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新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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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啊啊是谁都对:现在是鼓励军人生三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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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新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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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一律不得经商真的是个伟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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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新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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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2002-2014这段时间属于中国历史上最有希望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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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理解与适用】司艳丽、李盛烨、贾玉慧、张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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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批复》的适用范围
《批复》系针对“非涉外的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管辖相关问题作出,故不适用于涉外协议管辖等。《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特别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与非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则并不相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非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连接点应当“与争议有实际联系”,而根据2023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涉外案件中协议管辖连接点不再要求满足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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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理解与适用】司艳丽、李盛烨、贾玉慧、张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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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则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一条仅对运输工具或运输中货物为标的物的财产保险合同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管辖作出规定,未对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作出规定。实践中,关于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责任保险没有具体的保险标的物,只能按照被告(通常是保险公司)住所地确定管辖;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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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理解与适用】司艳丽、李盛烨、贾玉慧、张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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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除“或裁或诉”条款外,还有“先裁后诉”条款,建议一并明确“先裁后诉”条款中关于诉讼管辖约定的效力。经研究认为,“先裁后诉”条款一般是指当事人约定可先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或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概言之,当事人对于仲裁和诉讼这两种争议解决方式作了递进式约定,即发生争议后先仲裁、再诉讼。对于仲裁约定来说,这是当事人优先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不属于“或裁或诉”,只要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关于仲裁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有效。根据2017年仲裁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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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有人记得红衣男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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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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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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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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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理解与适用】司艳丽、李盛烨、贾玉慧、张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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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或裁或诉”条款中管辖协议的效力
“或裁或诉”(也称“或裁或审”)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既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当事人关于诉讼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有意见认为,当事人约定的“或裁或诉”条款,是一个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关于仲裁约定和诉讼管辖约定难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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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理解与适用】司艳丽、李盛烨、贾玉慧、张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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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案件标的额确定管辖的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时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提起诉讼时,争议标的额在诉讼请求中得以明确,这就为级别管辖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是,当事人约定由某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当事人约定“由河北的法院管辖”,而根据案件标的额或影响程度,应当由河北高院作为一审法院的,则若不存在无效事由,该管辖协议有效,案件由河北高院管辖;如该案标的额仅达到河北中院或基层法院的管辖标准,由于河北的中院或基层法院有多个,起诉时无法确定具体的法院,此时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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