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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征楠.系統論視野中司法與媒體間的技術格局[J].法學,2019,(07):133-149.
關鍵詞:系統論;司法;媒體;閉合性
摘要:司法與媒體之間的關係表徵著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重要現實指標。近年來頗富爭議性的熱點案例,映射出該種關係的高度複雜性,其邏輯結構與問題節點亟待釐清。在此,以盧曼為代表的系統論社會學是具有突出解釋功能與指涉效力的理論工具。它的重要意義在於指出,為了在環境中保持自身,系統在運作上必須具有規範閉合性,這是其認知開放性的前提。以此為理論基礎,應當認識到,司法與媒體分別代表著當代社會兩種具有獨立邏輯的功能系統,必須在二者間建構合理的結構耦合關係。其中的技術核心在於充分維護司法論證環節的規範閉合性,以此保證法律系統自身符碼與綱要的運作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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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法官責任制度的司法化改造[J].法學,2019,(02):150-164.
關鍵詞:法官責任;司法責任;司法規律;司法化改造
摘要:中國的法官責任制改革,儘管在制度的設計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也存在著一些不符合司法規律的內容。這種"司法化"不足的改革局面,不僅會制約改革舉措的實施效果,也會影響改革方案的後續推出,還會使得制度改革的意義被衝擊甚至被抵消。要確保法官責任制改革積極效果的發揮,就必須要正視當下中國法院的制度角色和制度功能,並在此基礎上始終堅持以司法化的標準和方式來解決法官責任的制度配置問題,通過法官責任的司法化認定以及問責機制的司法化改造,並在此基礎上適當引入競爭性因素和激勵性機制來調整以往司法責任管理過度依賴懲罰性資源的模式,才能將法官責任從司法責任的整體性裹挾中適度剝離出來,建立起既符合當下中國司法國情又能夠確保司法權有序運轉的法官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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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元元.基於聲譽機制的法官激勵制度構造[J].法學,2018,(12):76-90.
關鍵詞:法官激勵;聲譽機制;判決書書寫;道德理性;法官職業倫理
摘要:能否建構新型的法官激勵制度體系,真正激活其主體意識、強化道德理性、有效實現我國法官隊伍建設的創造性轉化是影響我國司法改革成敗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律認知、事實認定、以及法官決策後果預估三個維度的不確定性導致法官的思考過程難以觀察、決策結果難以實行"數目字管理"。對於法官的激勵不應搬用企業或行政機構等科層組織的考課設計,應當遵從組織扁平化的改革趨向,構建法官聲譽機制,發揮其人力資本集聚效應,培育法官的法治美德意識。實施判決書署名制度等層面的改革,為增強判決書說理提供充分的激勵,在技術維度推進法官聲譽機制建構。強化法官職業倫理規則,以司法場域的紀律規訓砥礪法官的道德理性,激勵法官積極追求良好聲譽,防止法官的聲譽資本受到不法侵害。應當將"君子之道"適用於司法審判,塑造法官作為維繫與守護公平、正義價值的"士"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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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冬英.司法如何面向「網際網路+」與人工智慧等技術革新[J].法學,2018,(11):169-180.
關鍵詞:技術革新;網際網路法院;適用程序;訴訟預期;創新轉型
摘要:現代民事司法必須面對"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技術革新帶來的成果運用,不斷地改革、完善訴訟規則以適應需要,同時這也與當前智慧法院的建設相互交叉。民事司法與技術革新在互動過程中,接近正義的司法本質決定了技術是手段,公正是目的;在技術提供輔助的背景下,網際網路法院應當是全景式的、與傳統司法相併列的存在方式。結合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運行分析,此類法院屬於新型專門性法院,其案件管轄權不僅針對專門性事務,還應當具有跨行政區劃能力;網際網路法院的適用程序中應當保障當事人線上線下的程序選擇權,以簡易程序的適用為主,並推廣電子督促程序的運用。送達與證據是民事訴訟中的關鍵問題,在運用中,電子送達、證據的種類和提供證據的責任面臨著更多的創新轉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嘗試、完善適用規則,以期改變立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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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的類型化方案[J].法學,2018,(04):97-116.
關鍵詞:審判委員會;制度角色;差異化;類型化;司法改革
摘要:"差異化"既是各級各地法院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的基本特徵,也是審判委員會制度在實踐運行中所整體呈現出的現實狀態這雖然反映出不同的法院對於審判委員會制度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但這並非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所需解決的關鍵問題。因各個法院內部利益訴求的矛盾衝突所導致的審判委員會制度運行的不確定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法院審判權內部運行秩序混亂,才是審判委員會制度實踐所展示的最大風險。審判委員會制度運行的問題並不是每個法院之間存在差異,而在於一個法院內存有明顯的差異。要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的制度功能,就必須要忽視這種整體上的差異性,轉而通過建構類型性的、差異化制度和機制來消除審判權運行的不確定性,通過"差異差異化"的方式來使得制度運行得以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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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三重場域下中國基層法官離職類型探討[J].法學,2018,(04):117-127.
關鍵詞:法官;法官離職;法官角色;場域;基層法院
摘要:通過對基層法官為何離職這一組織現象的層層剖析,勾勒出當下中國基層法官日常生活中身處的三重場域及其生存狀況。受到權力場域和社會場域的交互影響,司法場域中的基層法官只能擁有"有限"的司法判斷權,既需要面對來自權力場域中的日常政治,又需要考慮並解決深嵌於社會場域中的各種人情世故,陷於法律人、公務員和社會人三種身份的定位混亂。相關調研分析表明,權力場域主導下的基層法官在行動中分別表現出了三種不同的角色和離職類型,分別是權力持有型法官的高原型離職、權力依附型法官的瓶頸型離職以及通常不會選擇離職的權力邊緣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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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向華,石俏偉,張宇,林彥,陳昌恆.「功能—組織—機制—技術」視角下的法院改革及其成效研究——以貴州省地方法院改革為例[J].法學,2017,(10):159-167.
關鍵詞:法院;功能;公正;效率;司改實效評估
摘要:立足於"功能—組織—機制—技術"四元交互的研究視角,以貴州省地方各級法院的改革實踐為例,對改革所依託的立法、組織、文化乃至技術層面的制度力量進行綜合分析,以期邏輯地驗證法院在改革中以怎樣的組織架構、憑藉怎樣的運行機制,並在怎樣的信息技術保障下,在多大程度和範圍上取得了與法院的憲定角色和法定功能相吻合的改革實效,進而客觀驗證"貴州答卷"與國家司法改革目標的契合性和類似地區的可複製性,探索既能"關照"我國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等本土國情,又能實現司法改革成效最大化的中國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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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的運行機制——以審判權的內部運行為中心的考察[J].法學,2017,(04):99-112.
關鍵詞: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審判權內部運行機制;司法體制改革;司法權威
摘要:作為司法改革的"試驗田",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上進行了一定的創新,將司法改革各項舉措更加有效貫徹的同時,確保司法的制度資源和人力資源得到最優化的配置,進而提升審判權的運行效果。對於巡迴法庭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我們也要有所預判,要努力通過人力規劃與制度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來消除其中的不確定性因素,通過對巡迴法庭職能的合理定位來平衡現有制度機制在運行中所存在的矛盾性結構與力量,確保巡迴法庭良性運轉的同時促使功能的良好發揮,從而實現司法改革的整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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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駿.智慧法院的法理審思[J].法學,2017,(03):55-64.
關鍵詞:智慧法院;工具理性;司法自主;司法平等;司法公信
摘要:智慧法院是以實現司法公正和高效為目標,以數據開放共享和安全可信為基礎,運用大數據和雲計算等信息技術,促進司法審執公正化和法院管理高效化的信息化系統。當前智慧法院建設在實踐中存在地方性試點意義有限、數據化基礎還不堅實、司法數據仍是閉環流通等問題,導致智能化程度不足,智能應用目標難以實現。工具理性對司法意義的消解,智慧管理對司法自主的削弱,智慧應用對司法平等的分化以及服務外包對司法公信的威脅,是智慧法院存在的法理困境。堅持以人為本、技術中性的理念,堅持對司法公平正義的追求,應是對待智慧法院的理性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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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申.司法職業與法官德性倫理的建構[J].法學,2016,(10):125-133.
關鍵詞:道德團體;倫理精神;道德品格;價值體現
摘要:德性倫理學作為規範倫理學的一個分支,是把關於人的品格的判斷作為最基本的道德判斷的理論。德性倫理學要求人們成為具有某種道德品性的人。德性就是人依照自己的"固有本性"或根本"法則"而行動。法官的歷史其實就是法官道德活動的現象界。司法倫理精神包含了構成法官共同體的倫理秩序、法官的道德品質、司法倫理的精神性、體系性元素,以及由這些元素所形成的完整的法官道德形態。法官職業倫理是法官為自身所立之法,它的必然性源於法官職業本身。在法官的所有屬性中,德性是最為高貴的。法官是社會良知的典範、正義的榜樣、道德的先進者和法律的捍衛者。司法倫理規範其實是法官職業價值理念的凝結,也反映了法官職業的道德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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