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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5.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樓 發表于:2024-3-21 06:55
资料库主要放置论文、书籍等相关资料的简介信息,供检索。
本部分主要放置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相关资料。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樓 發表于:2024-3-21 16:44
汪小棠《陪审请求权的中国进路:历史现实与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2,25(0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人民陪审制是国家赋予国民的司法民主保障机制,而非可供法院选择的审判方式。陪审适用应当由法院职权本位向当事人权利本位转型。陪审请求权是当事人享有的关于案件第一审是否适用陪审及陪审程序如何具体建构的诉讼权利,具有程序性、自愿性和约束性。陪审请求权包括积极的陪审请求权与消极的陪审请求权、任意的陪审请求权与限制的陪审请求权、狭义的陪审请求权与广义的陪审请求权。应区分陪审制在不同性质案件中的具体功能定位,对当事人的陪审请求权及其行为要件予以差别化配置。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制的公信力,为陪审请求权提供充分的规范依据、程序保障和制度激励。
关键词:陪审请求权;人民陪审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民主;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3樓 發表于:2024-3-21 16:52
张卫平《审判资源程序配置的综合判断——以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分析》
清华法学. 2022,16(01)
天津大学
摘要:审判资源如何配置是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设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独任制和合议制是审判资源使用中两种重要组织形式。合议制过去一直被视为原则和更为主要的组织形式。民事诉讼法也一直以此认知为根据,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安排相应的审判组织。基于应对人案矛盾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对这一传统的程序配置进行了新的调整,由此也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热议。本文分析了独任制扩大化的原因,指出了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独任制扩大化所带来的影响,系统地提出了审判资源的程序配置所应当考量的若干因素——审判效率与公正的衡平、司法民主的实现、集智与制约功能的作用、对裁判结果不满的吸收机能、上诉的功能、程序的形式化与仪式化的意义等。这些因素的综合判断虽不是技术化的具体方案,但却有可能指出技术性处置方案的方法和思路。
关键词:审判资源;独任制扩大化;合议制;司法制度;效率与公正;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4樓 發表于:2024-4-5 19:00
于增尊.专家陪审制度冷思考——兼论审判阶段的专门知识供给机制[J].时代法学,2022,20(04):22-31.
关键词:专家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专门知识;法庭技术顾问
摘要: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案件审理中涉及各类专门知识的情况逐渐增多,作为外行的法官不得不依赖于专业人士的协助。专家陪审制度是专家参与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融合创新,被视为应对诉讼事实专门化、解决法官认知困境的优化机制。然而抛开“存在就是合理”的前提预设和理论研究的“法院视角”可以发现,专家陪审制度遵循的是实用工具主义的现实逻辑,其公正和民主价值目标难以有效证成,且与诉讼体系多有抵牾之处,理应予以废除。完善审判阶段的专门知识供给机制,应当坚持司法鉴定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基础性地位,统合司法技术辅助和庭外咨询专家制度,建立“法庭技术顾问”制度,并遵循身份外部性、司法亲历性、职能谦抑性、诉讼救济性等原则进行内容设计。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5樓 發表于:2024-4-5 19:00
江保国.论境外陪审员制度及其中国实践[J].时代法学,2021,19(06):96-107.
关键词:境外陪审员;港澳台陪审员;同侪审判;专家陪审;人民陪审员法
摘要:境外陪审员制度发源于历史上的混合陪审团,同侪审判理念和程序正义内核是支撑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具有的政治功能与同侪代表性要求之间存有一定的矛盾关系,使其在开放和封闭两端摇摆不定。福建和广东两地实践的港澳台陪审员制度也受到同侪审判、商事促进等理念激发,与其他国家的境外陪审员制度有相似甚至偶合之处,但其所具有政治参与和区际整合功能决定了其范围只宜是具有中国籍的港澳台地区居民,而其所具有的浓厚专家陪审色彩,决定了其在《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需要合理调适,实行一定程度的功能分化并采取措施提升其代表性。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6樓 發表于:2024-4-5 19:16
杨庆玲.“平民法官”民主化司法的困境与出路——以D市R区法院为例探索人民参审员选任机制[J].时代法学,2017,15(03):99-104.
关键词:平民法官;参审员;司法民主化;选任制度
摘要:"平民法官"的陪审地位削弱了民众在分享审判权中的能动性,应摒弃"人民陪审员"的称谓,以"人民参审员"取而代之。"参而不审、形式化参审"已成为延缓参审制改革的桎梏,究其根本,源于选任制度的瑕疵。应在源头上消解阻碍"平民法官"参审的不利因素,在选任权属设置上消解法院对参审制运行的制约,并明确权责,惩戒"消极参审"。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7樓 發表于:2024-4-5 19:17
丁朋超.我国民事合议制度内部关系的再改革[J].时代法学,2016,14(06):82-93.
关键词:合议制;案件责任;评议规则;内部关系
摘要:以案件责任制改革为重点,以还权于合议庭为目标的我国民事合议制度内部关系的改革面临旧有痼疾尚未祛除和因错案追究制、审判长制的不当推行引发的新问题两种窘态。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方面缘于合议制及改革措施存在缺陷,另一方面也因为改革受到现阶段审判资源不足、司法独立的大环境尚未形成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为顺利推进改革,应从合议制的内部关系的梳理出发,合理定位合议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理性选择案件责任制,完善合议庭的评议规则和表决规则。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8樓 發表于:2024-4-5 19:20
石东洋,刘万里.司法公开的程序合法化控制——以庭审公开规范化运行规则设计为中心[J].时代法学,2015,13(01):81-87.
关键词:司法公开;规则设计;程序控制
摘要: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难点即司法公信力下降甚至缺失,而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则被认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理应成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着力点。然而,当前的庭审公开实践并未达到其应有价值,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系列关于司法公开的新举措,进一步放大了现阶段庭审公开存在的问题。庭审公开的问题与其缺乏科学合理的程序控制关系重大,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庭审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明确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将庭审公开置于程序控制之下,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9樓 發表于:2024-4-6 07:31
张鹏程.美国陪审团的一致裁决原则:历史与当下[J].时代法学,2012,10(02):108-119.
关键词:美国;陪审团;一致裁决原则
摘要:陪审团的一致裁决原则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作为一项普通法的传统,它在美国确立后经历了一个联邦强制适用与各州选择适用并存这一局面被明确和强化的过程。虽然饱受质疑,但是从一致裁决原则对陪审团司法工具价值和政治民主价值的发挥及对审判成本控制的影响这三个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其在一定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0樓 發表于:2024-4-6 08:08
刘爱良.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的重构、检讨与展望[J].时代法学,2012,10(01):58-63.
关键词:司法信息公开;知情权;重构;检讨;展望
摘要:司法信息公开是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所衍生的知情权的嬗变,而知情权的充分行使,又将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置于其延展线上。尽管司法信息公开已经被国际社会所认可,但在我国却与司法公开之间存在误读与曲解。以各国司法信息公开经验为视角,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司法程序信息公开、法官信息公开是司法信息公开制度架构中的"三驾马车"。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才是制度的应然选择。但是,当前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仍然困难重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完善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是我国司法权力运行的必然进程。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1樓 發表于:2024-4-11 06:11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J].中国法学,2012,(03):147-159.
关键词:人民陪审;陪审制;参审制
摘要:以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同责"为基轴设计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脱离了传统城乡二元社会正在转型的现实背景,不可避免地将改革导向"精英化",并难以避免各种异化现象发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必须与二元转型社会结构相适应,以陪审员与法官分职分权为基础,构造参审制与陪审制结合、平民陪审与专家陪审共存、常识判断与专业判断并行的陪审制度二元结构体系。在以平民陪审践行司法大众化的同时,也可以以专家陪审补足法官职业化不足的缺失,以有效提升司法的品质。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2樓 發表于:2024-4-11 06:11
彭小龙.民众参与审判的案件类型学分析[J].中国法学,2012,(03):160-177.
关键词:民众参与审判;陪审法官;参审法官;治安法官;人民陪审;类型学
摘要:民众参与审判主要包括治安法官、参审法官和陪审法官三种制度类型,其案件分布呈现趋同性和差异性两种规律。前者是指各国通过各种形式吸收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民众参与专门案件审判。就后者而言,治安法官主要审理涉及私人纷争、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陪审法官和参审法官主要审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究其原因,案件类型不同,民众参与审判的意义、制度设计及实践运作亦有所差异。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轻微案件审判,与法律规定及上述规律均发生明显背离。这种背离有其客观原因和现实意义,但在充分发挥民众参与审判的作用方面仍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3樓 發表于:2024-4-11 19:33
章武生.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塑[J].中国法学,2002,(06):
关键词:审级制度;复审模式;上诉制度;再审程序
摘要:现代西方各国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虽有一定差异 ,但在实质上体现着相同的原理 ,或相似的功能配置方式 ,即均为三审终审的金字塔型审判结构 ,且三审法院分别由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构成 ,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制度功能。而我国现行审级制度在许多方面与这些原理是相悖的 ,并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 ,在近年来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危机。笔者认为 ,基于现代审级制度的原理、西方国家的经验以及我国的现实国情 ,可根据以下思路重构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 ,建构多元化的审级制度 ;重新界定四级法院的性质和功能并据此对法院系统进行调整 ;在重构审级制度的同时 ,规范再审程序 ,严格控制再审程序的发动。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4樓 發表于:2024-4-11 19:36
杨荣新,乔欣.重构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J].中国法学,2001,(05):
关键词:审级制度;一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三审终审制
摘要:审级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案件需要经过几个不同级别的法院审理,裁判才产生既判力的制度。由于民事诉讼本身的特点,基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和所追求的目标,民事诉讼所设立的审级制度应当是多层次的,即以两审终审制为基础,以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为其必要的补充。换句话说,将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与基本的两审终审制相结合共同构成我国的审级制度。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5樓 發表于:2024-4-11 19:39
程味秋,周士敏.论审判公开[J].中国法学,1998,(03):
关键词:审判公开原则;法院;判决
摘要:文章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审判公开原则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代主要国家实施这一原则的立法概况。文章认为,审判公开原则的意义在于体现社会对审判活动的民主监督,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平等性;文章针对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立法,探讨了切实体现审判公开原则的立法和实践问题,并提出若干建议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6樓 發表于:2024-4-16 14:49
刘忠.四级两审制的发生和演化[J].法学研究,2015,37(04):41-58.
关键词:审判体制改革;四级两审制;司法与政治
摘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这一改革举措可能意味着我国法院层级或审级变化的新动向。从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看,法院层级和审级变化并非彼此孤立,且都从属于国家政治形态设计。1954年中共中央取消大区分院,促动了法院审级由三审制改为两审制。两审制带来的法院功能和案负变化,导致中级人民法院层级的设立。为了保障四级两审制平滑运作,民事调解制度扩大,基层法院派出法庭普遍设立。这一法院层级和审级制度的设立,契合了扩大省级地方权力的政治目标。1983年以来"地改市"运动、民事调解制度的萎缩以及撤销部分派出法庭,使得四级两审制的基础发生松动,法院层级和审级方面的新变化由此产生。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7樓 發表于:2024-4-16 15:03
彭小龙.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复苏与实践:1998—2010[J].法学研究,2011,33(01):15-32.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实施效果;陪审制度改革
摘要:1998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复苏是多种社会需求合力催生的结果,承载了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多重期望。然而,由于陪审员难以有效地参与审判,该制度在人力补充、调解协商、知识提供等方面的作用较为突出,其他效果则不太明显。经验材料由此呈现"一种制度实践、两种复苏原因及效果判断"的现象。相对于立法意图和人们的预期,人民陪审已出现某种程度的职能异化。未来的改革应致力于职能分化,强化专门领域案件和轻微案件中民众参与审判的作用,同时注重提升陪审员在重大案件中的代表性和参审效果。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8樓 發表于:2024-4-30 07:34
姚莉.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审判组织重构[J].法学研究,2004,(05):71-85.
关键词:司法改革;审判组织;法院;法官制度
摘要:审判组织改革是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探求其重构的实现模式 ,需要以体现审判组织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为基本理念 ,对法院设置、审级制度、法院内部审判组织的结构 ,以及法院作为审判组织的整体运作机制等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在保持现有的四级法院构架的基础上 ,通过对各级法院职责的重新定位、调整审级制度、设立巡回法庭制度、理顺法院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等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审判组织重构的多重价值目标的实现。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19樓 發表于:2024-5-5 19:33
杨帆.比较法视野下庭审公开的制度功能[J].中外法学,2023,35(03):668-686.
关键词:庭审公开;功能主义;比较法;庭审直播;司法公信力
摘要:庭审公开制度关涉到一个国家司法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不能简单地移植他国做法,须在功能比较的基础上审慎定夺。法国、俄罗斯、美国的庭审公开,分别代表了司法保守主义下的“不公开”、以公开强化监督和法律实用主义下的个案探索三种制度实践。它们根植于三个国家不同的政治社会环境与法律传统,体现了司法的不同功能与角色。在“政法传统”下,我国的司法公开当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终极目标。因此,我们应该适当借鉴域外庭审公开的制度设计,重视本国个案,根据不同制度的实施效果,在一个恰当的功能体系内,平衡各种公开制度的角色分际,实现从追求公开数量向提升公开质量的转变。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0樓 發表于:2024-5-5 20:35
刘哲玮.人民陪审制的现状与未来[J].中外法学,2008,(03):433-447.
摘要:<正>在我国,人民陪审制既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一项一度被写入宪法的宪法原则。2005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实施,更是以立法的形式奠定了人民陪审制在国家司法制度中的地位。然而,现实中陪审制的适用状况却令人堪忧,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广泛存在,在实质上颠覆了立法者对人民陪审制的设计初衷。即便是《决定》实施之后,这一局面也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这是为什么?人民陪审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其出路又在何方?现有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1樓 發表于:2024-5-11 20:36
唐应茂,刘庄.庭审直播是否影响公正审判?——基于西部某法院的实验研究[J].清华法学,2021,15(05):146-162.
关键词:庭审直播;司法公正;语速;基频;法律实验
摘要:本文采用实验方法,对西部某基层人民法院2020年11月所有庭审案件进行随机抽样,确定直播案件和不直播案件,构造庭审直播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两组案件视频进行分析,测量反映诉讼参与人行为的客观指标(如语速和基频),比较直播组和不直播组诉讼参与人客观行为指标是否存在差异、差异程度如何。研究发现,在存在直播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语速显著放慢,法官和诉讼代理人语速则没有显著变化,而所有主体的基频(反映说话人音调高低)范围显著缩小。这些发现表明,庭审直播促使当事人在庭审中更加谨慎、减少所有主体在庭审中的极端情绪和行为;具有较多直播经验的法官和诉讼代理人则不会受到直播的过多影响。这都说明庭审直播没有对审判公正性造成干扰。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2樓 發表于:2024-5-11 21:01
张友好.论我国申请法官回避的现状及改革[J].清华法学,2012,6(04):151-161.
关键词:申请回避;回避事由;无因回避
摘要:实证调查表明,囿于申请回避法定事由的局限、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和对于裁判者相关信息的缺乏等诸多因素,实践中当事人成功申请回避的案件极为少见。因此,尽管可考虑通过扩充并具体化回避事由的范围、公开审判人员有关回避方面的信息,并借以举证责任倒置、证明标准降低等多种途径来缓解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难度,但都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限定型无因回避,即通过对申请时间、次数和"无因"本身进行限定,不仅能最大限度的防止申请的"滥用",保障裁判者的中立性,强化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更为重要的是可有效推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关系,并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申请回避难这一困境。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3樓 發表于:2024-5-14 21:39
杨子潇.庭审直播“以公开促公正”的限度——兼论全景敞视主义的应用边界[J].法学家,2024,(02):41-55+192.
关键词:庭审直播;审判不公;寒蝉效应;全景敞视主义;法官能力
摘要:庭审直播常被视作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现实应用,能以公开促公正。但也有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从庭审直播与某些审判不公的互动实践切入,有助于更现实地看待该问题,并对全景敞视主义的应用边界进行反思。首先,庭审直播对于提升法官的能力助益不大,无法应对因法官未能把握复杂案件而产生的能力型审判不公。其次,面对主观恶性大且多发生在庭审之外的操守型审判不公时,庭审直播不仅很难对其予以观测,而且还容易导致不公行为向监督视野外逃逸。再次,一些不法者有可能会在庭审直播现场进行“合法性表演”,以此来掩盖不法行为。最后,庭审直播可能造成的寒蝉效应,会降低庭审参与人的能动性,增大审案难度。因此,只有排除上述场景,庭审直播才能以公开促公正。这也证明了,全景敞视主义的具体应用,会因全景的有界性、虚假景观的迷惑性、被凝视者“意识行动”的不同步性,而难以发挥原先预期的理想效果。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4樓 發表于:2024-5-14 21:51
樊传明.陪审案件中的审判责任制——以保障和管控人民陪审员裁判权为核心[J].法学家,2019,(05):128-140+195.
关键词:大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审判责任;错案责任
摘要:在大合议庭陪审案件中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规范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分权关系,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裁判权的独立性和实质性,使之不会沦为法官裁判权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征与权力属性,设置不同于法官的管控体系,将事后追责式的管控转变为事先调整型的管控。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重构评议规则、规范指示效力、提高裁决终局性和建构以证据能力为核心的证据规则系统来实现。法官将一部分裁判权让渡给人民陪审员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程序管理权。应当将行使该程序管理权的情况,作为认定和追究法官责任的独立依据。法官错案责任豁免的范围,也应随着事实裁判权的让渡而扩展。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5樓 發表于:2024-5-14 22:33
刘方勇,廖永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证研究——以中部某县级市为分析样本[J].法学家,2016,(04):53-70+177.
关键词:司法民主;人民陪审;陪审制度
摘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理想选择。然而,实证研究表明,陪审制度实践效果与其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衍生出民众参与度不高、适用意愿不强、陪审员难以实质性参与及被法官化等问题。要使制度理想为民众所接受并使制度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须解决一元制度设计与二元社会结构潜在对立、陪审员角色定位与民众认识错位、陪审民主功能与司法功能缺乏整合、陪审员职权配置与案件类型不相匹配等问题,以适当分权、适度开放的二元或多元设计弥合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消解潜在的对立和冲突。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6樓 發表于:2024-5-14 23:05
张嘉军.人民陪审制度:实证分析与制度重构[J].法学家,2015,(06):1-14+173.
关键词:人民陪审;司法制度;民事诉讼
摘要: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专业户"、"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未有实质性改观。这既有法律规定与现实不具契合性、司法实践过分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也有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庭审与合议错位等原因。中国应重新审视这一制度的功能定位,回归其应有的价值功能,在坚持司法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重构。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7樓 發表于:2024-5-28 18:38
于明.司法审级中的信息、组织与治理——从中国传统司法的“上控”与“审转”切入[J].法学家,2011,(02):13-27+176.
关键词:司法审级;上控;审转;信息;政治治理
摘要:尽管从表面上看,中国传统司法审级中的"上控"与"审转"违反了"上诉审"的经济学原理,但本文的分析表明,这两种制度的出现实际上来源于古典司法复审的"政治治理"功能,并且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有效率的信息机制与"组织替代",回应了古代社会低成本地获取地方治理信息的难题。但这些理论上合理的制度在实际的运行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并且一直存在于当下中国的审级制度之中,其根本的解决进路只能是在国家能力建设基础上超越科层化的制度分工与审级分工。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8樓 發表于:2024-5-29 23:09
刘计划.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J].法学家,2008,(06):68-75.
关键词:陪审制度;政治意蕴;司法功能;技术功能;实质化改造
摘要:在当今中国,陪审制度不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蕴与司法功能,而且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实现审判独立与完善刑事审判程序具有独特的技术功能。只有科学设置陪审制度,上述功能才能得以实现。《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制定,是对我国陪审制度的重大发展,不过规定仍显简略,且其中的一些条款与陪审制度的本质和规律不尽契合,抑制了陪审功能的发挥。应对我国陪审制度进行实质化改造,保障其功能的充分实现。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29樓 發表于:2024-5-29 23:14
丁相顺.日本“裁判员”制度建立的背景、过程及其特征[J].法学家,2007,(03):140-146.
关键词:裁判员制度;司法改革;民众参与
摘要:日本的"裁判员"制度就是在那些民众关心程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定刑较重的重大案件中,实行以随机方式抽选一般国民担任裁判员,由裁判员与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一起决定定罪量刑的制度。裁判员制度是日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民主化过程中建立的一种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是一种兼具英美陪审制和大陆参审制特征的民众参与司法模式。
 
 
民訴法副教授 二十二級
30樓 發表于:2024-6-2 23:15
何家弘.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以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为借鉴[J].法学家,2006,(01):149-154.
关键词:陪审;制度;改革
摘要:世界各国陪审制度的历史表明,陪审制度虽然在一些国家走向衰落,但是在许多国家仍然保持了很强的生命力,而且在一些国家重新兴起。中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改革,应该建立由人民陪审团、人民陪审员、专家陪审员构成的"三元一体"的陪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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