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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张卫平《民事诉讼法》(第六版)基础概念整理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樓 發表于:2024-7-20 23:15
本帖用于整理张卫平《民事诉讼法》(第六版)的基础概念及其解释,用于巩固基础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樓 發表于:2024-7-20 23:15
本楼用于可能的目录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3樓 發表于:2024-7-25 23:29
第一章 民事诉讼概述


楼中楼用于整理具体该章出现的基础概念与含义

 
啊啊是谁都对

1.5.2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了狭义民事诉讼法之外的,存在于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有关民事诉讼规范的总和。

  2024-7-28 22:5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1.6民事诉讼政策:司法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针对特定形势和实践情形所采取的关于引导或指导司法机关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策略性措施。
  2024-7-28 23:1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1.7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追求:人们或社会对民事诉讼制度的理想和期望,回答的是怎样才能实现民事诉讼制度所要实现的目的。其基本内容包括妥当、公正、迅速、经济、便捷。
  2024-7-28 23:2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1.7.1妥当:民事裁判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是正确妥当的,实质上是关于实现实体正义的要求。

1.7.2公正:作为民事诉讼中司法裁判的公正,是对裁判者的理想要求,实质是民事诉讼制度应当满足诉讼的程序公正的问题。

1.7.3迅速:民事诉讼应尽可能迅速地推进诉讼,了结诉讼纠纷,缩短诉讼周期。

1.7.4经济:降低诉讼成本,尽可能减少诉讼投入。

1.7.5便捷:民众利用、参与诉讼更为便捷。

  2024-7-28 23:2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1.8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一个民事诉讼构成一个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也包含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2024-7-29 18:1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1.9民事诉讼体制:又称民事诉讼模式或民事诉讼基本模式,是关于一定民事诉讼基本关系的基本结构,主要着眼于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关系——法院与当事人,主要揭示特定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取向。
  2024-7-29 18:1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回复 @啊啊是谁都对:就特定民事诉讼体制中法院与当事人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将民事诉讼体制分为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和职权干预型诉讼体制(职权主义诉讼体制)。
  2024-7-29 18:18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4樓 發表于:2024-7-29 19:24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啊啊是谁都对: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过程的根本性和指导性规则。
  2024-7-29 19:2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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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①主要是指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诉讼地位的平等,并不是说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相等或相同。

②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攻击和防御是平等的。

③具有不同国籍、无国籍的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其诉讼地位与我国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相同。

  2024-7-29 19:3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回复 @啊啊是谁都对:.

备注:

诉讼上的攻击: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事实和证据等

诉讼上的防御:当事人消极地提出事实和证据以阻碍对方对自己实施的不利诉讼行为。

  2024-7-29 19:3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非约束性辩论原则)

①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即当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对诉讼请求有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权利。相应地,也有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和答辩的权利。

②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案件的实体方面、如何适用法律以及诉讼程序上的争议问题。

③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④辩论原则所规定的辩论权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⑤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2024-7-29 21:0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约束性辩论原则

①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事实,对方当事人无争议的,法院应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

③法院对案件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证据,

  2024-7-29 21:1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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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分原则

又称为处分权原则,即当事人是否起诉或终结诉讼,何时或何种内容、范围,对何人起诉,原则上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国家不能干预。

  2024-7-29 21:1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1处分原则的内容

①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起诉权而开始,因当事人自主的撤诉行为而结束。

②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事项法院不能对其作出裁判,即由当事人决定审判对象。

③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诉讼请求。

④原告可以放弃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

  2024-7-29 21:1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2权利处分的分类

(1)积极处分:当事人主动地行使某种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例如,起诉、提起上诉、变更或追加诉讼请求等。

(2)消极处分:当事人不行使某种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例如,放弃上诉等。

  2024-7-29 21:1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诚信原则的适用情形

(1)当事人真实陈述的义务(真实义务)

(2)促进诉讼的义务: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得实施迟延或拖延诉讼行为,或干扰诉讼的进行,应协助法院有效率地进行诉讼,完成审判。

(3)禁止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4)禁反言

(5)诉讼上权能的滥用。

(6)诉讼上权能的丧失:因行为人长时期不行使诉讼上的特定权能,使对方产生一种行为人大概不会行使该权能的期待,为了维护这种期待,在此情形下权能的行使不合法。

  2024-7-29 21:24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5樓 發表于:2024-8-1 22:21
第三章 法院的结构
 
啊啊是谁都对:.

1.法院:行使国家司法权的专门机构,在我国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构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

  2024-8-1 22:2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法院的三重含义:①作为审判组织或机构的法院;②作为管理机构的法院;③从事司法活动的场所或地点。

  2024-8-1 22:38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普通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称为普通法院。

  2024-8-1 22:4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专门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特定案件为管辖对象,具有特殊人事体制或特殊管辖层级的人民法院。

  2024-8-1 22:40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6樓 發表于:2024-8-4 21:35
第四章 法院的职权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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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释明权的范围

1.当事人的声明有不明确的,应予释明。

2.当事人的不当声明,应通过法院的释明加以消除。

3.诉讼资料不充分时,可以通过释明令其补充。

4.通过释明,使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资料。

  2024-8-13 21:5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事实认定权:法院对当事人主张事实进行认定的权力

  2024-8-13 22:0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实体争议裁判权: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主要是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作出裁判的权力。

  2024-8-13 22:0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执行权:法院通过国家强制力实现执行根据的权力。

  2024-8-13 22:17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7樓 發表于:2024-8-13 22:21
第五章 民事裁判权的范围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8樓 發表于:2024-8-13 22:28
第六章 管辖
 
啊啊是谁都对:.

6.专属管辖:法律明确规定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

  2024-8-16 12:2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集中管辖:将同类但原属不同管辖法院的案件集中于其中一个法院予以管辖审判的情形。

  2024-8-16 12:2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8.1共同管辖: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

8.2选择管辖:在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个法院起诉。

  2024-8-16 12:2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9.协议管辖:又称为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2024-8-16 12:3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0.默认管辖:也称为应诉管辖、拟制合意管辖或默示管辖,是指原告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理案件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一种管辖制度。

  2024-8-16 12:3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裁定管辖:法院通过裁定确定管辖的行为。

  2024-8-16 12:3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1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没有管辖权,从而通过裁定的方式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际上是法院受理案件错误之后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2024-8-16 12:3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2指定管辖: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民事行使管辖权。

  2024-8-16 12:3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3管辖权的转移:某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相互转移。

  2024-8-16 12:3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2.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2024-8-16 12:35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樓 發表于:2024-8-16 12:57
第七章 当事人
 
啊啊是谁都对:.

7.1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实施诉讼,要求本案判决的资格。当事人适格不能等同于当事人起诉和应诉的资格。

  2024-8-17 06:1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2判断当事人适格的标准

(1)利害对立说: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就应当是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的对立双方。

(2)实体利益说:诉讼中具体实体利益的归属主体为适格的当事人。

(3)争议法律关系主体说:民事争议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只有将有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适格的当事人,诉讼和判决才有意义。

  2024-8-17 06: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3诉讼担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实施诉讼权,而由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涉讼纠纷行使诉讼实施权,纠纷判决的效力及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而非实际行使诉讼实施权的当事人。

  2024-8-17 06:2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3.1法定诉讼担当:第三人的诉讼实施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诉讼担当,包括作为职权关系的法定诉讼担当、对他人的财产拥有概括管理处分权、为实现他人的利益,法律认可行使他人特定权利的情形

  2024-8-17 06:2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7.3.2任意诉讼担当:通过实体利益归属者的授权而非法律规定,第三人从而获得当事人资格的情形。

  2024-8-17 06:2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8.当事人的变更: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原诉讼的当事人被变更或变动为新的当事人的一种诉讼现象。

  2024-8-17 06:2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8.1法定的当事人变更: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某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所发生的当事人变更。

8.2任意的当事人变更:在诉讼过程中,因原诉讼当事人不适格发生的当事人变更。

  2024-8-17 06:2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9.1当事人恒定原则:在诉讼系属中即使实体权利义务发生移转,权利义务移转给诉讼外第三人后,诉讼当事人也不会因为实体权利义务的移转发生变更。

9.2诉讼承继原则:当诉讼系属中实体权利义务发生移转的,随着权利义务的移转,诉讼当事人也发生相应的变更。接受移转的人成为新的当事人承继原来的诉讼,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变更后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024-8-17 06:2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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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原告: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0.2被告: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2024-8-17 08:45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樓 發表于:2024-8-17 08:46
第八章 当事人诉讼行为
 
啊啊是谁都对:.

1.当事人诉讼行为:当事人所实施的,能够产生特定民事诉讼法律效果,且该行为的要件和效果均由民事诉讼法规范所规定的行为。

  2024-8-17 08:5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取效性诉讼行为:当事人所实施的,必须通过法院的行为才能直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的诉讼行为。

2..2与效性诉讼行为:无须通过法院的行为,便可以直接产生诉讼法上效果的诉讼行为。

  2024-8-17 08:5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瑕疵诉讼行为:在法定形式或内容上存在瑕疵的诉讼行为。原则上诉讼行为存有瑕疵时,一般都有补救的可能。

  2024-8-17 09:0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1申请: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其作出相应的审理、判断等行为的诉讼行为,包括本案申请和本案以外的申请。这里的本案是指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

  2024-8-17 09:0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2.1法律上的主张:当事人对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主张,狭义上为涉及法律、法规适用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与否的主张,广义为关于所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主张。

  2024-8-17 09:0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2.2事实上的主张: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主张。

  2024-8-17 09:08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3.1否认:否定对某一事实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使该当事人必须提出相关证据对该事实加以证明的行为。

4.3.2抗辩:针对对方的否认而提出的事实主张,而该事实的证明责任在提出事实主张的一方。

  2024-8-17 09:0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4.1诉讼法上的抗辩:仅关于诉讼程序问题的抗辩。

4.4.2实体法上的抗辩:也称为“本案抗辩”,是针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关于本案的基础事实的事实主张,为阻止其相应法律效果发生而提出的事实主张,可分为事实抗辩与权利抗辩。

  2024-8-17 09:1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诉讼契约: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以发生诉讼上效果为目的的合约。

  2024-8-17 09:12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樓 發表于:2024-8-17 09:13
第九章 共同诉讼
 
啊啊是谁都对:.

1.共同诉讼:一方或双方均为二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或双方均是多数。

  2024-8-18 05:5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要求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未一同起诉或应诉的,应予以追加,人民法院还必须合并审理,且作出合一判决。

  2024-8-18 05:5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类似必要共同诉讼:数人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虽然不要求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有选择一同起诉或应诉,或者分别起诉或应诉的权利,但一旦选择共同诉讼,则必须对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合一确定。

  2024-8-18 05:5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多数人诉讼。

  2024-8-18 05:5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1证据共同原则: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提出的证据主张或证据资料适用于其他共同诉讼人。

  2024-8-18 06:0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1诉讼代表人: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2024-8-18 06:0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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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诉讼代表人制度: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

  2024-8-18 06:0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3.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

  2024-8-18 06:0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3.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

  2024-8-18 06:04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2樓 發表于:2024-8-18 06:09
第十章 第三人
 
啊啊是谁都对:.

1.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对诉讼原告、被告之外参加诉讼的,与案件争议存在利害关系的人的统称。

  2024-8-18 06:1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

  2024-8-18 06:1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

  2024-8-18 06:1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1辅助型第三人:该第三人在参加的诉讼中,始终站在本诉当事人一方,辅助其中当事人进行诉讼,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

  2024-8-18 06:1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2被告型第三人:独立面对本诉的原告和被告,通常情况下是法院基于被告的要求而将其纳入本诉,即所谓通知参加诉讼;个别情况下,被告型第三人会主动参加诉讼对本诉当事人(主要是对本诉被告)的指控进行抗辩

  2024-8-18 06:17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3樓 發表于:2024-8-18 06:20
第十一章 诉讼代理人、代表人及辅助人
 
啊啊是谁都对:.

1.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2024-8-18 06: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法定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2024-8-18 06: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2委托诉讼代理人: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024-8-18 06:2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诉讼辅助人:在诉讼中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辅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2024-8-18 06:22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4樓 發表于:2024-8-18 06:22
第十二章 诉权
 
啊啊是谁都对:.

1.诉权: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判的权利。

  2024-8-18 11:0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双重诉权说:诉权具有双重含义,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2.1.1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和被告针对原告请求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进行答辩的权利。通常称为起诉权和答辩权。

2.1.2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是指原告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向被告提出实体上要求的权利和被告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上请求或提出反诉的权利。通常称为胜诉权和反驳原告提出的实体请求的权利。

  2024-8-18 11:3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私法诉权说:诉权是由私权尤其是请求权衍生而来的,是请求权的变体。当请求权受到侵害时,就会由请求权衍生一种要求国家裁判机关予以裁判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诉权。

  2024-8-18 11:3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3公法诉权说:诉权不再是一种基于私法关系的私权,受害人要求司法机关进行裁判以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

  2024-8-18 11:3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3.1抽象诉权说:诉权即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法律地位或可能性。诉权是一种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抽象的权利。

  2024-8-18 11:3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3.2权利保护请求权说:又称为具体诉权说,认为诉权在当事人起诉之前就存在于当事人,是一种既针对法院,又针对被告的,请求就一定的内容给予自己有利判决的权利。

  2024-8-18 11:4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3.3司法请求权说:又称司法行为请求权说,认为诉权是任何人都有要求法院作出司法裁判的公法上的权利。

  2024-8-18 11:4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3.4本案请求权说:诉权是针对本案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的请求,也就是本案判决请求权。诉权并不是像抽象诉权说那样是给予任何人的一种权利,而是在具有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必要性时才能给予当事人诉权。

  2024-8-18 11:5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4诉权否定说:

①学界提出的各种理论均不能对诉权现象给予科学的说明,因此怀疑诉权概念以及诉权理论的存在价值;

②在法治社会,私人均有权要求司法机关给予裁判,宪法保障私人的这种权利,而民事诉讼法中特别强调诉权的概念没有必要。

  2024-8-18 11:51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5樓 發表于:2024-8-18 11:53
第十三章 诉
 
啊啊是谁都对:.

4.3新实体法说:凡基于同一事实关系发生的,以同一给付为目的的数个请求权存在时,实际上只存在一个请求权,因为发生请求权的事实关系是单一的。

  2024-8-18 13:1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1客观的单纯合并:又称并列合并、并位合并、同位合并,是指原告将不存在相互矛盾的请求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合并提出,法院对其进行合并审理和裁判的情形。

  2024-8-19 05:4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2客观的预备性合并:又称顺位合并,是指在同一诉讼中,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了两个具有先后顺位的请求。虽然在诉讼开始即同时提出,但其中一个为主位请求,另一个为次位请求或副位请求,在主位请求无法得到满足时,次位请求也将予以审理和裁判,只不过次位请求的审理和裁判是以主位请求不能成立(被驳回)作为前提,一旦主位请求得到满足,则次位请求自动撤回。

  2024-8-19 05:4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3客观的选择性合并:原告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求向同一被告合并起诉,可由被告选择其一履行。一旦选择其一,其他请求不再存在。

  2024-8-19 05:4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1诉讼请求的变更: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否变更的识别标准是诉讼标的。

  2024-8-19 05:4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2诉的追加:在诉讼中,原告在原有诉讼请求存在的基础上,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2024-8-19 05:49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6樓 發表于:2024-8-19 05:51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啊啊是谁都对:.

14.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2024-8-19 06:30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7樓 發表于:2024-8-19 06:32
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啊啊是谁都对:.

8.质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2024-8-20 06:0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9.认证:法庭对经过质证或者当事人在证据交换中认可的各种证据材料作出审查判断,确认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4-8-20 06:0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0.1证明妨害: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过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对其事实主张的证明。

  2024-8-20 06:0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0.2证据的偏在性:大量能够证明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据被集中控制于一方当事人,且往往是加害的当事人一方。

  2024-8-20 06:0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0.3推定主张成立: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2024-8-20 06:0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0.4拟制自认:当对方当事人实施了妨害证明的行为,妨碍当事人证明时,视对方当事人承认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

  2024-8-20 06:1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1法定证据原则:①作为事实判断依据的证据方法是法定的。②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是法定的。

  2024-8-20 06:1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11.2自由心证原则

①作为事实判断依据的证据在证据方法上没有限制。

②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没有限制,证明力的大小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

③自由心证原则并非法官完全自由,凭主观意志随意对事实作出判断。

  2024-8-20 06:19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8樓 發表于:2024-8-20 06:22
第十六章 期间与送达
 
啊啊是谁都对:.

2.6转交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所在机关、单位,让他们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2024-8-20 13:0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7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或者在采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发出公告将送达内容告诉社会公众,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2024-8-20 13:1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8送达回证:法院制作的用于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到法院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书面凭证。

  2024-8-20 13:15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9樓 發表于:2024-8-20 13:16
第十七章 保全
 
啊啊是谁都对:.

1.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2024-8-20 13:1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诉前财产保全: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2024-8-20 13:19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生效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诉讼标的物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2024-8-20 13: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当事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生效裁判的执行、阻断侵害行为继续、避免损失的扩大,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诉讼制度。

  2024-8-20 13:2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禁诉令"(anti-suitinjunction,也称止诉禁令):在一定条件下,由本国法院签发的,旨在限制诉讼一方当事人在域外法院申请法律救济措施(提起诉讼、申请禁令或保全、执行等司法程序)的一项强制令。

  2024-8-20 13:29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0樓 發表于:2024-8-20 13:31
第十八章 先予执行
 
啊啊是谁都对:.

1.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以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2024-8-20 13:31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1樓 發表于:2024-8-20 13:34
第十九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啊啊是谁都对:.

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法院在诉讼(包括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为保证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妨害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人所采取的各种强制性手段。

  2024-8-20 15:1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包括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故意实施的扰乱民事诉讼程序、妨害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行为。

  2024-8-20 15:1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1拘传:法院在法定情况下,通过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人员到庭参加诉讼的强制措施。

  2024-8-20 15:18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2训诫: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况较轻的人,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指出其违法之处并责令其加以改正的强制措施。

  2024-8-20 15: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3责令退出法庭:法院强行命令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离开法庭,从而防止其继续妨害诉讼活动进行的强制措施。

  2024-8-20 15:2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4罚款:法院强制妨害民事诉讼的人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

  2024-8-20 15:21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5拘留: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024-8-20 15:21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2樓 發表于:2024-8-20 15:25
第二十章 诉讼费用
 
啊啊是谁都对:.

1.诉讼费用: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

  2024-8-20 15:25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2024-8-20 15:26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3樓 發表于:2024-8-20 15:29
第二十一章 诉讼程序概论
 
啊啊是谁都对:.

1.诉讼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法院为裁决或解决民事纠纷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所进行的审理过程。

  2024-8-20 15:3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诉讼救济程序:为了保障法院裁决的公正性,法律上设置的,对裁决不服可申请再次审理的程序。

  2024-8-20 15:3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3.诉讼审级制度:法院对案件审理的层级或次数。

  2024-8-20 15:3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4.多重审级制度:民事案件经两级或两级以上裁判机关审理裁判而宣告终结的制度。

  2024-8-20 15:4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1独任制:一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裁判的制度。

  2024-8-20 15:42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5.2合议制度:由三名以上为奇数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具体行使民事审判权,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也称为合议制。

  2024-8-20 15:43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1回避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已经参与的要退出该案诉讼程序的原则与制度。

  2024-8-20 15:4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2公开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将其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的一种制度。

  2024-8-20 15:47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3直接审理原则: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应直接听取当事人关于案件诉讼请求的陈述或抗辩,对争议事实的陈述和辩论,对证据的主张和质证。

  2024-8-20 15:48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6.4言词原则:也称为“言词诉讼原则”,是指原则上诉讼程序的进行均以言词方式进行。

  2024-8-20 15:49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4樓 發表于:2024-8-20 15:50
第二十二章 普通程序
 
啊啊是谁都对:.

19.2诉讼承继原则:接受该权利义务的第三人将替代原来的当事人承继诉讼,该诉讼的判决不再对原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2024-8-21 08:29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5樓 發表于:2024-8-21 08:42
第二十三章 简易程序
 
啊啊是谁都对:.

1.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2024-8-21 08:43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6樓 發表于:2024-8-21 09:05
第二十四章 小额案件诉讼程序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7樓 發表于:2024-8-21 09:06
第二十五章 在线诉讼程序
 
啊啊是谁都对:.

1.在线诉讼: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技术,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法院设置的诉讼平台,在线实施诉讼行为的诉讼。

  2024-8-21 10:24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方便原则:在线诉讼程序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的方便为原则。只有在当事人有条件运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技术的情形下才能适用在线诉讼程序。

  2024-8-21 10:36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2安全原则:适用在线诉讼程序时,应当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信息安全为原则。

  2024-8-21 10:37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8樓 發表于:2024-8-21 11:44
第二十六章 公益诉讼
 
啊啊是谁都对:.

1.公益诉讼:非以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由特定的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提起的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追究其民事责任的诉讼。

  2024-8-21 12:2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根据其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提起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活动。

  2024-8-21 13:24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9樓 發表于:2024-8-21 13:26
第二十七章 家事诉讼
 
啊啊是谁都对:.

1.家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涉及家事纠纷的诉讼。家事纠纷主要包括涉及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财产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等纠纷。

  2024-8-21 13:26 回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30樓 發表于:2024-8-21 15:30
第二十八章 法院调解
 
啊啊是谁都对:.

1.法院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由于是在诉讼中进行的,也称为“诉讼调解”或“诉讼上的调解”。

  2024-8-21 15:30 回復
啊啊是谁都对:.

2.1调审合一:不仅审理和调解的主体是合一,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官同时也是纠纷调解的法官,同时,在程序上也不加以区别。

2.2调审分离:不仅指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调解的主体是分离的,而且从事审理的法官和从事调解的法官不同,程序也有所不同。

  2024-8-21 15:35 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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