理论完善及规则融合的角度出发,我国宜采有理性审查模式。同时,应当从庭审构造的优化、诉讼促进义务的补充及主张责任分配规则的明确等方面提升有理性审查的实际效能。
关键词:事实主张;诉讼行为;主张责任;有理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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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波《立案登记改革中的书状答辩》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1,39(06)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书状答辩具有案件甄别功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答辩规范是权义复合规范,在保障辩论权的同时,也确立了被告限期提交答辩状的义务。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书状答辩义务具有虚无化特征,妨碍了书状答辩案件甄别功能的发挥。我国应以书状答辩义务实质化为中心、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在具体推进路径上,需明确规定包含妨诉抗辩事由的答辩内容要素、合理设置答辩期间、合理确定被告逾期答辩责任。
关键词:书状;答辩;立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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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曦《民事诉讼另案处理的标准澄清与程序完善》
中外法学. 2021,33(03)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
摘要:另案处理的正当性在于,法官为了避免合并审理产生明显的诉讼迟延而行使分割案件的诉讼指挥权。而司法实践中,另案处理已成为法官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拒绝裁判的理由,严重危及诉讼经济与程序安定,其原因则为适用标准与程序保障的缺失。通过区分诉讼要件、合并要件与诉讼迟延风险的裁量三项内容可以进一步界定另案处理的适用标准:只要未违反诉讼要件,违反合并要件应当强制分案,存在明显的诉讼迟延风险需要裁量分案。未来还应当明确分案裁定的具体程序,或允许法官通过先行判决程序变通实现分案目标。分案之后,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该案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关键词:合并审理;另案处理;诉讼指挥;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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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中华《民事诉讼中诉之正当性审查》
中外法学. 2021,33(0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以主张责任的视角审视,可以发现大量实务案件中原告的事实主张都存在不恰当或者不充分的问题,对此最为恰当的司法应对措施为诉的正当性审查制度。诉的正当性审查原理要求原告应当就其承担主张及证明责任的事实进行实质性主张。其相关的审查、释明和驳回诉讼请求等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则在于辩论主义、法律观点指出义务以及诉讼效率。为更好地提升诉讼效率和诉讼公正,应当建立诉的正当性审查制度及其相应的配套的争点整理程序,并从解释学上明晰事实主张的具体化要求,以及民法典中核心请求权基础规范的要件事实。
关键词:正当性审查;主张责任;要件事实;法律观点指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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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韵《精细化诉讼程序视域下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现状及其发展——基于规则和裁判文书的实践分析》
法学家. 2021(0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围绕争点整理的构成要素对由全国性、地方性和个体性组成的不同层面的争点整理规则和实践样本予以具体解构。我国争点整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出以下样态:时间要素呈现出多时间阶段适用的特点;主体要素呈现出规则中的职权主义和实践中的当事人主义的二元模式;客体要素注重以审判实践需求来选择客体范围;方法要素呈现出以庭前会议功能杂糅为典型的异化现象;结果要素则处于效果形式化到效果实质化的过渡阶段。总体而言,当前我国争点整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层面的制度缺失化和功能附属化,以及司法层面的适用方式混乱和适用效果乏力等。建构适合我国司法运行规律的争点整理机制已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也是精细化诉讼程序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民事诉讼;争点整理;构成要素;精细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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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按撤诉处理的逻辑变迁与程序再造》
当代法学. 2021,35(03)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法解释学将按撤诉处理的法理基础立足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认为按撤诉处理与申请撤诉具有同质性,都建立在处分原则和当事人撤诉意愿上。虽然1991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了按撤诉处理的构成要件,但撤诉权背后的处分权保障法理仍然被认为是新法的逻辑。当前的司法实务和裁判案例显示,按撤诉处理超出了立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更多发挥着失权制裁、行为惩戒等程序性制裁的功能。2012年修订之后的《民事诉讼法》第65条体现了缓和程序失权、保障对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原则。基于体系自洽性的要求,对于原告迟误庭审期日、到庭后不陈述、不及时缴纳诉讼费用等消极诉讼行为,法院应该在区分职权调查事项和当事人责问事项的基础上,遵循诉讼集约性、当事人平等、程序保障等原则,在按撤诉处理与赓续程序之间做出选择。原告妨害庭审、藐视法庭等行为,除非出现了到庭后不陈述的情形,否则不应该按撤诉处理。
关键词:按撤诉处理;失权制裁;行为惩戒;程序保障;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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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龙《民刑交叉诉讼中正当程序原则适用的规范性考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24(03)
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协调是民刑交叉诉讼关系的核心要义,民刑交叉诉讼关系协调的语境实质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二律背反的逻辑协调问题,也是民刑法律规范违法判断的诉讼场景化及行为民刑价值判断差异的法律问题。民刑交叉诉讼实践中,以《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为中心的先决关系理论是一个可实践、可解释且具有原理价值的诉讼理论。通过引入正当法律程序理论,论证先决关系原理在民刑交叉诉讼中存在的科学性;方法论上,通过先决法律事实、先决法律关系与先决法律责任的证立,反向证成正当法律程序理念在民刑交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合理性、可解释性与可实践性,据此实现民刑诉讼规范的全面、理性沟通。
关键词:民刑交叉;诉讼关系;二律背反;先决关系;正当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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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学. 2021,5(06) 互联网异步审理方式法理定位论析 党昭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异步审理在时间维度、空间维度、角色维度与同步审理相比差异明显;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在纠纷解决的终局性、程序启动的条件性、案件范围的有限性、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性方面也有所不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互联网异步审理无法替代同步审理满足庭审的功能要求,但与其他既有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又因自身的独特性而实际成为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以系统论看待异步审理的现阶段定位,由于法律系统是封闭基础上开放运作的统一体,异步审理需要分担法律系统以同步审理为核心的纠纷解决压力,发挥科学技术的认知优势以提升法律系统对互联网的掌握能力,同时建立与司法规范的合理沟通维护自身的程序正当性。 关键词:异步审理;同步审理;纠纷解决方式;系统论;法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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