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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110篇帖子。

【资料库】资料专题1: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协同

10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4 21:19
刘颖.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的规制路径[J].现代法学,2022,44(02):70-84.
关键词:形成权;既判力标准时;遮断效;诚信原则;实体法
摘要: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是一种诉讼行为,其将有可能从实质上推翻前诉判决,进而危及法的安定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是在既判力的标准时后,属于“新事由”,不受既判力的遮断,因而无法采用诉讼法上的遮断效路径加以排斥。实体法视角是将各种形成权的性质、行使效果以及形成权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利害状况等实体法因素投射到遮断效路径,进而得出是否加以排斥的结论,其本身并非解决路径,但却为诉讼法上的诚信原则适用时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客观标准。既判力标准时后的撤销权或解除权的行使构成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属于对诉讼权利的滥用,依据实体法因素进行具体的价值判断后,应当适用诚信原则加以排斥,从而维护法的安定性;但抵销权的行使并未危及法的安定性,因而不受限制。
10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4 21:22
王福华.“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J].现代法学,2020,42(05):81-93.
关键词:系争标的转让;诉讼承继主义;当事人恒定主义;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
摘要:为促进与保障民事交易,近现代民事诉讼立法普遍允许当事人在诉讼中转让"系争标的",从而导致民事法律行为与正在进行的诉讼(诉讼系属)发生关联,"系争标的"之交易行为也随之产生诉讼效果,引发更换当事人及既判力扩张等一系列程序问题。对"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立法上主要有当事人恒定主义或诉讼承继主义两种处理模式,两者分别侧重不同的法律价值及对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折中上述两模式,以扬长避短,是理性选择及价值衡量的客观需要。同时,为防止"系争标的"转让的诉讼效果走向泛化,使诉讼效果与实体效果保持一致,立法应明定"系争标的"转让的客体范围,排除债权转让、义务转让及受让人善意取得行为产生诉讼效果。在主体及内容方面,鉴于"系争标的"转让可能造成诉讼复杂化,立法上应平衡设置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合理限制转让人的诉讼处分权,并以当事人恒定主义及诉讼承继主义各自优势,为对方当事人及受让人提供妥当的程序保护。
10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4 21:24
周辉斌.论法外空间的司法认定[J].现代法学,2020,42(04):3-18.
关键词:法外空间;法律漏洞;悼念权;新型权利
摘要:当前,我国人民法院对"悼念权"这种新型权利诉讼的裁判结论表现出明显的肯定和否定两种立场。其中,有持否定立场的法院运用法外空间理论,主张我国立法没有明文规定"悼念权",故"悼念权"纠纷应由习俗、道德调整,属于不应由法律调整的法外空间,不属于我国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这一裁判思路和结论是对法外空间理论的误解,并且对法外空间的司法认定缺乏必要的说理论证,未能理顺法外空间与"法内空间"及法律漏洞的关系。相反,"法无明文规定"不能认定为法外空间,习俗、道德调整领域不是应然的法外空间,不构成法律漏洞也不能认定为法外空间,法外空间的认定权属于立法而不属于司法。
10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4 21:28
刘哲玮.论诉讼抵销在中国法上的实现路径[J].现代法学,2019,41(01):149-158.
关键词:诉讼抵销;抗辩;反诉;既判力
摘要:诉讼抵销是指被告依据实体法规则,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抵销消灭原告的实体请求权。我国理论界通说认为应当以抗辩的方式来实现诉讼抵销,少数说则认为应以反诉的方式实现诉讼抵销,而司法实务中却主要采取另诉说,实质上否定了诉讼抵销的实现。诉讼抵销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上的脱节,根源于抗辩说和反诉说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上均无明确规则,而司法实务操作者对效率和合法等功利目标的追求使其选择另诉说。为了落实当事人的法定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拆分诉讼,通过解释和适用中国法既有规则,提炼出实现诉讼抵销的具体路径:诉讼抵销的性质只能是抗辩,但其具体要件之一的"存在抵销主动债权"存在争议时却必须以诉的形式解决,可以将抵销主动债权作为反诉合并审理,但在不具备合并条件时法院应就本诉债权是否成立做出先行判决。
10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1:51
林剑锋.既判力视角下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的解释论展开[J].现代法学,2017,39(06):130-141.
关键词:既判力时间范围;定期金判决;判决变更之诉;将来给付之诉
摘要:在我国,定期金赔偿已为现行实体法所认可,既判力时间范围也存在着制度依据,在这两个制度框架下,可通过解释论实现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我国的制度化。定期金赔偿的将来给付属性,决定了判决变更之诉为定期金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决定了定期金赔偿适用范围的限定性。而诉讼法上形成之诉的属性,决定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权利救济体系中的非常性,基于与前诉既判力关系之考量,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程序启动要件上具有特别性,在审理范围上存有限定性。在理论认知与司法实践中,需要从既判力视角区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与其他相关诉讼的诉讼法理及适用分野。
10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1:53
赵秀举.论民事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机制[J].现代法学,2017,39(01):132-144.
关键词:和解;纠纷解决;调解
摘要:和解协议属于典型的实体法与诉讼法交叉领域:一方面,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民事合同;另一方面,和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必然要求确定其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尤其是与诉讼的关系。就初始纠纷而言,和解协议与诉讼裁判之间相互排斥,从而实现了广义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和解协议又非终局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可能发生和解协议之诉。此外,出于效率等因素的考虑,诉讼法上又常常会对和解协议的效力作出一些特殊规定。这就要求必须从诉讼法的角度,对民事和解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详细阐述。
 
10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2:16
袁琳.证明责任视角下的抗辩与否认界别[J].现代法学,2016,38(06):184-193.
关键词:抗辩;否认;证明责任;要件事实;事案解明义务
摘要:抗辩与否认的根本差异在于对请求原因事实的攻击路径:抗辩排斥请求原因事实发生的法律效果,承认请求原因事实的客观存在;否认直接排斥请求原因事实本身。在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层面,以上本质差异填补了"抗辩者承担证明责任,否认者不承担"的论证缺口。进而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中的"被告辩称"的性质是积极否认,被告不对该事实主张负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在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层面,结合规范意旨以及民间借贷案件事实认定具有相当难度的客观现实,应遵从被告举证在先、原告举证在后的顺位,施以被告事案解明义务,以促进确定争点、发现事实、克服真伪不明。
10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2:41
肖建国,刘东.管辖规范中的合同履行地规则研究[J].现代法学,2015,37(05):124-136.
关键词:管辖;特征履行地;法定履行地
摘要: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选择了特征履行地规则。然而,特征履行地规则由于内容烦琐,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争议,产生较多问题。于是,一些法院转而采法定履行地规则,导致两种规则在实践中同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案件管辖问题的混乱程度。通过比较,法定履行地规则具有内容简单、标准明确等特点,优势明显。在条件成熟时,法律应当摒弃特征履行地规则,而改采更加简单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10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2:55
韩静茹.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的建构原理初探[J].现代法学,2015,37(05):137-144.
关键词: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救济机制;建构原理
摘要:民事程序权利的充分实现离不开救济机制的相应保障,通过比较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执行程序中权利救济机制的不同配置方案,能够提炼出程序类型及其主要功能与救济机制之间的关系原理;通过比较同一程序场域中不同权利所对应的不同救济机制,能够提炼出救济方式和救济力度与权利之重要性程度之间的关系原理;通过拓展程序价值目标与救济机制选择之间的关系原理,能够提炼出建构救济机制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藉此,应当以适度救济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平等救济原则等为指引理念,依循救济机制与程序类型、救济机制与权利性质之间的关系原理,分别从理念、规范和实践三个层面对我国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体系及其内外部关系,予以系统性、全面性的矫正和优化。
 
11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16 13:02
吴旭莉.民间借贷案件证明过程之分析[J].现代法学,2014,36(03):143-153.
关键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间借贷案件;证明
摘要: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激增,妥善解决纠纷方可维护社会稳定。证明借贷关系的基础证据是当事人陈述及书证,其中书证主要包括借据及转账凭证。书证既有优越性,也有局限性。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不同的阶段有"举证完成"与"后果承担"两层不同的意义。经验法则、测谎技术皆可运用于证明过程。法官应全面、客观地审核各种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进行综合评判。民间借贷案件应确立以法律真实为基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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