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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3.民事司法制度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2楼 发表于:2024-4-30 07:34
]侯欣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司法制度改革研究[J].法学研究,2004,(05):129-143.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司法改革;革命法制史
摘要:1 943年前后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曾进行过一次以强调司法审判的规范化和人员的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改革。由于反对势力过于强大 ,整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与习惯 ,法律知识和法律人才积累不足以及时机选择等种种原因 ,改革以失败而告终。根据原始档案、日记等第一手资料对这次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过程及失败原因等进行的研究和分析 ,可以对我国当前正在进行中的司法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3楼 发表于:2024-4-30 07:36
赵晓力.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J].法学研究,2004,(04):117-122.
关键词:违宪审查;司法过程;民主过程
摘要:李慧娟事件包括司法过程和民主过程两个方面。司法审查的正当性理论可分为高级法理论和民主理论两类。中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的论证存在发达的行政集权、民主共和制不发达等一系列困难 ,在行政分权局面不可能很快来临的情况下 ,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该考虑其他途径的可能性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4楼 发表于:2024-4-30 07:36
俞静尧.司法独立结构分析与司法改革[J].法学研究,2004,(03):52-57.
关键词:司法独立;三重结构;司法体制改革
摘要:完整的司法独立是由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和上下结构构成的三重结构。外部结构的核心是法院独立;内部结构的核心是法官独立;上下结构的核心是审级独立。应该在司法独立的三重结构理念基础上,推进目前的司法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完整的司法独立。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5楼 发表于:2024-4-30 07:36
郭志祥.民初法官素养论略[J].法学研究,2004,(03):152-160.
关键词:民国法律史;法官素养;司法改革
摘要:民国初年所颁布的法规、司法法令报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以及事实报道等基本材料表明,法官的独立品性、专业能力、经验和学识等在当时已经受到重视,并作为对法官考核的基本要求,但是这样做却未能造就符合近代司法理念的法官队伍。这显现出民初法官选任和考绩制度内在标准的某些缺失。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6楼 发表于:2024-4-30 07:36
姚莉.司法公正要素分析[J].法学研究,2003,(05):3-23.
关键词: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程序;制度构建
摘要:司法公正是法的公平与正义的一般概念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 ,表现为一整套被社会伦理所普遍认同的司法制度和被司法活动参与者个别认同的司法程序。它所体现的交往合理性的制度构架和程序安排使司法活动过程和司法活动结果获得正当性和权威性 ,并因此发挥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因此 ,司法公正是权威、伦理、制度和程序诸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其实现需要在伦理认同的基础上构建制度和程序 ,并使司法获得其权威性。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7楼 发表于:2024-4-30 07:37
刘作翔.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之批判——兼论“司法权国家化”的司法改革思路[J].法学研究,2003,(01):83-98.
关键词:司法独立;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司法权国家化;司法改革
摘要:司法独立作为一项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 ,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并且已经形成其国际标准。中国在宪法和法律中 ,也对司法独立作了原则性的确认和规定。但是 ,由于中国司法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 ,形成了“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 ,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和司法独立原则的实施。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有其深厚的体制性根源和思想文化根源。解决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就需要彻底地改造形成“司法权地方化”的体制性因素 ,以“司法权国家化”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并以此进行相应的司法制度设计。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8楼 发表于:2024-4-30 07:42
徐迅.中国媒体与司法关系现状评析[J].法学研究,2001,(06):149-158.
关键词:媒体;司法
摘要:中国受众对法庭新闻十分关注 ,媒体在满足公众知情需要的同时亦反映公众对司法的批评。由于缺少共识、缺少规则 ,媒体与司法的关系正处于较不稳定的时期。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新闻批评与司法尊严、新闻采访与法庭秩序的冲突时有出现。冲突中 ,媒体总体处于强势 ,承载着较多的社会期待 ;而一旦发生诉讼或面对司法权力 ,媒体又处于绝对的弱势。实现平衡的制度框架有待建立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99楼 发表于:2024-4-30 07:45
顾培东.中国司法改革的宏观思考[J].法学研究,2000,(03):3-16.
关键词:司法改革;改革的约束性条件;改革的策略
摘要:中国司法改革的主导任务是通过制度创新 ,提高司法机构“公共产品”的出产能力和效益 ,更有效、更充分、更完善地保护社会主体的正当权利 ,创造、完善并维护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法律秩序。与此相适应 ,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内容在于重新配置并合理界定各种权力关系。由于中国司法改革受诸种条件约束 ,因而改革具有复杂性 ,必须进行整体设计、“由上而下”全面推行。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0楼 发表于:2024-4-30 07:45
李建明.错案追究中的形而上学错误[J].法学研究,2000,(03):87-94.
关键词:错案;追究;形而上学
摘要:对某一案件所作的司法决定被后来的司法程序所否定 ,这符合诉讼规律。但是 ,实践中许多人以这种现象作为错案的唯一的本质特征设计并运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本文作者分析批判了这种形而上学错误 ,主张错案责任追究应以司法人员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1楼 发表于:2024-4-30 07:46
熊秋红.司法公正与公民的参与[J].法学研究,1999,(04):
摘要:司法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受社会公众支配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特征之一。从世界各国司法制度的发展轨迹中可以看到,吸收公民直接参与国家司法活动,发挥公民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被认为是一个国家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加强公民对司法活动的参与,也是保障司法活动公正进...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2楼 发表于:2024-4-30 07:47
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J].法学研究,1998,(06):
摘要:“三权分立”在我们这里是一个名声很不好的学说,不少宪法学家似乎“成份论”观念很重,谈起它来总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国家沾染不得的货色,然而,这些宪法学家们在讨论国家政体或国家权力机构时,还是不得不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门别类,加以解说。舍此三权,法...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3楼 发表于:2024-4-30 22:24
韩延龙.红色区域司法体系简论[J].法学研究,1983,(02):57-63.
摘要:<正> 服务于一定统治阶级利益的司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新军阀建立的国家政权是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的政权,它所确立的一整套司法体系是保护剥削者的利益,维护其反动统治的暴力工具。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如果要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胜利,就必须在打碎包括旧司法体系在内的反动国家机器的同时,建立起代表人民利益的、为革命阶级直接掌握的崭新的司法体系。第二次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4楼 发表于:2024-5-5 19:19
丁亮华.我们需要怎样的专门法院[J].中外法学,2024,36(01):161-180.

关键词:专门法院;司法专业化;法院创设权;专门管辖;审级制度

摘要:专门法院顺应司法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而出现,并受到区域治理政策目标的深刻影响,这些因素决定了其内生性地存在司法“偏狭”的可能。因此,设立专门法院应当保持谦抑与克制。2018年《法院组织法》第15条第1款列举的专门法院类型,是几经立法变迁和现实调整后,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专业审判需要而确立的,基本符合专门法院的内涵与特征,不宜任意作扩大解释。建构我国的专门法院制度,应当坚持法院法定这一宪法原则,确保专门法院在宪法秩序内生长和运行,同时亦需明确专门法院管辖权的性质,使其与普通法院管辖权在立法上得以区隔,并通过设立综合性专门上诉法院,最终实现在专业审判领域的裁判标准统一以及专门法院组织的适度体系化。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5楼 发表于:2024-5-5 19:33
赵一单.论司法制度的法律保留:含义、理由与边界[J].中外法学,2023,35(03):725-744.
关键词:司法制度;法律保留;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不仅将司法制度规定为法律保留事项,还禁止就司法制度向国务院进行授权立法。立法机关已经围绕司法制度完成基础的法律创制,但实践中仍有其他规范介入其中,需要理论回应。基于制度与基本制度的区分,应当对司法制度的规范含义作广义理解。将司法制度规定为法律保留事项,是为了保证人民掌握司法权;禁止向国务院授权,是因为司法制度涉及基本权利和自由,且国务院和司法机关之间没有直接关联。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介入司法制度,但在内容层次等方面受到限制。“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论断,并不构成地方性法规介入司法制度的障碍。司法解释对于司法制度的介入,需要受到权力分工等因素的较大限制。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6楼 发表于:2024-5-5 19:39
郭松.法院党组制度的历史变迁与功能实现[J].中外法学,2022,34(04):865-884.
关键词:党管司法;法院党组;组织形态;权力机制;有序发展
摘要:作为嵌入法院内部的党组织,法院党组主导法院的运行。随着党的领导体制的演变,法院党组制度经历了一系列调整,并呈现出不同的组织形态。通过“党管干部”“请示报告”“议程设置”“政治动员”等技术机制,法院党组实现了对法院运作的有效动员、整合与监督,并产生了积极的治理效果。在党组制度下,法院的运作会受党的意识形态与运行机制的影响,法院党组的领导与法院的独立运行之间潜藏着关系失衡的危险。因此,法院党组制度的有序发展,需要在党组的政治领导与司法常规化运行之间形成结构性均衡关系,并持续推进法院党组制度运行的程序化与规范化。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7楼 发表于:2024-5-5 19:39
刘绚兮.科层中的分流中国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二元结构[J].中外法学,2022,34(04):885-902.
关键词:法院组织;司法科层;层级分流;人事管理二元结构;员额制改革
摘要:政法体制下的科层结构是中国法院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但学界对科层内部的分工合作、人员流动、利益格局等的认识仍然不足。这导致朝向专业化和精英化的司法人事改革的效果偏离预期。改革成功的前提在于准确把握其所欲改善却又依赖的先在制度结构。实际上,中国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呈现出较明显的二元结构:法院领导(领导干部)和普通法官(基层干部)有各自的亚群体特征,在政治定位、专业分工、评价体系、流动晋升、社会网络等诸方面,存在“层级分流”的现象。这种层级分流,既是历史上规模治理中“官吏分途”的留痕,又是当代政法体制的结构延伸。同时,它也面临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司法专业化的挑战。层级分流不仅意味着分工与合作,还存在张力与平衡。在必然涉及资源再分配的改革中,应考虑二元结构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和需求。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8楼 发表于:2024-5-5 19:49
佀化强.法院的类型、创设权归属及其司法权配置[J].中外法学,2020,32(05):1353-1376.
关键词:法院法定管辖权法定;司法权配置;专门法院;特别法院;三审合一
摘要:法院创设权分概括创设权和具体创设权,其归属和司法权配置受制于法院法定、管辖权法定的宪法原则。该原则源于17世纪英国,18世纪被法国采纳,其原旨乃反对肢解刑事司法权、禁止指定审判法官或设立刑事特别法院(庭)。宪法成文化运动致使其扩张至行民领域,但在司法科学化冲击下其重归原点,并成为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形式要件为法院创设权依重要性分别保留于宪法与法律,实质要件为刑事司法权绝对保留、行民司法权相对保留。司法权的外部扩张与内部分裂催生了多层次的法院类型。我国确立了该原则,但法院分类不科学,创设权下沉、司法权配置(如三审合一)等背离法治要求。2018年宪法和法院组织法修订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倒引发重大隐患,应予完善。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09楼 发表于:2024-5-5 19:50
郑曦.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及规制[J].中外法学,2020,32(03):674-696.
关键词:人工智能技术;司法裁判;风险;规制
摘要: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裁判中被广泛运用,但各国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因其不仅存在技术困境,也可能带来现实风险,包括冲击公正价值、影响公民权利、削弱审判权独占原则和与法官独立审判原则发生冲突等,需予规制。基于维护法的基本价值、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遵循司法裁判基本原理的立场,需妥善处理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工具理性"与人类福祉、开放理念与审慎态度、裁判方式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等四组关系。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定位和适用范围,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适度分离司法裁判工作与人工智能产业,调整法官考核评价机制,从而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规范运用。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0楼 发表于:2024-5-5 19:51
周立民.诉讼经历者的司法信任何以形成对87名随机当事人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J].中外法学,2019,31(06):1492-1510.
关键词:诉讼经历者;司法信任;程序正义;社会文化
摘要: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探究诉讼经历者的司法信任及其成因,能够发现一些异于现有理论预期或常识的经验事实:①总体上城市居民并无普遍化的司法信任危机,但诉讼经历者的司法信任显著低于其他一般市民;②平等对待和法官品德为诉讼经历者司法信任得以生成的充分条件,而审判效率、审判独立和法官专业性的效应并不显著;③威权主义可正向调节当事人的程序正义认同而增加其司法信任,关系文化则具有相反效果,但学界所关注的无讼文化、一般信任和特殊信任对当事人的司法信任并无显著效应。结论认为,只有考虑多重并发条件才能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司法信任问题。上述结论既拓展了现有司法信任理论,也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重要启示。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1楼 发表于:2024-5-5 19:51
邵六益.审委会与合议庭:司法判决中的隐匿对话[J].中外法学,2019,31(03):713-738.
关键词:审委会;合议庭;“中国法官如何思考”;民主集中制
摘要:中国的司法判决逻辑不仅体现在合议庭做出的判决书中,审委会是决定"难办案件"的重要机构,代表了司法判决的深层逻辑。只有将审委会与合议庭结合起来,才能丰富抽象概括出的司法与政治有机统一命题,也才能完整揭示"中国法官如何思考"。借助某中级人民法院2011-2015年间的审委会记录,通过比较审委会与合议庭对相同案件的不同分析,能够勾勒出两者之间存在的互动机制: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决定了审委会的讨论方向,而审委会的决定既是判决的底线和前提,更是合议庭据以抵抗外在干预的后盾。由于审委会所考虑的很多问题不能够公开,当事人和大众只能通过判决书之外的方式了解这些信息,因此上述互动更像是两者间的"隐匿对话"。审委会的决定更像是利益选择,对其的监督之道不在于公开信息,而在于完善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2楼 发表于:2024-5-5 19:55
陈卫东.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中外法学,2018,30(06):1405-1422.
关键词:改革开放;司法改革;政法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令世人瞩目的结构性变化。其中,我国的司法改革历经几十载的渐次展开,逐步从程序改革发展到制度、工作机制改革,再到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司法改革已经发展成为影响深远的"司法革命"。总的来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包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的改革方法论、改革方向兼顾司法规律与中国国情等。当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司法改革也为下一步的司法改革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主要包括:实现从"司法改革"到"政法改革"的转变;坚持体制改革和顶层设计,也要调动地方和被改革者的积极性;改革必须抓住"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这一核心问题;应重视改革的整体性、计划性和系统性;应树立理性的司法改革观等。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3楼 发表于:2024-5-5 20:02
孙远.“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之教义学原理以审判中心主义为视角[J].中外法学,2017,29(01):188-211.
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分工;制约;配合;具体化
摘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项具有宪法位阶的原则,但在刑事诉讼法中尚未被充分具体化。对于该原则应有之态度是充分运用各项法律技术,尽量揭示并充实其法律内涵。站在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之下,控审职能之间的区分应从形式走向实质。控审之间的良性制约关系应依托控诉、法定、调查、直接、法律保留等诸原则,以及起诉审查、强制起诉、司法审查、事后审查之上诉审等程序予以贯彻。相互配合应主要体现在与干预公民基本权无关的问题上,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于侦查追诉活动中相互沟通,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配合人民检察院公诉活动之需要。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4楼 发表于:2024-5-5 20:03
李秀清.《中国评论》与十九世纪末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司法[J].中外法学,2017,29(01):268-279.
关键词:《中国评论》;十九世纪;中国司法;《中国丛报》
摘要:《中国评论》(1872—1901)是十九世纪末期来华外国人所创办的重要英文期刊,其内容绝大部分有关中国,蕴含丰富的中国社会信息。中国法律的实施、审判权归属、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及监狱状况等都受到关注。与之前同类期刊如《中国丛报》(1832—1851)相比,《中国评论》的视角和观点已发生变化:对于中国刑事司法的关注度降低,广泛、公开地处决死刑犯的信息已是鲜见,对于非法刑讯的报道骤减,地方官审判不力、失职渎职等的描述也很少。十九世纪下半叶中国着手引入西方制度,中西关系暂时缓和,刊物所在地香港独特的地缘和文化环境,编作者众多且身份多元和办刊的开放性,是《中国评论》不再一概否定和抨击中国司法、而代之以既有抨击又肯定历史进步的评述的原因。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5楼 发表于:2024-5-5 20:10
高一飞.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J].中外法学,2016,28(02):486-517.
关键词:互联网;媒体与司法;缄口令;信息控制
摘要:互联网时代,媒体影响司法出现了新特征:司法系统防止媒体影响的难度越来越大,媒体编辑"把关人"的作用大大降低,因发帖人采用假名而使自律性降低且查处困难,对言论自由的标准不断提高,陪审员利用网络实施不端行为。互联网时代,各国对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进行了修正:微博直播庭审开始兴起和发展,英国、美国联邦法院禁止电视直播的传统被颠覆,已经明确废止缄口令的部分内容。互联网时代,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仍然应当坚持传统的司法自我约束规则,通过合理界定办案秘密以限制信息释放,通过司法公开防止媒体的误导,通过媒体自律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和理解,通过网络执法过滤或删除违法的司法报道,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6楼 发表于:2024-5-5 20:13
朱孝清.司法的亲历性[J].中外法学,2015,27(04):919-937.
关键词:司法亲历;司法规律;司法改革
摘要:司法亲历性是司法的重要原理,也是司法规律中行为规律的重要内容,它由司法的诸多特点所决定,在司法制度、诉讼制度中居于重要地位。司法亲历是司法人员身到与心到的统一、司法人员亲历与人证亲自到庭的统一、审案与判案的统一,也是亲历过程与结果、实体与程序的统一。其基本要求是直接言词审理、以庭审为中心、集中审理、裁判者不更换、事实认定出自法庭、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司法亲历主要适用于普通程序特别是事实有争议、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一审的庭审,其中事实认定是重中之重。司法亲历性要求改革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机制。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7楼 发表于:2024-5-5 20:21
杜苏.司法独立的黎明法国古典司法体制诸问题研究[J].中外法学,2013,25(01):95-113.
关键词:法国;司法独立;司法体制;旧制度;孟德斯鸠
摘要:大革命前的法国司法体制是大量近代法学知识得以孕育的制度温床,孟德斯鸠开创的"司法独立"理论也萌生其中。本文系统性地考察了当时司法体制的组织架构、工作方式和法理依据,在此基础上对近代早期的民法传统与司法行政关系进行了专门分析。力图通过一种历史性的制度研究,为"司法独立"思想的产生还原出一个更为稳定,也更为实践化的时空场景。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8楼 发表于:2024-5-5 20:27
侯猛.最高法院访民的心态与表达[J].中外法学,2011,23(03):648-659.
关键词:天;冤屈;表达自由;维稳
摘要:即使诉讼案件已经终结,一部分访民仍执着地进京上访。这不仅意味着他们要出"气"、讨个说法,也是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现实世界中的"天"——中央。这个中央还不仅仅是或主要不是最高法院,而是中共中央。即使希望一时难以实现,至少也要来北京争取到表达的机会,让中央能够倾听他们的冤屈。表达本身也就成为支撑他们继续上访的动力。但中央即使有心处理,也没有足够能力快速处理所有上访案件,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长期上访甚至滞留不归的访民群体。当他们越来越失望和绝望时,相互倾诉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反而增强了访民之间的情感认同和群体认同。这种认同感的增强,不仅意味着他们很难再回归到原有的社区当中;同时也意味着地方的接访工作,在中央维稳要求和访民抗争的双重压力下,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19楼 发表于:2024-5-5 20:29
刘星.司法日常话语的“文学化”源自中国基层司法经验[J].中外法学,2010,22(02):165-181.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20楼 发表于:2024-5-5 20:31
李启成.从衙门到法庭清末民初法庭建筑的一般观念和现状[J].中外法学,2009,21(04):498-513.
 
民诉法副教授 二十二级
121楼 发表于:2024-5-5 20:31
陈永生.司法经费与司法公正[J].中外法学,2009,21(03):3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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