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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1.民事诉讼基础理论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1樓 發表于:2024-6-13 21:56
严仁群.民诉法之教义学当如何展开[J].比较法研究,2018,(06):26-41.
关键词:民诉法之教义学;从现行法出发;重点概念的贯穿力;基本原则的具体化
摘要:民诉法之教义学也必须坚持"从现行法出发",但此一思维路径仍不时被背离。应利用粗疏的现行法容纳预备合并等诉讼方式,通过合理解读现行法消解"案由不同不能合并审理"等不当观念。应重点研究疑难案件,并据此检验自身。应强化诉讼标的等重点概念的贯穿力,应将基本原则具体化,并从具体规则中反向提取一般规则,这样可强化民诉法教义学的体系性,并使之呈现出一定的准演绎性。法教义学并非纯粹的解释论,立法论应以法教义学为基础。应注重对两大法系"共识"性民诉规则和原理的梳理,应尽量避免误读外国法。援用其他学科知识时应注意学科之间的良好"接合",并注重引入科学性较强学科的成果。应通过精细的论证展现法教义学的力量,注意避免价值独断,并通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2樓 發表于:2024-6-13 22:00
张千帆.如何设计司法?法官、律师与案件数量比较研究[J].比较法研究,2016,(01):52-62.
关键词:司法员额制;人均诉讼量;案少人多;法官精英化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司法员额结构,探讨诉讼、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其所体现的一般司法规律,并和中国司法结构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文章认为,中国司法结构存在"三少一多"的特点——诉讼少,律师少,法官人均案件少,法官多。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不宜实行全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当地的案件数量适当配备法官职数,同时发展适当规模的律师队伍,让律师在法治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3樓 發表于:2024-6-16 12:32
巢志雄.我国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现象、问题与完善——兼以法国民事诉讼的理论争论与实务判例为参照[J].比较法研究,2015,(03):137-154.
关键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判例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主要受益于司法判例。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以极大的热情适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导致该原则在具体内容、类型化适用、创设其他程序规范等多方面的法律发展现象。与此同时,我国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存在过于泛滥、过于随意和轻视法律方法的问题。法国民事司法实践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适用提出了必要性、相关性、正当性这三个要求,对我国民事司法实践有参考价值。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4樓 發表于:2024-6-16 12:34
齐云.论罗马民事诉讼法上的证讼[J].比较法研究,2015,(02):1-12.
关键词:罗马民事诉讼法;证讼;一事不再理;既判力
摘要:"证讼"是罗马民事诉讼法上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核心含义是"证实讼争"。在通常诉讼时期,证讼是指诉讼双方在裁判官面前对讼争事项的确定,意味着法律审的终结和事实审的开始,陪审员必须依据证讼中确定的争点进行判决、使针对同一案件的诉权消灭以及使新债代替旧债,这些效力构成后世"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的最初雏形。进入非常诉讼时期后,诉讼二阶段的区分不再存在,证讼的术语虽仍得保留,但仅意味着在法官面前的原告陈述和被告答辩,其重要作用已成为明日黄花,其效力部分前移到起诉阶段,部分由判决替代。现代民事诉讼法中,区分法律审理和事实审理的做法以及诉讼标的、既判力和诉讼系属理论等方面,无一不受到证讼制度的影响。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5樓 發表于:2024-6-16 12:57
王亚新.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与诚实信用原则——以日本民事诉讼立法经过及司法实务为参照[J].比较法研究,2012,(05):32-43.
摘要:<正>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民事诉讼法》。新法第13条第1款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诚信原则对于民事诉讼立法的意义以及在民事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法学界已经发表有数量可观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大都广泛涉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等比较法上的相关知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6樓 發表于:2024-6-16 12:59
肖建华.现代型诉讼之程序保障——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J].比较法研究,2012,(05):44-54.
摘要:<正>中国民事诉讼法正在面临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转型。无论立法机关在2012年8月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1〕是否设定了这样的目标,它必须回应现代社会纠纷解决的需要。传统民事诉讼倡导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对抗,体现了维护司法竞技主义的精神。但现代社会中,诉讼当事人双方的力量明显不对等,古典的对抗主义或绝对当事人主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7樓 發表于:2024-7-2 22:51
任重.民事诉讼真实义务边界问题研究[J].比较法研究,2012,(05):146-154.
摘要:<正>真实义务是20世纪德国民事诉讼法学最为重要的论题之一。〔1〕一方面,真实义务直接涉及自由主义诉讼模式的修正,关系到民事诉讼的原则博弈;另一方面,真实义务又对1877年来确立在德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诸多制度产生重要影响。仅仅从字面含义理解,真实义务可以被定义为某人负有在民事诉讼中说出真相的义务,如果违反这种义务将受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8樓 發表于:2024-7-2 22:52
赵蕾.诉讼与非讼的再区分——以诉讼与非讼基本模式的差异为研究进路[J].比较法研究,2012,(04):99-112.
摘要:<正>非讼事件与诉讼案件确实难以区分,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研究。〔1〕我们不能给予同时性这概念以任何绝对的意义;两个事件,从一个坐标系看来是同时的,而从另一个相对于这个坐标运动着的坐标系来看,它们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同时的事件了。〔2〕自古以来人们就认识到,对于民事法院的职能范围,除了争讼裁判之外,尚有监护性、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59樓 發表于:2024-7-2 23:00
罗智敏.《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集体诉讼法典范本》评析[J].比较法研究,2009,(04):111-117.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0樓 發表于:2024-7-2 23:11
熊跃敏.法官职权调查证据的比较研究[J].比较法研究,2006,(06):82-90.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1樓 發表于:2024-7-3 21:23
张卫平.民事诉讼现代化标准判识[J].东方法学,2024,(02):163-174.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现代社会;程序保障;中国式法治;标准判识
摘要:民事诉讼现代化是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方向性命题。民事诉讼现代化首先需要解决其现代化的标准为何。否则,民事诉讼现代化的推进就没有方向。民事诉讼现代化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民事诉讼与现代社会的契合;二是民事诉讼与民事权利及体系发展的契合;三是强化民事诉讼的程序保障;四是实现民事诉讼的体系化;五是民事诉讼的科技化。民事诉讼的现代化应当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和推进。实现民事诉讼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是通过借鉴域外国家、地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实现中国式民事诉讼的现代化。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2樓 發表于:2024-7-3 21:25
杨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共法律服务理论[J].东方法学,2022,(06):4-18.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本土资源;基层社会治理;民事司法程序;理论话语体系
摘要:公共法律服务是破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题的主要方法、实践路径和必要选择。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建设的改革实践及其本土资源,集聚和沉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法治经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了逻辑严密、科学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建构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社会治理的改革实践中,为破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难题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具有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指导意义,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的法治建设引领作用。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3樓 發表于:2024-7-3 21:25
左卫民.如何展开中国司法的实证研究:方法争鸣与理论贡献[J].东方法学,2022,(05):116-125.
关键词:法律实证研究;可验证的司法理论;研究方法;因果分析;经验事实;一般化理论
摘要:近年来,实证研究方法逐渐获得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认可。然而,实证研究的发展与进步仍然面临一些方法争鸣与理论误区。描述性统计、因果分析以及机器学习等多元方法具有各自的优势与技术局限,不同的实证研究方法不可偏废或相互替代。相比法教义学的理论推演,实证研究成果更能反映司法实践的真实状况。法律实证研究可以打造一种“可验证的司法理论”,增强理论的可观察性、可验证性,推崇从局部经验事实中提炼一般化的理论。未来,宜从制度与实践的悖反问题、不同理论与实践的对话、多元方法的创新应用以及司法规律的客观揭示方面展开中国司法的实证研究,应及时创新或证伪相关司法理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理论体系。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4樓 發表于:2024-7-3 21:30
纪格非.案件管理与一体化背景下的欧洲大陆法系民事诉讼发展动向[J].东方法学,2019,(04):113-128.
关键词:案件管理;新当事人主义;程序公正;司法效率
摘要:在欧洲范围内,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受到案件管理与一体化双重的影响。案件管理注重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一体化则侧重于寻求程序的共识,促进程序的合作与融合。一体化使得大陆法系各国为提高诉讼效率所进行的努力获得正当性;欧盟立法与法律解释的英美法视角对大陆法系国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体化也为大陆法系国家具体制度或法律解释的变革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在案件管理与一体化的合力下,欧洲大陆法系各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未来将继续努力在司法效率与质量之间寻求平衡。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5樓 發表于:2024-7-3 21:31
史明洲.区块链时代的民事司法[J].东方法学,2019,(03):110-120.
关键词:区块链存证;司法区块链;执行难;法定数字货币;虚假诉讼
摘要:人工智能可以在法律问题上实现对法官的部分替代,而区块链技术可以在事实问题上实现对法官的完全替代。区块链能够把法官从事实认定难题中解放出来,是一次民事司法的生产力革命。区块链技术正处于不断成熟过程之中,其司法应用可以分为初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初期的区块链存证能够解决电子证据认定难问题,中期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财产查控能够解决强制执行难问题,远期的债权行为"可视化"系统能够解决虚假诉讼等问题。民事司法在事实问题上面临的课题受制于制度的实施环境,对民事程序法的立法、学理、司法等环节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顺历史潮流而动。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6樓 發表于:2024-7-3 23:14
王立民.也论马锡五审判方式[J].东方法学,2009,(06):10-14.
关键词:马锡五;审判方式;巡回审判
摘要:马锡五被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人民称赞为"马青天",马锡五审判方式也深受革命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欢迎,其原因主要是:在形式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方便诉讼的需要;在过程中,满足了人民群众透明公开的需要;在结果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被周围同事们所接受、使用,形成了一个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团队。第二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先后被推广到其所在的专署、整个边区,成为边区司法战线的一面旗帜;第三阶段,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整个根据地弘扬光大,成为根据地司法机关广泛采用的一种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仍有其当代的司法价值。其中,马锡五审判方式中蕴含的理念、基本形式和审判结果仍可在当今的司法中发挥其作用。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7樓 發表于:2024-7-4 08:15
王福华.辩论权利救济论[J].法学,2020,(10):93-106.
关键词:辩论权利;剥夺辩论权利;必要性辩论;攻击防御方法;再审事由
摘要:新中国民事诉讼辩论制度历经70年发展,呈现出由宣示性到功能性的发展历程。辩论权利从最初对司法民主的宣示转向承担程序保障、审判对象形成及诉讼行为外观等功能性角色,由此改变了辩论权利保障与救济的范围与方式。在对抗制诉讼体制下保障辩论权利,既要从宣示性角度促进诉讼民主,更要从功能性角度保障当事人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之机会。对辩论权利的救济,则应具体考虑书面辩论与言词辩论的差异,重视辩论的整体性与同值性,将必要性言词辩论作为救济重点。适用"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再审事由,则应以功能性辩论、主要事实或严重程序瑕疵为基准进行严格解释,优先适用法定诉讼代理、遗漏诉讼请求、新证据、诉讼指挥权与缺席判决等再审事由具体条款。在再审事由具体条款缺失的情况下,则可适用"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再审事由一般条款,通过上诉或再审程序为辩论权利提供救济。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8樓 發表于:2024-7-4 23:00
李浩.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四十年——以“三大刊”论文为对象的分析[J].法学,2018,(09):20-33.
关键词:民诉法学研究;四十年;三大刊论文;成就与不足
摘要:自1978年以来,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已走过了四十年。本文以《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的民事程序法(主要是民事诉讼法)方面的文章为对象,将这四十年按照自然顺序分成四个阶段,描述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发展的轨迹,揭示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与我国社会生活变动之间的正向关联性,阐释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如何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并总结民诉法学研究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检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69樓 發表于:2024-7-4 23:01
张卫平.中国民事诉讼法立法四十年[J].法学,2018,(07):43-56.
关键词: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修改
摘要:文章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民事诉讼法立法的历程。通过回顾描述和揭示了民事诉讼法立法在不同时期的理念、思路和基本考量因素,清晰地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各项制度的演变过程。文章还进一步地展望了今后民事诉讼立法的愿景。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0樓 發表于:2024-7-4 23:03
尤陈俊.儒家道德观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的影响[J].法学,2018,(03):135-145.
关键词:儒家道德观;诉讼文化;无讼;文明类型;选择性亲和性
摘要:若论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影响之直接与明晰,当首推儒家道德观。儒家道德观体系中有三个主要的伦理准则——克己、忠恕与中庸——与大传统诉讼文化气质相通,其对传统中国诉讼文化的气质模塑途径,最主要的则有两条:儒吏们的理讼实践;以儒家道德观为底色的家法族规的潜移默化宋代以降商业文明在不少区域的兴盛,使得儒家道德观无法再像以往那样能够强有力地统摄诉讼文化的不同层面。儒家道德观根源于农业文明并与之深度契合,而以"无讼"为价值追求的大传统诉讼文化,亦是缘自于对农业文明这一经济基础的回应。从宏观上将不同的文明类型、道德观念和诉讼文化加以对应讨论,对其间所透露的那种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选择性亲和性"加以洞察,不失为我们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之前必要的框架性认识。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1樓 發表于:2024-7-5 22:49
汤维建.论《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主要议题——纪念《法学》复刊30周年·名家论坛(三)[J].法学,2011,(08):3-9.
关键词:诉权;审判权;检察监督权;社会参与权;调解权;执行权
摘要: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主要讨论和解决诉权与审判权、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社会参与权与审判权、调解权与审判权以及执行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权力配置所环绕的轴心是审判权,其基本的思路乃是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调整,将构建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诉讼体制,这是对审判权的第一次削权。以陪审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参与权的有效强化乃是对审判权的第二次削权。将执行权从大一统的审判权中分离而出,乃是对审判权的第三次削权。将调解权与审判权分离开来运转,防止以模糊的调解权掩盖清晰的审判权,乃是对审判权的第四次削权。最后,将审判权纳入到检察监督的轨道,则可以视为是对审判权的第五次,也是最终一次削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是过去和现在,而且在将来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是以对审判权的限缩和控权为圭臬和鹄的。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2樓 發表于:2024-7-6 17:04
刘敏.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辩论权之保障——兼析《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0项再审事由[J].法学,2008,(04):102-108.
关键词:申请再审;辩论权;听审请求权;剥夺;再审事由
摘要:辩论权是听审请求权这一宪法性权利的重要内容。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是尊重人格尊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防止诉讼突袭,确保诉讼正当性,提升当事人对裁判信赖度的要求。法院应当以保障听审请求权为指导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因为法院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未就裁判的基础事实、证据材料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法院不得进行裁判。实务中,法院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的情形主要有九个方面,具备这些情形,即使判决的实体内容没有错,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法院也应当裁定再审。再审以后,法院即使发现原判决没有错,也不能维持原判决,而应当撤销原判决,重新作出判决,因为原判决的正当性根据是不存在的。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3樓 發表于:2024-7-6 17:07
陈桂明,刘萍.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及其法律规制[J].法学,2007,(10):97-107.
关键词:程序滥用;程序法定主义;识别标准;法律规制
摘要:民事诉讼中的程序滥用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司法现象,由于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如何进行有效规制成为一道难题。民事诉讼立法上缺少约束性的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几乎束手无策。考察程序滥用的发生机理,并以此作为规制程序滥用行为的理论基点,对程序滥用的发生、类型、主体、识别标准及规制措施等问题进行讨论,可为立法和诉讼实践中程序滥用行为的规制提供理论依据。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4樓 發表于:2024-7-6 20:23
张卫平.现行《民事诉讼法》任务的构成及修正[J].法学,2006,(05):39-47.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任务;修正
摘要:本文对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法任务的规定进行了应然性反思,认为囿于当时人们的认知背景,《民事诉讼法》关于任务的规定存在着欠妥之处,已经明显滞后于民事诉讼现实的需要和人们认识的发展。因而,在当下修改《民事诉讼法》之际,有必要对《民事诉讼法》任务的构成内容予以修正。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5樓 發表于:2024-7-6 20:24
杨亚民,包文炯.刑事优先原则适用现状的考量[J].法学,2006,(02):138-142.
关键词:刑事优先;适用;限制
摘要: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刑民交叉的案件日益增多,情况亦趋于纷繁复杂,在此种情况下,刑事优先原则的确立及其如何适用的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立法上也一直未予以正式确认,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本期选登的文章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研讨,对刑事优先原则适用的现状进行考量,通过实践与理论的分析,提出了这一原则适用与限制的必要性及具体途径。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6樓 發表于:2024-7-6 20:29
贺欣.中国民事诉讼的确存在逆向选择效应吗——评张维迎、柯荣住的《诉讼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其解释——以契约纠纷的基层法院判决书为例的经验研究》[J].法学,2005,(07):49-56.
关键词:民事诉讼;逆向选择;经验研究
摘要:经济学家张维迎、柯荣住撰写的《诉讼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其解释——以契约纠纷的基层法院判决书为例的经验研究》一文认为中国民事诉讼中存在逆向选择现象并作出论证。文章体现了交叉学科研究和经验研究成果。但文章中论证逻辑不够清晰、忽略相关法律知识、研究方法过于单一等问题,弱化了论点的说服力。由此,认为中国民事诉讼中存在所谓的逆向选择效应的观点值得商榷,有待进一步研究。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7樓 發表于:2024-7-6 20:35
曲新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公权与私权的协调[J].法学,2003,(08):76-79.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权;私权;协调
摘要: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问题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应当仅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处理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之间以及追缴、责令退赔与 (附带 )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问题。本文主张 ,应当协调处理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以及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地位应当大致均衡 ,附带民事诉讼既应方便公权力的行使 ,也应保障私权的实现 ,从而确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一体化地合理解决民事赔偿与刑事制裁 ,并服务于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目标。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8樓 發表于:2024-7-6 20:43
左卫民,朱桐辉.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J].法学,2001,(04):3-10+13.
关键词:诉讼权;宪法保障;司法保障
摘要:本文在对法治国家公民诉讼权宪法化和国际化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了公民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人权的重要内容,我国诉讼和司法制度之设计与改革应对公民诉讼权予以关注。文章对诉讼权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初步界定,并探讨了公民诉讼权宪法和司法保障的具体机制。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79樓 發表于:2024-7-6 20:59
徐继强.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确立辩论主义原则[J].法学,1997,(04):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应确立辩论主义原则●徐继强民事诉讼模式需要改革已成共识,但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满足于细枝未节和具体操作技术的修补,而应首先对其核心理念和根本原则进行改造。吸收辩论主义之合理内核,更新我国民诉法中辩论原则,以重新审视法官与当事人之...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180樓 發表于:2024-7-6 21:00
何文燕.调解和支持起诉两项民诉法基本原则应否定[J].法学,1997,(04):
摘要:调解和支持起诉两项民诉法基本原则应否定●何文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全过程,对整个民事诉讼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置和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在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在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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