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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李浩.寧可慢些,但要好些中國民事司法改革的宏觀思考[J].中外法學,2010,22(06):92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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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元.程序是否需要「法定」對「程序法定原則」的反思性評論[J].中外法學,2006,(04):484-493.
摘要:<正>一、引言2002年,謝佑平教授、萬毅博士在《刑事訴訟法原則:程序正義的基石》一書中首次提出了"程序法定原則"。自此,這一原則在沒有經過任何反思性評論的基礎上就得到了我國很多學者的贊同,甚至被提升到與"罪刑法定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同等的高度。一些學者明確主張在刑事訴訟法修改時加入該原則,甚至有學者在自己主編的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中將該原則列為刑事訴訟的第一項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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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佳慧.司法判決書中「雙高」現象並存的一種社會學解釋[J].中外法學,2005,(06):664-687.
摘要:<正>要想改進,第一步就是要看看擺在面前的事實。——霍姆斯爭論經常是問題解決的激勵與先導,這是實用主義的核心洞識。——理查德·A·波斯納一、引言開宗明義,本文題目中的"雙高"指的是在經濟糾紛判決書中呈現出來的一種與常理相悖的現象,即原告高勝訴率與被告的高故意違約率同時並存。一般地,我們都知道,在一個法治比較健全的社會裏,原告的勝訴率不會太高(因為常規的審前準備程序已經剔除掉了那些比較簡單的原告容易勝訴的案子),更不可能出現大量的由於被告故意違約引發的原告勝訴。但在中國,這卻是一個在法院判決書中呈現的普遍現象。這個現象說明了什麼,現象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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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玉波.小議民事判決與當事人的處分權利[J].中外法學,1999,(06):80-81.
摘要:<正> 判決是訴訟程序運行終了的標誌,因為它看起來更象一種已經被過程確定了結果的事實狀態,因而關於它的討論多集中在對它的分類,意義和它的各種效力方面探討,針對目前我國關於判決存在的各種問題,本文試圖從判決的法學理論背景尋求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途徑,就「判決實體內容和當事人的處分權利」關係問題作初步的探討。 判決的「實體內容」在本文所指為:通過判決所確定的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的「處分權利」則是指當事人享有的對自己的實體權利以及程序權利的自由處分的權利。針對目前我國法院民事判決中普遍存在的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範圍之外的事項作出判斷的現象,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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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榮軍.論糾紛解決與民事訴訟制度的機能[J].中外法學,1999,(04):46-52.
摘要:<正> 一、糾紛解決與訴訟制度 眾所周知,社會提供的糾紛處理機制呈多元狀態,在眾多的糾紛解決機制中,訴訟機制由於它具有的國家強制力背景,因此在社會糾紛解決整體系統中佔據極為重要的地位。 在近代社會以前,社會解決糾紛的訴訟制度,充滿了肆意和不合理的因素。究其原因,在專制統治體制下,肆意和不合理的糾紛解決機制便於君主和統治者們隨意操縱。近代資產階級革命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廢除隨意性很大、完全為君主及統治者任意操縱的腐舊審判制度,而代之以能夠表達資產階級意志的新型審判制度。近代訴訟制度的確立,可以追溯到1806年法國民事訴訟法典,以法國、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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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綠鉉.論現代民事訴訟的基本法理——對我國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淺見[J].中外法學,1999,(01):40-52.
摘要:<正> 為進行我國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改革,研究和借鑑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建立的現代民事訴訟的經驗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試圖通過對西方主要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民事訴訟進行比較研究,探討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民事訴訟的一般規律和基本法理,並對我國民事訴訟立法的現狀加以評析,談談自己對我國民事訴訟改革的淺見,與法學界同仁共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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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劍鋒.中國民事審判的現狀與未來[J].中外法學,1998,(04):45-49.
摘要:<正>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幾年,中國社會正在發生着巨大的變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要求中國法律制度與之相適應。在法律制度的變革中,人們最為關注的無疑是與社會實踐、百姓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國家的司法制度的改革。在以追求效益與質量為目標的司法審判制度改革的浪潮中,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是一朵最為引人注目的浪花。換言之,中國民事審判的改革已成為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核心問題:中國民事審判改革是否成功,對中國司法制度的改革能否成功,甚至是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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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華.程序價值理論的四個模式[J].中外法學,1996,(02):1-7.
摘要:<正> 程序價值理論主要研究人們在評價和構建一項法律程序時所應依據的價值標準,以及人們在通過法律程序實施法律時所要達到的價值目標。根據現有的資料,有關法律程序價值理論的研究,始作俑者當首推英國大學者傑羅米·邊沁(Jeremy Bentham)。在19世紀早期,邊沁即開始了對證據和法律程序問題的研究。他曾以其對證據法研究的傑出貢獻聞名於世,並提出過「證據應被自由地採納而不受複雜規則的限制」等著名觀點。然而,邊沁的研究並沒有局限於對證據法的技術性分析,他提出了有關法律程序價值的一般理論,並對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關係、程序法的價值目標以及功利原則對法律程序的制約等問題首次進行了分析。從那時以來,有關法律程序價值問題的研究著述不斷出現。到本世紀七十年代,這種研究形成了一個不小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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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從美國民事訴訟的困境看我國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J].中外法學,1996,(02):8-11.
摘要:<正> 美國的民事訴訟系採用典型的當事人主義模式。雖然部分美國律師堅持認為,美國的民事訴訟制度是一個值得他國借鑑的範本,我國學界也側重強調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優點,但事實上,在美國本土,要求對現行訴訟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已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美國前總統布殊抱怨道:「美國正從一個自由的國度演變為訴訟的樂土。」美國前付總統奎爾在1991年美國律師協會年會上批評道:「令人驚訝的訴訟費用以及漫長的訴訟期限,已使美國的競爭能力受到內在機制的損害。」1984年,時任美首席大法官的沃倫·伯格(Warren Burger)在1984年美國律協會議上告誡道「對於一個誠實的公民而言,我們的制度太耗費財力,太令人痛苦,太具有危害性,同時也太缺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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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樹潔.海峽兩岸民事訴訟法比較[J].中外法學,1995,(02):26-28.
摘要:<正> 在海峽兩岸民事、經濟、文化交往不斷擴大,互涉法律問題層出不窮的形勢下,對兩岸民事訴訟法進行比較研究,不僅在訴訟理論上可以進一步完善;而且對於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在互涉民事訴訟中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有效地獲得司法保護,進而推動兩岸交往,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關於民事訴訟的概念,大陸學者普遍認為: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訴訟關係。台灣學者則普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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