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仁群《人格權禁令之程序法路徑》
法學評論. 2021,39(06)
南京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法典》第997條與《專利法》第66條等三個條文高度一致,表明它指向的是訴前行為保全,但作為例外,對家暴行為應適用人身安全保護令。"立法說明"對此也明確予以肯定。保全程序屬廣義的非訟程序。基於《民法典》第995條,當事人既可提起行為給付之訴,以獲得終局禁令,也可在訴前或訴中,依《民事訴訟法》申請訴前或訴中禁令。當事人獲得訴前禁令後並非總是要提起後續訴訟,但也不應期待通過極簡的程序獲得長期甚至永久禁令。禁令的主文應恰當表述,以使其有較寬的既判力客觀範圍。並非實體法中的每個規範都是實體規範。
關鍵詞:人格權禁令;訴前行為保全;行為給付之訴;不作為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