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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37篇帖子。

【資料庫】23.涉外民事訴訟

1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30
何其生.我國域外送達機制的困境與選擇[J].法學研究,2005,(02):126-137.
關鍵詞:域外送達;司法主權;訴訟效率;《海牙送達公約》
摘要:對近年來我國域外送達的非常態事件以及調研數據的分析表明 ,先入為主的定性和效率的低下是我國目前域外送達中的諸種問題的癥結所在。改變現狀以提高送達效率的基本思路是觀念的更新和完善有關制度。
1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39
胡振傑.不方便法院說比較研究[J].法學研究,2002,(04):138-153.
關鍵詞:國際私法;不方便法院說
摘要:「不方便法院」說是指一國法院認為某個涉外案件更適合在外國審理或者本國法院不適合審理 ,而拒不行使管轄權的一種自由裁量權。它起源於英格蘭 ,後來逐漸發展成為英美國際私法上影響法院行使國際管轄權的一項重要制度。該說缺乏合理性 ,沒有統一的適用標準 ,且賦予審理案件的法官過多自由裁量權 ,很容易被當事人或者法院操縱 ,往往導致適用結果的不一致。除一些普通法國家和地區外 ,其他國家都拒絕接受該說。我國法院在審理涉外案件中也不宜適用該說。
1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1
奚曉明.不方便法院制度的幾點思考[J].法學研究,2002,(01):81-92.
關鍵詞:涉外訴訟;不方便法院;適用條件
摘要:不方便法院制度是法院在涉外民商事訴訟中依當事人申請決定中止訴訟的一項制度。這一制度的概念產生於 1 7世紀 ,完善於 2 0世紀初。我國採用該制度有助於實現公平與效率 ,且不與國家主權原則矛盾 ,但應以互惠為前提。在我國適用該原則應具備受訴法院有管轄權、案件處理結果與本國利益關係不大、在程序上有異議主體等條件。法院應以不同方式對適用該原則作出裁定。
1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0:17
郭靂.域外經濟糾紛訴權的限縮趨向及其解釋以美國最高法院判例為中心[J].中外法學,2014,26(03):822-839.
關鍵詞:域外糾紛;管轄權;公共執法;國際禮讓;不方便法院
摘要:全球化和技術進步為法律活動帶來了深刻的變化。近年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一系列判例,以各種不同方式,在許多重要的經濟法律領域和原告起訴的多個節點,表現出限縮域外糾紛訴權的司法克制態度,其所給出的排除域外適用假設、不方便法院、國際禮讓等理由,經分析卻難以構成令人滿意的解釋。與此同時,政府監管和公共執法在證券、反壟斷等相關問題上卻表現積極。兩相對照,其消長變化反映的可能是美國在權力配置觀念支配下工具組合的實驗。關注並理解上述傾向或趨勢,正確評估與控制相關風險,對於正在大力推進"走出去"戰略的中國企業和居民而言非常重要。
1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22:43
宋茂榮,黎宏.共建海峽兩岸區際司法協助關係[J].中外法學,1996,(02):77-78.
摘要:<正> 海峽兩岸開展區際司法協助,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解決海峽兩岸區際司法協助問題首先必須樹立「一國兩制」的思想。早在1978年,鄧小平同志就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構想,中國政府運用這一構想解決香港、澳門問題的成功實踐已證明它是實現祖國統一的唯一有效途徑,它也應該成為當前和今後海峽兩岸開展司法協助的指導思想。根據這一原則,兩岸間應有必要的協助、合作,但應區別於國際司法協助問題,確保這種協助途徑無害並有助於國家的統一。其次,必須樹立法域平等的思想。所謂平等,是指兩岸法域在司法協助方面的法律地位平等,這既是國際司法協助的重要原則,也是兩岸區際司法協助的基本原則。在具體的司法協助活動中,這一原則至少應體現如下二點:其一、大陸與台灣地區有關民、商事、刑事法律在特定時間內處於平等地位,兩地彼此承認在一定條件下對方法律在本區域的域外效力;其二,在兩地從事民商事活動的當事人(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平等,其利益應同等保護。最後,必須樹立互惠互利的思想。海峽兩岸區際司法協助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跨法域訴訟的順利進行。以維護國家和當事人的得益,在跨法域的民商事和刑事訴訟中,有必要在送達司
1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0:31
李旺,王露.外國判決效力法律適用規則的理論探析、價值考量與中國選擇[J].清華法學,2023,17(02):191-208.
關鍵詞:外國判決;判決作出國法;效力延伸論;判決承認國法;效力等同論
摘要:各國關於判決效力的規則不甚相同。一國只要承認外國判決,就需要決定適用何國法律確定外國判決在本國的具體效力內容。英國主要適用判決承認國法即法院地法確定外國判決在英國的效力。這種「效力等同論」源自主權主義,依據程序問題適用法院地法原則,並不利於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遭遇障礙。適用判決作出國法的「效力延伸論」被廣泛運用在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判決公約》草案、歐盟與美國的立法司法實踐當中,以國際主義與禮讓原則作為理論基礎,能夠較好維護當事人的合理期待,促進作出國與承認國之間的互利互信。我國採用外國判決的效力等同論,基於這種規則存在的弊端,未來宜在權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考慮適用判決作出國的法律確定外國判決在我國的效力。
 
1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40
張文亮.國際民事訴訟中的單方臨時救濟研究[J].法學家,2023,(06):117-129+194-195.
關鍵詞:單方臨時救濟;凍結令;禁訴令;保全
摘要:依單方申請而由法院徑直裁定適用的臨時救濟具有顯著的突襲效果,已成為國際民事糾紛解決中加速實現正義的重要方式。單方臨時救濟不同於雙方聽審程序下的臨時救濟,該救濟扭轉了傳統訴訟中申請人因終局救濟時延帶來的失衡窘境。然而,單方臨時救濟潛含當事人訴訟地位矯正失衡的風險,需要在實體訴求、救濟形勢及擔保提供等方面嚴格限定其要件構造,且應要求申請人承擔更高的證明及披露義務,賦予被申請人以特殊的權利保障,提供事後救濟或適用替代措施等制衡單方臨時救濟。我國現行臨時救濟立法未區分單方及雙方臨時救濟,相關實踐在寬泛意義上適用該機制導致訴訟當事人地位的不平衡。我國未來相關立法與司法實踐應突出單方臨時救濟的特殊要件構造及制衡機制,架構均衡合理的單方臨時救濟。我國法院若適用禁訴令,不宜以單方保全的規定為依據,而應引入更嚴格的獨立要件。
1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8 18:31
向明華.域外「送達難」困局之破解[J].法學家,2012,(06):137-153+177-178.
關鍵詞:域外送達;送達難;國際合作;送達體制
摘要:導致我國域外"送達難"的主要原因是我國域外送達的司法主權理念過時,相應的送達立法及操作機制不完善。為此應改變送達理念,明確放棄域外送達司法主權理論,重新審視我國對送達公約的有關保留,充分利用《海牙送達公約》的替代性送達方式,不斷創新國際合作模式;修改完善有關國內立法,理順送達體制,儘可能地擴大域外送達的送達人、受送達人主體範圍,明確訴訟當事人自行送達的責任,充分挖掘當事人的域外送達潛能;充分利用各種快捷送達方式,進一步加強域外送達的法律服務和其他輔助服務。
1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6-2 23:10
杜煥芳.中國法院涉外管轄權實證研究[J].法學家,2007,(02):152-160.
關鍵詞:中國法院;涉外案件;訴訟管轄權;仲裁管轄權;實證研究
摘要:中國法院應積極行使涉外管轄權,合理解決涉外管轄權衝突,從而維護國家主權權益,保護當事人合法利益。具體來說,最高人民法院應將特別管轄因素具體化,並增加特別管轄的其他因素;擴大對協議管轄書面形式的解釋,並擴充協議管轄的範圍;區分專屬管轄的國際性和國內性,並擴充專屬管轄的範圍。同時,還應適當地採用"一事不再理"原則、不方便法院原則和必要管轄原則,充分尊重仲裁協議的有效性,處理好訴訟管轄權與仲裁管轄權的關係。
2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4 07:44
黃志慧.涉外法治視域下「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研究[J].法學,2023,(12):176-191.
關鍵詞:國際民事管轄權;適當聯繫;涉外法治;過度管轄;體系效應
摘要: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引入了「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開啟了我國適度擴張人民法院國際民事管轄權的新時代。「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不為國際法禁止,亦回應了國際民事管轄權理論基礎的變遷,從而構成其作為中國主體性涉外法治話語的正當性依據。在涉外法律體系建設中,「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具備替代國內民事管轄規則的類推適用、供給與國內法域外適用條款相銜接的司法管轄規則以及填補必要管轄權功能空缺之體系效應。從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出發,「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規範的適用,應運用利益衡量方法釐清聯繫標準的認定,並利用協調國際民事管轄權衝突的法律制度對其合理限縮。作為我國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妥善實施「適當聯繫」國際民事管轄權規範,不僅有助於維護本國民商事利益,也是參與民商事爭議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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