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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资料库】(民事执行)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
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1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6
参考案例 某某公司与张某某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0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11 / (2023)最高法执监304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违法裁定,没有给付内容,不符合执行案件受理条件,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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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2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6
参考案例 某某管理公司与某某集团公司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3-021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13 / (2023)最高法执监5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用以抵债的为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某金融租赁公司的股权,按照相关金融监管规定,成为金融租赁公司的股东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变更股份总额超过5%比例的股东,应当提前报经监管部门审批。申请执行人在接受以物抵债时并未取得相应资质亦未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执行法院直接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不妥。同时在以物抵债裁定送达同日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作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综合相关情形,执行法院应当中止针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行为,案涉股权应当作为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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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3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6
参考案例 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信托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06 / (2023)最高法执监44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3.08 裁判要旨 债务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前,人民法院依法不中止对对债务人的执行。债权人仅以已对债务人申请破产,债务人已处于破产审查阶段为由,请求停止执行,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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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4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6
参考案例 某投资公司与某乙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3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9.28 / (2023)最高法执监31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民法典实施前主债务人破产,申请执行人对担保人申请执行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规定,将担保人承担的利息计算至主债务人被受理破产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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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5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6
参考案例 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投资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4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2.06.17 / (2022)最高法执监6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当事人依据抵押合同对该特定财产主张担保权利的,执行程序中只能就该特定财产强制执行;在该财产因清偿另案顺位在先的优先债权而导抵押合同相对方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不能实现的,不能主张以抵押人名下其他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不能受偿的部分债权可执行抵押人其他财产,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利,此时应与其他一般债权平等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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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6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盘州某某公司与贵州某甲公司等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5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3.31 / (2023)最高法执监7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对已完成向申请执行人转账、汇款、现金交付的执行款,因财产权利归属已经发生变动,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的银行存款等执行款,但未完成向申请执行人转账、汇款、现金交付的,财产权利归属未发生变动,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不应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应当将其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管理人,纳入破产程序统一分配。实施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取得变价款,与通过其他方式执行到位的款项,在判断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标准上并无不同,均应当以财产权利归属是否发生变动为标准,进而判断是否应当纳入破产程序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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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7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阮某某与佟某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6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2.12.11 / (2022)最高法执监42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执行中的司法救助针对的主要是因为案件不能执行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不再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扣除司法救助金提出异议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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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8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厦门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天津某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7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28 / (2023)最高法执监38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执行法院对主债务人作出终本裁定后,可以视为主债务人不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表明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条件已成就,执行法院可执行补充责任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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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29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山西某乙煤业公司与某信托公司等申请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8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9.25 / (2023)最高法执监36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被执行人的股东,认为执行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但被执行人怠于主张的,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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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0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宋某慧与崔某兰、王某燕、刘某庆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29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8.15 / (2023)最高法执监3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仅有部分内容符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且该部分裁事项与其他部分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正确部分裁决的事项应当予以执行。仲裁裁决确定主债务和担保债务,担保债务部分存在不予执行情形的,可以仅对该部分不予执行,对主债务部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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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1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张某某与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30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3.30 / (2023)最高法执监1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3.25 裁判要旨 根据行政判决,被执行人应要求申请人明确申请公开的内容,对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进行区分审查,对于符合公开条件且属于未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责令公开并跟进核实公开情况,以实现公开效果。但被执行人只是送达责令公开通知书,并未按照要求跟进核实公开情况,更未实现公开的效果,不应认定其已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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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2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7
参考案例 张某某与某区人民政府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31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11 / (2023)最高法执监305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行政执行中,执行机构不应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行政机关答复具体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实体审查。申请执行人对答复具体内容不服的,不应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应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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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3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长春某某银行与甲公司、乙公司等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3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9.28 / (2023)最高法执监23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执行程序终结多年后提出执行异议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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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4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四川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回转案 2024-17-5-101-046 / 执行 / 首次执行案件 / 荥经县人民法院 / 2021.01.26 / (2021)川1822执46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5.01.15 裁判要旨 执行回转的条件应同时具备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新的执行依据为新的生效法律文书等要件,新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对原纠纷作出实质性的处理。发回重审裁定书只是表明原执行依据失效,但并未对原纠纷作出最终处理,因此以发回重审裁定书为依据,要求执行回转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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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5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吕某与孙某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15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20 / (2019)京03执复8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时效抗辩权作为申请执行时效届满后被执行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可以基于被执行人的自由意志而放弃。被执行人在执行时效届满后,对剩余债务进行承认并作出分期履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作出时即到达对方,被执行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应视为对执行时效抗辩权的放弃,该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放弃其执行时效抗辩权后,执行部门依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予以执行立案并采取执行措施并无不当。被执行人在放弃时效抗辩权后又主张时效抗辩,其异议请求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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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6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胡某与宋某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22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7.31 / (2019)京0102执异144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1.对于案外人主张承租权成立的条件应进行严格审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能成立:其一,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其二,在法院查封之前承租人已占有使用该不动产。 2.在案外人异议案件的审查中,应该综合是否实际缴纳租金、租金是否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缴纳方式是否符合一般交易习惯、物业管理缴费凭证等因素综合进行认定,以防止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拖延执行。在涉及房屋买卖以及抵押登记的情形时,也可以参考相关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出租情况的表述。 3.案外人承租在先的租赁权成立仍不能阻却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签署租赁协议及合法占有的承租人能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即继续承租涉案房屋直至租赁期满。实践中,需要予以明确的是该项异议属于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对此进行立案审查,并作出裁定,不可直接认定租赁权成立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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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7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甘某某等与某建筑公司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16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9.20 / (2022)京执复206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追加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之情形,依照本条,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合伙企业为被执行人,需要满足三个要件:一是被执行人系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二是被追加主体为被执行人之普通合伙人,包括合伙企业的现任合伙人及“以协议签订时间”(债务发生时间)为判断标准而应对退伙前债务承担责任之已退伙合伙人;三是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即对被执行人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对能够执行的财产已经执行完毕,而债务仍未全部得到清偿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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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8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8
参考案例 赵某某与北京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17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7 / (2021)京01执复216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的执行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应以其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在没有证据证明有其遗产或其遗产的变价款已转化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时,不宜对被执行人名下个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 2.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已取得财产利益的处分行为。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全部遗产后,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前提不存在,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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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39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9
参考案例 钟某某与刘某等执行实施案 2024-17-5-101-004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6.28 / (2022)粤0114执460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执行要旨 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是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纠正自身违法失信行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前提下,对其作出解除失信拒执惩戒措施,撤销失信信息公示,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等信用修复声明,对主动履行行为施加正向激励的措施和过程。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能动运用《主动履行证明书》等信用修复激励机制,通过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行为施加正向激励,充分释放被执行人的履行潜力,促进和保障达成执行目的,兑现胜诉权益;同时实施信用修复,重建被执行人信用评价,消除被执行人正常开展授信融资、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的信用障碍,盘活其信用资源,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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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0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9
参考案例 某某银行与某担保公司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18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3.08.01 / (2013)豫法执复字第00031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在执行程序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是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执行法院经穷尽执行措施,发现主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虽然发现了财产,但不方便执行的,可以认定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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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1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9
参考案例 甲公司与孙某某执行监督案 2024-17-5-203-033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25 / (2020)豫执监1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对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是连续、不间断的,在诉讼期间,案外人未对保全裁定申请复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在执行终结前基于实体权利请求排除对执行标的的执行而提出执行异议的,应依法保障其救济权利,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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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2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9
参考案例 厦门某银行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等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19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0.14 / (2020)鲁执复425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5.01.15 裁判要旨 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向异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异地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驳回其执行申请后,债权人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异地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另行提起诉讼,而是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在查明上述情况后,应裁定对其强制执行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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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3楼
发表于:2025-12-31 09:39
参考案例 某甲公司与山东某公司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23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2023.03.24 / (2023)鲁0306执异4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具有专款专用的特征,该特征体现在:一是账户内资金系专款,即由建设单位支付总包单位的工资性工程款,该工程款数额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确定;二是账户内资金需专用,即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还应具备在项目所在地专用账户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开户银行在业务系统中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等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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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4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4
参考案例 临清某公司与许某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24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临清市人民法院 / 2022.12.13 / (2022)鲁1581执异13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预售人在竣工验收前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时,于该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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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5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4
参考案例 某甲银行某分行与临沂某公司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20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4 / (2021)鲁13执复25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多套房产,在审查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时,需要对涉案房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对于一手房的价值,可以参照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显示的拟售单价、专业房产APP、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价,并结合涉案财产的查封顺序、确定拍卖保留价时可能降价的幅度等因素,综合进行估算,进而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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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6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5
参考案例 殷某某与程某某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21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16 / (2021)鲁执复26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司法拍卖前发现涉案不动产存在租赁合同的,不能仅依据表面证据直接带租拍卖,应当对承租人能否阻却法院强制交付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当事人、案外人(承租人)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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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7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5
参考案例 孙某某与李某某等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25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5.09 / (2022)鲁06执异2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于债权清偿顺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对于清偿顺序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当事人对于清偿项目部分有约定的,对于有约定的部分,从其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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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8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5
参考案例 索某某与许某某等执行复议案 2024-17-5-202-022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7 / (2023)鲁执复4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优先受偿权是债权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只是一种顺位权,不能产生阻却执行的效力。建设工程优先权人不得以其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由要求停止执行,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优先分配价款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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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49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6
参考案例 周某某与甲公司执行异议案 2024-17-5-201-026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10.13 / (2021)鲁1191执异1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尚未办理备案手续,客观上不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条件,买受人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非其自身原因导致,应认定其对案涉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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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教授 二十三级 |
150楼
发表于:2025-12-31 09:46
参考案例 武某某与高某某执行实施案 2024-17-5-101-005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2022)鲁0891执136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3.25 执行要旨 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应充分调查被执行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同财产。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虽以个人名义所存,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存款系其个人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共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涉案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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