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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454篇帖子。

【資料庫】3.民事司法制度

15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1
安東尼·梅森,徐平.澳大利亞法官的任免[J].清華法學,2006,(01):224-249.
摘要:<正> 法官的任命標準、方法和法官離職的程序,是引起公眾關注和激烈爭論的熱點。近年來的此類討論,主要集中於法官獨立這一問題。不過,當前公眾對於司法程序和法院工作的監督則聚焦於法院的組成和法官的任免。在此語境下,本文考量兩個基本的、相輔相成的問題。一方面,是主張法官缺乏社會代表性,任命程序不夠公開或者不具有廣泛的參與性的觀點。另一方
15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1
季衛東.最高人民法院的角色及其演化[J].清華法學,2006,(01):4-20.
摘要:<正> 一、起:另類分權制衡與司法獨立的悖論從比較法學的角度來看,中國的審判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位具有非常鮮明的特徵。按照憲法和法院組織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的最高審判機關,因而也是各種訴訟活動的終點,在最高法院做出判斷之後,原則上不應再留有繼
15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1
侯猛.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以其規制經濟的司法過程切入[J].清華法學,2006,(01):21-34.
摘要:<正> 市場的功效能發揮到什麼程度,取決於具體規則的性質。——哈耶克目前的司法改革是在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院")主導下進行的,但是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涉及最高法院自身改革問題。本文將以最高法院規制經濟的司法過程為切入點,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最高法院制度改革的可能性建議。
15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2
喻中.論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實際承擔的政治功能——以最高人民法院歷年「工作報告」為素材[J].清華法學,2006,(01):35-54.
摘要:<正> 一、問題、材料、概念界定與研究思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中國最高法院或最高法院)自1949年11月成立以來,至今(2004年)已走過了55年的時光。按照孔子的說法,一個人應當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須知天命。已過"知天命"之年的中國最高法院是否知悉自己的天命,我們尚不得而知,也無從揣測。但是,55年來,中國最高法院實際承擔的政治功能是什麼,或者乾脆說,它的"天命"是什麼?
15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2
李紅海.判例法中的區別技術與我國的司法實踐[J].清華法學,2005,(02):195-204.
摘要:<正> 時下里,對於普通法的借鑑已經成為了我國法律變革中的一種"時髦":不僅在立法和司法的具體層面上會借鑑普通法的具體規則和相關制度,而且在法治、憲政建設的宏觀層面上也開始分享其理念。但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有關普通法的文章中所強調的那樣,普通法雖然既包括規則也有制度,但卻並不以此二者為特色——因為其他法系同樣包含這兩種因素;其特色在於它本身作為實踐理性的一種並以技藝理性的形式得以出現。而且,它所謂的法治或憲政觀念,也是在這一技藝理性的精心呵護之下才得以發展延續,至今不衰。
15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3
朱偉一.威廉·雷諾爾德:《司法程序》[J].清華法學,2005,(02):261-265.
摘要:<正> 儀式是很重要的,中國古代就講究這個,春秋戰國時代就講究"禮"。古漢語中"禮"作社會法則或禮儀來解釋。如果不講禮,問題就大了。孔子驚呼"禮崩樂壞",就是說大家都不講程序,不講規則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禮就是一種程序。為官也是一樣,官要有官的威儀,威儀也是一種程序。只要是官,就講究威儀的程序,不分國界,沒有什麼本土化可言,也沒有什麼文化衝突可言。說到程序,中國人民就一向重視程序,尤其是君臣關係方面的程序。見到皇帝要磕頭,要請安,喊"萬歲,萬歲,萬萬歲"。這就是一種程序,權力是要通過程序才能體現出來的。民國後進步了,不喊萬歲了,但代之以政治口號,開會必集體背誦總理遺訓,有時還要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諸君,如果我們對法律很不理解,如果我們對程序很不理解,不妨看看歷史,看了歷史我們就會恍然大悟,豁然開朗。
 
15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3
俞江.司法儲才館初考[J].清華法學,2004,(01):162-175.
摘要:<正> 引子北洋政府時期,為培養優秀的司法人才,法律界鼓吹設立養成司法官的機構,遂有司法儲才館之議。司法官養成與司法官培訓不同。司法官養成是指法科畢業生進入法律實務界之前,結合以往所學,針對實務情況而進行的專門教育。司法官培訓則是針對已具有司法官資格,且辦案有年的司法人員,進行深造教育。
 
15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1 21:23
鄧建鵬.健訟與息訟——中國傳統訴訟文化的矛盾解析[J].清華法學,2004,(01):176-200.
摘要:<正> 一傳統中國通常被認為是普遍厭訟的社會:在"非訟"的社會氛圍中,古人非不得已,是不肯輕啟訟端的。即便一旦鼓足勇氣走上公堂,其心理上的道德壓力遠甚於對法律本身的恐懼,隨之而至的社會輿論的勸阻甚至責難,更令當事人陷入了眾矢之的的窘境之中,從而喪失勇氣和決心。這種認識成為當今許
16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41
黃瑞.立信持疑:法官視角下司法信任的生產邏輯[J].法學家,2023,(02):74-88+193.
關鍵詞:立信持疑;司法信任;司法公信力;法官視角;不信任
摘要:司法信任是司法公信力產生的微觀和具體化的過程,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信任累積的結果。對司法信任生產邏輯的研究,通過聚焦於主體面對面的直接互動,可以提供對司法公信力形成的過程性認知。基於以上邏輯預設,在對Y市基層人民法院的田野調查中發現,面對當事人,法官一方面需要努力建立當事人對自己的信任,另一方面則需要時刻保持對當事人的不信任,並充分利用這種不信任來開展工作。「立信持疑」是法官生產司法信任的獨特邏輯。法院組織合法性的日常實踐、法官對風險的把控、程序性權力的行使是這一邏輯形成的核心因素。上述結論進一步拓展了關於司法場域中信任問題的討論,亦即研究法官等司法主體之信任行動的意義不容忽視,個體行動的「雙面性」和「不信任」行動有著豐富的背景與意涵。
16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14 21:43
楊小敏.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條款的憲法變遷[J].法學家,2022,(02):1-14+191.
關鍵詞:憲法變遷;憲法解釋;審判權;審判獨立邊界;價值衝突衡量
摘要:社會轉型時期,1982年憲法第131條規範意涵變遷,需要結合歷史、文本和現實重新解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主體的規範意涵趨向延伸,「依照法律規定」限權功能強化,列舉式排除「干涉」規定蘊含雙面意涵,審判獨立邊界兩階層意涵漸進形成。審判獨立邊界的聚焦從干預審判的主體轉變為主體行為,彌補了無法精細判斷干預審判主體行為正當性的憲法漏洞,該條款的規範分析框架由兩階層結構轉變為三階層結構。多元價值衝突引發對該條款變遷的多種解釋可能,不同的衝突形態採用不同的衡量方案。法官是否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爭議問題,關涉多重價值衝突疊加,採取反覆權衡的方案,法官在法院整體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中的主導地位和作用被推進;不同主體如何干預法院審判的爭議問題,涉及不同價值衝突相互交織,採用新三階層規範分析框架的統一標準來衡量;保障人權作為限制各種主體干預審判的實質要件是否違背人民整體利益的爭議問題,涉及人權和民主新舊價值的衝突,採用兼容方式平衡。這透視出該條款憲法變遷的中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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