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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仁强,陈莺.检察院民事抗诉再审制度的完善[J].法学,2007,(10):152-155.
关键词:检察院抗诉;再审;启动权
摘要:检察院通过行使抗诉权要求再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立即和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尚需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来启动该程序。这一做法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无端地延长了再审程序的审理时间,应予以改革。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应当赋予检察院再审启动权,由接受抗诉的法院立即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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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日开.司法终局性:我国司法的制度性缺失与完善[J].法学,2002,(12):10-14.
关键词:司法的终局性;再审制度;判例制度;一事不再理
摘要:文章在对司法终局性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之后,指出了我国司法终局性存在的制度缺陷,在考察了这种制度安排的受制因素后,提出了重构我国司法终局性制度的基本设想:改造现行再审制度,确立判例制度和一事不再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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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论民事再审事由审查程序的法定化[J].法学,2000,(02):
摘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该条第2款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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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韬.关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反思及改良意见[J].法学,1999,(1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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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明,李文军.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J].法学,1997,(07):
摘要: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李晓明李文军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民诉法还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的审理程序,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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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虹.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的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中心的考察[J].法商研究,2012,29(02):20-29.
关键词:民事再审程序;既判力;特殊救济程序;再审事由;第三人撤销之诉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再审程序的修改,相对于我国再审程序运行中存在的各种复杂问题显得过于简单且针对性不强,其主要的表现是回应实践严重不足、功能定位模糊、忽视诉讼原理和规律以及重要制度缺失。修改再审程序的目标不应是单纯解决"申诉难"的问题,而应是在完善通常诉讼程序的基础上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审级制度内的救济功能、严格控制再审程序的启动。为此,我们应理性地对待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其定位为特殊救济程序,并根据法治精神和程序的基本原理对其做进一步的修改,增加第三人撤销之诉,使再审程序乃至整个救济机制趋于协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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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清怀,杨广玲.论调解制度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引入[J].法商研究,2012,29(02):128-133.
关键词:调解制度;民事检察监督;意思自治;检察能动
摘要:民事检察调解制度本质上是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因应形势的必要延伸,其理论基点是在民事检察监督权规制下当事人有限度的意思自治,其司法理念在于检察能动。为推进民事检察调解的制度化建设,亟须在立法层面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二是规范适用的程序设计,三是提供协议履行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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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新.“再审之诉”的再辨析[J].法商研究,2006,(04):21-25.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对民事再审程序做了一些规定,但仍停留在审判监督程序的层面。由于立法者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概念、价值取向和理念等的理解存在偏差,以致在民事再审程序的立法模式和具体程序的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民事再审程序纠错功能的发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也逐渐成为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为丰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本刊特邀国内民事诉讼法学界的6位知名专家对民事再审制度的概念、价值取向、理念、立法模式以及程序设计等问题进行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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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伟.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J].法商研究,2006,(0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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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宪法理念的重新定位与民事申请再审程序的重构[J].法商研究,2006,(04):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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