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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3.民事司法制度 |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
彭何利.中国法院的现代转型:模式选择与体系框架[J].法学,2016,(10):151-160.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法院管理;法院组织
摘要:我国现行的法院组织体系中,无论是外部关系还是内部组织机构,司法行政权总是通过各种方式对审判权进行渗透,导致司法地方化与行政化现象日趋严重。因此,如何实现法院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离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在理论构造上,有必要引入现代法院组织与管理理论,对现行法院组织体系进行重组与改革;在组织模式上,应建立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现代智慧型法院组织体系与框架结构。通过二者的合力举措,完成我国现代法院组织体系的升级换代,以保障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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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乐.审委会改革的现实基础、动力机制和程序建构——从“四五改革纲要”切入[J].法学,2016,(03):135-149.
关键词:审判权;审判委员会;内部运行机制;司法体制改革
摘要:作为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改革一直是历次中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尽管近些年来围绕着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所出台的一系列措施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改革同时也遭遇到了制度逻辑依旧不明晰、制度空间日渐狭窄、制度资源逐渐稀少、制度效果不乐观等现实困境。而要突破当前的这种改革瓶颈,就必须要重新界定审判委员会的制度角色与制度功能,切实将审判委员会的主要功能限定在总结审判经验等宏观指导方面,将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下放到合议庭,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审判专业委员会或者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审理。惟有如此,才能切实理顺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真正确保审判权独立、公正地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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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赟.当前审判独立不足原因之考辨——从审判独立的逻辑前提说起[J].法学,2016,(01):106-114.
关键词:审判独立;舆论监督;审判说理;司法改革
摘要:审判独立的逻辑前提有三:第一,一国公权架构及制度体系承认、赋予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空间;第二,法院有足够的独立审判之意愿和担当;第三,法院有足够的确保独立审判之素质和能力。当下中国大陆地区影响审判独立状况的,不是体制多么不健全或体制所赋予的独立审判空间多么不足,而是法院以及法官没有足够的独立审判意愿和能力。因此,真正有效提升审判独立水准的思路不应是外部化的"大"思路,而应是各种有助于提升法院、法官独立意愿和能力的内部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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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从法官“离职”现象看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制度逻辑[J].法学,2015,(10):47-56.
关键词:司法改革;法官离职;法官员额制;法官待遇
摘要: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之下的法官"离职"现象看似悖谬,却值得深思。从此现象切入,即可窥见法官员额制改革背后所隐藏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总症结在于:某些改革举措偏离了"让优秀法官受惠"的逻辑目标,并且诸如曲折性、非系统性和非公开性等进路偏差亦加剧了人心的离散。要想一揽子解决上列问题,就必须重溯制度分析的逻辑:一是要将"让优秀法官受惠"作为法官员额制改革一以贯之的逻辑目标;二是围绕这一逻辑目标,采用谋定而动、系统推进、公开透明的策略和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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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华彭.司法行政权的合理配置与地方“两院”省级统管——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例[J].法学,2015,(05):32-38.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司法行政权;省级统管
摘要: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实施省级统管是目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基层法院的人财物由该省的高等法院统一管理,这一省级统管模式为推进当前的改革提供了研究样本。南京国民政府的实践表明,司法行政权配置的制度构建是省级统管表象的根本,司法行政权配置的合理程度是省级统管成败的根源,司法行政权配置的路径选择是省级统管改革的重点。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当下,南京国民政府基层法院省级统管可提供宝贵的历史镜鉴和决策参考,即应逐步确定司法行政权的中央事权属性、推进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的适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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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茂生.司法权力泛化及其制度校正——以司法权力运行为中心[J].法学,2015,(05):21-31.
关键词:司法权力;权力泛化;运行机制
摘要:权力泛化是司法权力运行中值得关注的现象。司法权力的泛化既表现在法院外的国家机关对司法权力的分享方面,也体现在司法权力朝向社会组织泛化方面。司法权力泛化受到司法权发展历史以及人们对司法权力理论认知的影响,同时也与我国司法文化传统和现有制度规定有着因果关联。司法权力泛化不能背离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不能突破司法目的以及司法自身功能与形式特性的限制。以司法改革的宏观顶层设计建构多元一体的司法权力格局,以人员分类管理、专门司法性机构创设等微观制度建构多元司法权力协调运行的制度与机制,是应对司法权力泛化现象,实现司法权力合理配置与良性运转的校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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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乐.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制度资源与模式选择[J].法学,2015,(03):26-40.
关键词:审判权;审判内部;运行机制;司法体制;改革;庭审中心主义
摘要:当下审判权运行内在制度会导致案件裁判过程与结果的不确定性,致使审判运行无序、失范,造成审判运行中行政化因素的凸显和基本秩序的缺失;要重塑审判权运行的内在制度,必须处理好制度逻辑的复杂性,掌握并充分利用制度改革的空间与资源,在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以庭审为中心来塑造司法裁判的运行模式,强化审判组织的主体地位和审理功能,注重审判的亲历性以及审判过程的公开化和制度化。惟有此,才能不断夯实法官的司法自信力,进而逐步确立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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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智航.司法建议制度设计的认识偏差及校正——以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背景[J].法学,2015,(02):63-75.
关键词:司法建议;管理创新;自治型司法;绩效考核;柔性司法
摘要: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将司法系统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倾向于法院能够积极地扮演推动社会转型的角色。司法建议制度在核心功能、制度前设、生效机制、实施动力上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制度设计者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让司法建议制度更有生命力,需要将制度基础建立在自治型司法理念上,强化司法建议权的公共政策形成权属性,由审判委员会承担起制作司法建议的主要职责,淡化考核机制对司法建议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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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玉兵.符号与司法——基于符号学视角的分析[J].法学,2014,(07):107-118.
关键词:司法;符号;司法形式;司法技术
摘要:符号在司法中极为常见。在司法发展过程中,从仪式化的神权诉讼到君权主义诉讼再到民权主义诉讼,符号与司法如影随形,关联愈紧。符号不仅成为司法的形象表征,而且构成了司法操作的有效工具。符号对于司法积极效用的实现,需要遵循意义编码、重复性使用、符号文本型构以及符号语境提供等运作机理的要求。符号与司法的关联受到符号自身工具性质、司法内在属性以及社会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影响,因而是相对和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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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刚.法院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探析[J].法学,2014,(05):10-18.
关键词:法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践合理性;探析
摘要:为避免在重大敏感案件中的舆情危机和被动局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法院系统逐渐得到推行。这一实践探索是对司法权性质的悖反,增加了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致使法院审判目的指向混乱,容易形成普遍性的法院信任危机,在试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需要在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取向的基础上,厘清法院职权界限,客观评判"法院案件社会风险评估"的实践合理性,探寻法院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的发展路径,以达到既回应社会,又树立法院权威的目的,确保司法改革符合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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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霞.三权分离: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的途径[J].法学,2014,(04):50-55.
关键词:法院管理;案件审批;审判权;监督权
摘要:法院管理中涉及三类内部权力:行政权、审判权和监督权。监督权运行的管理往往被忽略。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一、行政权与监督权合一的现行管理结构是导致法院内部监督体制失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法官违法行为持续多年未被发现和发现者皆来自外部监督体制的根本原因。有关司法权配置和运行的改革就要从消除法院管理中背离公共管理理论和违反审判规律的现象开始,按照"三权三性"确立方案:行政权具有服务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审判权具有独立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必须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存在内部审批的案件一律提起抗诉,对于审批案件者依据刑法追究渎职责任,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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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学勇.司法权力规范运行的关键是正当价值体系的构建[J].法学,2014,(04):56-65.
关键词: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去行政化;独立审判;价值构建
摘要: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冤假错案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权力运行中行政化思维根深蒂固,学者们有针对性地提出许多去除行政化、提高法官独立程度的改进建议,但司法权力的实际运行状况依旧令人堪忧。理论建议难以被实践采纳的根源在于我国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价值缺失,不仅法官普遍地缺乏法律至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价值观念的支撑,而且现行司法制度也缺乏对这一价值观念的贯彻与保障。唯有进一步完善司法价值体系,才能有效改变目前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局面。欲去除我国司法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思维,构建正当的司法价值体系,必须在加强法官法治意识和审判独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观念真正贯彻到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中去,才能有效保障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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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赵伟.论最高法院院长的角色及职权[J].法学,2014,(03):68-74.
关键词:最高法院院长;权力界定;审判权;法律
摘要:作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的领导者,最高法院院长不仅享有审判权,也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权。然而我国相关立法并未对最高法院院长的职权作出明确界定,同时现行体制内的最高法院院长权力急剧膨胀。因此,有必要规制最高法院院长的权力行使,使其回归至法律框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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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田野.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J].法学,2014,(01):3-9.
关键词:律师;媒体;司法影响;庭外言论
摘要:为了避免司法受到庭外言论的不当影响,世界主要国家对传统媒体的司法报道行为均有所规制。律师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单方发表庭外言论成为新现象。对于新媒体时代中的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除了对媒体的规制外,重点还是对律师本身的言论的规制。律师不应通过新媒体就未决案件发表单方庭外言论。在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规制的对策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司法"禁言令"制度,并加强网络空间的干预。要加强律师惩戒制度,遏制律师利用新媒体操作社会舆论影响审判的行为。谨慎发表庭外言论应是律师的一项重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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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司法试验[J].法学,2013,(12):138-143.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司法试验
摘要:司法试验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构成部分。自贸试验区法院的设立、有机整合ADR机制、法官负责制、尊重商业判断、遵循先例原则、商事惯例成为法源、法律的一体适用等构成了自贸试验区的司法试验系统。而这个系统要发挥充分优势,则无法舍弃其中的任何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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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怀平.城市化与乡土化: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实证研究[J].法学,2013,(09):52-62.
关键词:城市化;乡土化;基层司法;运行机制;实证研究
摘要:我国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正处于城市化与乡土化并存的样态。城市化司法以集约于城市所在地的现代化司法场所为服务平台。城市化司法旨在达成司法的"标准统一、行为适法"的逻辑自洽性与连续性。乡土化司法以分散于农村所在地的非固定、非正式的司法场地为服务平台。"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是乡土化司法的实践特色。司法的道路"通向城市"与"通向农村"并非背道而驰。为了破解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重大难题,必须使司法传统的弘扬与司法的规范化发展相统一,必须使提高"国家法律"的话语地位与强化村民自治能力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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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从“法官集体嫖娼事件”看司法伦理规范建设的重要性[J].法学,2013,(08):12-20.
关键词:法官集体嫖娼;司法道德规范;司法之治;法官美德;责任伦理
摘要:司法道德是责任行为的哲学。司法道德的核心任务是论述,是什么支配着法官的责任。司法职业伦理并非是指一种纯粹的规范性伦理,而是指一种责任伦理,它关注的不仅仅是伦理规范,还关注由这些规范而产生的实际效果。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法官思想和行为,调节司法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官对法律规范的依赖是以职业共同体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官对司法伦理规范的依赖主要是通过法官内心的荣誉感、义务感、责任感来实现的。法官道德价值不在于简单地听命于感官经验要求,而在于听从于理性、良知。司法之治离不开法官之美德,法官美德包含对自身权利的某种体认与要求的人为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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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翔.关于司法权和司法体制的宪法修改意见[J].法学,2013,(05):28-32.
关键词:《宪法》修改意见;简要说明;理论论证;打破禁区
摘要:现行宪法中有关司法权及其司法体制的相关规定已经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一些条款已经明显不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关宪法的修改,我们还需要打破三个理论上的禁区:一是司法权属于国家和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并不会影响"司法权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理念,而且,可能还会更好地实现这一国家性质理念;二是司法权属于国家"同有些人所说的"国家主义"没有必然联系;三是对国家权力进行理论分解,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各个具体权力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以便在宪法上对各个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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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法院独立审判应只服从法律——对《宪法》第126条规定的质疑与建议[J].法学,2013,(04):3-8.
关键词:《宪法》第126条;司法独立;民意
摘要: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和第131条分别规定: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党政权力对司法事务的干涉,是反对还是纵容?公民和社会群体对司法的合法合理监督和干预,是抵制还是支持?本文依据宪政原则,结合解析某些案例,对《宪法》126条提出新的解读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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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赟.政治化:司法的一个面向——从2012“涉日抗议示威”的相关案件说起[J].法学,2013,(03):124-132.
关键词:政治司法化;涉日抗议示威;立法;行政
摘要:去政治化似乎成了当前学界讨论司法问题时唯一"政治正确"的选择,这一选择可能建立在一系列的误会或混淆之上。仅仅考虑到司法乃一国政治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点,似乎就已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政治化一定是司法所必定具有的一种实然面向;而如果考虑到作为司法结论大前提之审判规范的构建以及作为其小前提之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司法官亦应兼顾社会政治价值,则有更加充分的理由认为政治化还是司法的一种应然面向。可以肯定的是,司法的政治化与其他国家公权的政治化应具有不同品性;而且对司法应当政治化命题的证立也并不意味着司法或司法官可以滥用其个人的政治偏好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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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科层行政化管理下的司法独立[J].法学,2012,(11):133-142.
关键词:科层制;行政化管理;司法独立;兼容;反思
摘要:科层官僚制就其功能而言即是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化就是法院相互关系的行政化、法院内部模式的行政化、法院内部人事管理的行政化等。传说中的司法独立的神话式功能影响是如此之大,而相对于司法的实际作用却又是如此有限。即使在西方国家,法院也被牢牢地放置在议会中的国王之下。司法独立是指每个法官都可以对所支持的判决方式最为充分地提出自己的理由。任何的制度创制都是一种归纳的选择,而非演绎的结果。我们对司法制度的选择只能是更好的选择而不是最好。法官地位独立、行为超然和思想理性是司法职业本色,也是司法威信之基础。我们对法院管理中的理性官僚制之改造只能以政府模式向治理模式过渡阶段,用合法、合理,符合中国本土特征的方式来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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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啸虎.党委政法委在我国政法关系中的功能审视[J].法学,2012,(06):3-11.
关键词:党委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政法关系;功能;审视
摘要: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关系的基本要求。政法委员会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制度载体与组织保障,政法委员会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和健全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应从改革和完善政法委员会工作入手,正确处理好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常见的几个关系,正视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客观看待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断改进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强化政法委员会在加强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功能,从根本上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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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坤.论党委政法委员会之改革[J].法学,2012,(05):3-13.
关键词:政法委员会;党的领导;法治
摘要: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小组)制度原本是一个党内的"智库"性质的机构,在1958年开始的党政不分的人治潮流中,它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不受宪法约束、不受正当程序约束的事实上的审判机构,它是极端人治体制的产物与组成部分,对中国人民构成了极大的伤害,最终也在文化大革命中毁灭了自身。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废止了政法委员会制度下的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但是,由于复杂的原因,1988年党中央撤销政法委员会的努力至今没有完成。政法委员会在党委外形成一个中心,不利于党的领导。政法委员会制度与宪法规定的公检法三家分工制约的宪政体系格格不入,对司法公正构成根本性的伤害。因此,要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废除政法委员会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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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J].法学,2011,(12):105-115.
关键词:网络舆论;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立法建议
摘要:现代社会网络发挥着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功能。网络舆论与司法独立之间的紧张关系,深刻地影响到司法的过程与结果。对近年来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表明,网络舆论监督个案及时迅速、地位日益重要、效果明显且能推动法律制度变革,但也存在欠缺持续性和理性等缺陷。基于网络舆论的局限性,司法应在尊重并有选择地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影响、引导并规制网络舆论。因此,丰富沟通手段、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公众参与、构建立法建议机制等变革,应是当前较为有效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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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法官借助习性空间展现其角色定位[J].法学,2011,(11):101-107.
关键词:法官;习性;经验;性情;空间
摘要:习性可善可恶。加强法治与德治的目的都是改善习性,抑恶扬善。法官习性的形成源于古代的"政治责任"与"贵族责任"以及自然法理念。我国的司法伦理从来没有要求法官是"精神贵族",法官在我国历来是被归入国家干部的范畴,对法官的要求是"平民精神"。有什么样的法官习性结构就代表着什么样的法官思维方式、认知结构和审判模式。法官信奉正义的习性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推进法官的观念。法官习性是司法权力通过法律使自身合法化的机制,它使得法官受制于塑造他们的环境,从而使现存的司法制度深入人心地正当与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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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楠.“媒介审判”下的司法困境[J].法学,2011,(05):14-20.
关键词:媒介审判;舆论;司法;侵蚀;矫正机制
摘要:新闻媒体本应具有一种柔性的,不可替代的舆论监督功能,但是"媒介审判"却扭曲了这种监督功能,让媒体去充当法官的法官,凌驾于司法之上。新闻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发动者和传播者,它依仗自己强大信息优势及足以主导舆论的"霸主"地位,对案件"口诛笔伐",形成一种先在性的强势"审判设定"。法官既承受来自各种媒介的舆论干预,又受到因舆论影响而站出来"主持公道"的行政干预,因而,法官艰难地秉持着法律公正与道德公正的天平,又承受着尊重法律与敬重领导的双重考验。认识到"媒介审判"运行的内在机理,便可以针对其"审判"链条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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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磊,谢新竹,王成.司法改革的价值向度——民本视阈下司法改革进路之分析[J].法学,2011,(04):51-57.
关键词:司法改革;困境;合法性;有效性
摘要:由于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的制度建构和运作与社会公众认知上的疏离,一些司法改革举措往往缺乏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使司法改革时常陷入一种合法性焦虑之中。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时期,公众对司法改革的合法性认同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回顾和反思已然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在很多问题上可以说已经体会到了简单化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正是由于特定环境和实际条件的限制,我国司法改革只能采取一种循序渐进的、逐步改良的方略。我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和所处的独特场域,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司法改革,必须以有效性为基点,扩展司法改革的民意基础,在民众认同的基础上累积和建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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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乐.能动司法的模式与方法[J].法学,2011,(01):30-39.
关键词:能动司法;转型中国;全球化;司法知识观;司法方法
摘要:"能动司法"命题的提出及其争议所反映出的不仅是当下法律人尝试着建构一种属于中国自己的司法方法与司法模式的努力,而且也反映出当下中国司法/法治只有在与西方法律话语展开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够得以建构自己的法律命题与法治理论。无论"能动司法"的命题最终能否成为撬动中国法律发展逻辑变革的"阿基米德"支点,它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观察中国司法改革以及型塑中国新司法的一次机会。面对一个多元且又断裂的转型中国社会,如果"能动司法"能成为中国司法的一种新机制的话,那么它不仅要建立在一种整体性的司法知识观的基础上,而且在司法方法上也应更倾向于以结果为导向的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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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传松.法院审判活动行政化之克服[J].法学,2010,(08):118-125.
关键词:法院工作;行政化;表现;成因;克服
摘要:法院工作行政化是我国现行法院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审判权行使、法官考评以及上下级法院关系等方面。造成法院工作行政化的主要原因是院长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法官缺乏职业尊荣感和独立判断的精神,上下级法院关系定位存在偏差等。法院工作行政化,违背司法工作自身规律,对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应该从约束院长权力、改革法官考评制度、规范定案权、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定位上下级法院关系等方面着手来解决我国法院工作行政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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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猛.案件请示制度合理的一面——从最高人民法院角度展开的思考[J].法学,2010,(08):126-136.
关键词:难办案件;案件请示;交办案件;案件调阅
摘要:现有对案件请示这一非正式制度的评价,主要是以法治原则为判断标准,围绕上下级法院关系来展开,但缺少较为细致的经验讨论。实际上,案件请示不仅包括自下而上的请示方式,还包括自上而下的调阅方式。不同类型的案件请示效果也有很大不同。案件请示制度反映出复杂的紧密交织在一起的法院内部和外部权力关系。要深刻理解这一制度,必须将其放在整个社会背景和政法体制之中加以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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