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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1樓 發表于:2025-5-3 20:11

参考案例

王某甲、王某乙与某音乐学院、胡某某侵犯作品表演权纠纷案

2023-09-2-158-009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09 / (2021)最高法民申3068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著作权继承人行使诉讼权利,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如果著作权继承人就诉权行使已事先达成协议,明确约定必须由全部继承人共同作出决定,方能实施相关诉讼行为,部分继承人违反协议约定而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2樓 發表于:2025-5-3 20:12

参考案例

苏某甲诉京山县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14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5 / (2021)最高法民再11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当事人未经公证而自行录制取得的视听资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其是否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能仅因其未经公证而直接否认其证明力。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3樓 發表于:2025-5-3 20:13

参考案例

某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中国外运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19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0.12.16 / (2010)民提字第19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原告提起侵害著作权之诉,其不仅应提交其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事实证据,同时还要提交被告构成侵权的事实证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予以否认的,同样应就其否认的事实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以保证诉讼中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被告没有提交证据的,应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4樓 發表于:2025-5-3 20:13

参考案例

某某株式会社、上海某某公司诉辛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广州某某中心、某某音像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23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3.09.29 / (2011)民申字第25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中国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外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能否采信,应当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审查。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5樓 發表于:2025-5-3 20:14

参考案例

邱某公司诉聂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27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18 / (2021)最高法民申280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应以权属确认为前提,在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依法应当再审。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6樓 發表于:2025-5-3 20:14

参考案例

某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某玩具批发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29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07 / (2021)最高法民申97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涉案公证书记载的事实若无相反证据推翻公证书的真实性,法院应将涉案公证书记载的事实作为认定依据。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7樓 發表于:2025-5-3 20:15


参考案例

某集体管理协会诉北京某房产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33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08.12.19 / (2008)朝民初字第3357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以信托方式管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的权利,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的侵权人提起诉讼。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8樓 發表于:2025-5-3 20:15

参考案例

某出版社诉某会计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36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09 / (2021)最高法民申3209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原告未举证其受到的实际损失和被告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法定赔偿。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9樓 發表于:2025-5-3 20:15


参考案例

某陶瓷公司诉某文化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2023-09-2-158-037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08 / (2021)最高法民申576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商誉受到贬损的情形下,对其要求刊登侵权声明、消除影响的诉请不予支持。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0樓 發表于:2025-5-3 20:16

参考案例

广州某某公司甲诉广州某某公司乙、朱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40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0.05.20 / (2010)穗中法民三终字第10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我国对于著作权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和自愿登记原则,在作品登记程序中缺乏对于独创性的实质审查。在侵犯著作权纠纷中,被告以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其享有原告作品著作权的依据或者是提出原告与被告各自享有著作权的抗辩时,法院不能据此直接认定,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对双方作品的独创性以及其他记载事项予以严格审查。同时,在认定侵犯著作权时应当适用“接触”加“实质相似”的原则,被告是否有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应由原告举证证明。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1樓 發表于:2025-5-3 20:16

参考案例

黄某诉某艺术剧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44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08.11.20 / (2008)桂民三终字第1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1.以民间文学艺术为基础或者受民间文学艺术启发而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其中包含了作者个人创作的投入,具有了原创性,满足了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应当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2.关于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侵权纠纷的认定,应遵循“接触+相似”的著作权侵权判定基本原理进行分析,先对“接触”的事实进行查明,再对“相似”问题进行判定。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2樓 發表于:2025-5-3 20:17

参考案例

李某诉于某博客文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51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10.06.12 / (2010)海民初字第2197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1.博客文章虽然以数字化形式发表或传播,但如果具备了法律所规定作品要件,则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除非有相反证据,博客上发表的文章著作权一般由发文的博客空间所有人享有。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3樓 發表于:2025-5-3 20:18

参考案例

苏某诉湖北某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山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8-058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6 / (2021)最高法民再213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3.06

裁判要旨

  对原告使用智能手机拍摄的点播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音乐电视的视频,被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被更改过,同时结合原告拍摄的被告经营场所的照片、被告开具的消费单据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运用正常的逻辑推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综合各种因素足以认定被告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行为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对该事实予以认定。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4樓 發表于:2025-5-3 20:20

参考案例

某行业协会诉北京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23-09-2-159-009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2.11.08 / (2012)高民终字第5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对于其商品符合特定品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应当允许。而且,其不能剥夺虽没有向其提出使用该证明商标的要求,但商品确产于商品原产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当使用该证明商标中地名的权利。但同时,对于其商品并非产于商品原产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商品上标注该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则有权禁止,并依法追究其侵犯证明商标权利的责任。
  2.判断侵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判断因素在于被诉侵权商品是否具备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条件,即来源于特定产地且具有相应的品质。通常认为举证责任应分配至涉案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经营者未能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来源于特定区域且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标准的,构成侵权。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5樓 發表于:2025-5-3 22:08

参考案例

甲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乙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及仿冒纠纷案

2023-09-2-159-025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0 / (2021)最高法民申6265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3.06

裁判要旨

  在刑民交叉侵害商标权案件中,如果刑事案件的有关情况系审理民事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当事人书面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6樓 發表于:2025-5-3 22:08

参考案例

某公司诉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3-09-2-159-030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9.06 / (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1.曾因涉嫌侵害他人其他商标而被警告,后签署和解协议承诺不再从事侵权活动,但再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销售侵权产品,且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此种行为符合惩罚性赔偿关于“恶意”和“情节严重”的适用要件。
  2.被告拒绝履行证据披露义务已构成举证妨碍,法院根据被告微信宣传的内容,足以证明侵权商品的销售量,被告对其宣传内容不能举证否定真实性的,应当支持原告主张;对于侵权商品的单位利润,可以结合案外同类产品及被告的自认酌情确定。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7樓 發表于:2025-5-3 22:11

参考案例

上海某公司诉曲靖某超市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9-032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0 / (2021)最高法民申7565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法院应当将公证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8樓 發表于:2025-5-3 22:13


参考案例

山东金某家纺集团有限公司诉汝州市龙某糖烟酒门市部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59-041 / 民事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最高法民申2642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3.06

裁判要旨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以申请公证的方式来举证证明被诉侵权行为的过程中,公证机关跨区域受理公证业务的,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事实外,不应仅以跨区域受理公证业务为由否认公证书的证明力。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9樓 發表于:2025-5-3 22:17

参考案例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某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11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1.29 / (2021)最高法民申438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 修改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多段视频证据已经形成被诉侵权产品采用相同技术、具有相同结构的证据优势,在被诉侵权人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二审法院通过多段视频确定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并进行比对,并无不当。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0樓 發表于:2025-5-3 22:18

参考案例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尼(中国)有限公司等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15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04 / (2020)最高法民申4955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资质,鉴定程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鉴定人员亦出庭接受质询并对鉴定程序和鉴定依据作出说明,相关瑕疵并不影响对技术问题发表鉴定意见并得出结论,对方当事人并未提出足以反驳或者推翻鉴定意见的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采纳该鉴定意见。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1樓 發表于:2025-5-3 22:18

参考案例

某株式会社诉珠海某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17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6.12.29 / (2016)京民终24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1.在专利侵权行为的相关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在其举证能力范围内就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进行了充分举证,对其所请求经济损失数额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说明,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推翻权利人赔偿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已经明显高于法定赔偿限额,尽管不能精确计算出具体的金额,但如果权利人能够说明其请求的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和过程,并有相应的证据佐证其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法定最高限额以上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2樓 發表于:2025-5-3 22:19

参考案例

杭州某公司诉东营某公司、上海某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3-09-2-160-021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08.07.22 / (2008)民申字第81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虽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侵犯专利权纠纷,但在本质上也是与专利有关的侵权纠纷,应当依据有关侵权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确定管辖。对于被控侵权的实施行为跨越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后的,其行为具有前后的连续性、一致性。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出发,应当允许权利人一并就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和侵犯专利权行为同时提出权利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规定,本意在于权利人可以在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地对该被控侵权产品制造者的全部制造以及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主张权利,而并非在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地仅能对制造者制造并销售给该销售者的那部分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主张权利。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3樓 發表于:2025-5-3 22:20

参考案例

某集团公司诉某有限公司、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某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3-09-2-160-027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1.12.30 / (2010)民申字第978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专利权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选择的权利要求的,属于诉的理由的变更。与诉讼请求的变更相比,诉的理由变更通常更可能涉及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更容易打乱对方当事人的诉讼防御安排,影响诉讼程序的稳定。因此,在诉的理由变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诉讼请求变更的处理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给予对方当事人以适当的答辩期并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4樓 發表于:2025-5-3 22:20

参考案例

某公司诉某药业公司、王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3-09-2-160-028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0.03.23 / (2009)民提字第2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均构成适用禁止反悔原则,而不应将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条件仅拘泥于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有关的狭隘的范围。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另一相关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所作的客观事实方面的意见陈述,可以作为证明涉案专利所涉及的相关事实的证据,一般不构成禁止反悔,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才有可能构成禁止反悔。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5樓 發表于:2025-5-3 22:21

参考案例

某电器公司诉某制冷设备公司、某电业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31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1.10.27 / (2011)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2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确有证据证明损失或获利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时,应当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在法定最高额以上确定赔偿数额。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6樓 發表于:2025-5-3 22:21

参考案例

侯某某诉中山市古镇某某灯饰厂、深圳市某某迪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34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最高法民申325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电子数据具有容易被伪造、篡改的特点,其真实性应当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不处正常状态时是否对生成、存储、传输有影响;是否具备有效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其方法是否可靠,主体是否适当;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等其他因素。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7樓 發表于:2025-5-3 22:21

参考案例

某某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福安市某某电子产品经营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35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30 / (2020)最高法民申492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对不同销售主体进行公证取证时,公证人员应当对每一个公证购买的商品及其购买票据即时封装封签,并在公证书上完整、准确记录公证过程。公证文书不能如实反映公证的真实情况,保证公证行为客观、公正的,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公证文书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公证机构出具说明或者补正,并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仍不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人民法院对该公证文书的证明力不予确认。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8樓 發表于:2025-5-3 22:23

参考案例

某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诉东阿县某阿胶系列产品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3-09-2-160-044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1.05 / (2020)最高法民申5626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3.06

裁判要旨

  被控侵权产品上所标注的产品标准代码、生产许可证编号、条形码及厂商信息均指向被告,已形成了对被控侵权产品来源的清晰指向的,可以据此初步认定被告系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者。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9樓 發表于:2025-5-3 22:23

参考案例

周某诉无锡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3-09-2-160-049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23 / (2021)最高法知民终33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3.06

裁判要旨

  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擅自转移、处分人民法院已经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被诉侵权产品,致使有关侵权事实无法查明的,构成对诚信诉讼原则的违反,据此可以推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可以对被诉侵权人采取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20樓 發表于:2025-5-3 22:23


参考案例

某某公司诉赵某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23-09-2-160-050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2.09.30 / (2022)最高法民辖91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原告对多个被告合并起诉,通常对有无初步证据证明被告与涉案事实存在一定关联进行形式审查,即可确定管辖连结点,人民法院无需对被告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等实体内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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