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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1樓 發表于:2025-8-14 21:12

参考案例

某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诉上海强某有限公司、特某私人有限公司、中某(香港)实业有限公司、黄某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

2025-10-6-213-001 / 调解 /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 青岛海事法院 / 2023.12.14 / (2023)鲁72民初120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7.01

调解指引

   1.扣押船舶期间发现船舶处于“三无”状态(即无船籍港、无船旗国、无船名)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发起扣押流程防止船舶转移,同时指导案件当事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资料,尽快以准确的船舶登记信息再行完善扣押。
   2.对外轮进行海事保全后,如果船舶司法拍卖价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扣押船舶所有权转移、船舶价值折损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全部实现等问题时,人民法院要及时向已知的案外船舶购买人披露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协调推动案外船舶购买人参与诉讼或者听证等方式,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多方和解,最终实现海事保全程序目的和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3.在涉及域外案外人的履行方式协商中,难以找到中外各方均信任的资金监管机构作为转付平台的,此时基于国家司法机关公信力,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信用平台开展款项转付,推动案件及时、实质化解。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2樓 發表于:2025-8-14 21:12

参考案例

陈某诉黄某优、李某红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

2025-10-2-054-001 / 民事 / 共有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28 / (2022)粤01民终1729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1. 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主张对香港夫妻财产进行析产,涉及债权人代位析产、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两个涉港法律关系,应当分别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
  2. 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系在执行过程中为破解共有财产执行僵局而产生的诉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债权合法有效且得到法院确认;第二,债权人就生效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三,债务人与他人共有财产未进行析产分割,怠于析产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第四,待分割财产已在执行中被执行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3. 根据香港法例第182章《已婚者地位条例》第四条关于已婚女性财产的相关规定及内地已生效判决中查明的香港法律,香港夫妻财产原则上实行分别制,除非另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其个人财产。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3樓 發表于:2025-8-14 21:12

参考案例

官某彬诉魏某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5-10-2-444-001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7 / (2020)粤03民特88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或裁或诉”条款因当事人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应为无效。至于约定“先裁后诉”的争议解决条款,虽然关于“仲裁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将争议提交仲裁的约定的效力。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4樓 發表于:2025-8-14 21:13

参考案例

某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重新仲裁案

2025-10-2-521-002 / 民事 / 仲裁程序案件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9 / (2022)粤01民特748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2 / 修改日期:2025.07.03

裁判要旨

  自然人在案件受理前死亡的,其主体资格已丧失,仲裁庭将其列为当事人的,仲裁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弥补的,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5樓 發表于:2025-8-14 21:13

参考案例

广州某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025-13-2-160-007 / 民事 /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12.07 / (2022)最高法知民终125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2

裁判要旨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对于专利权利要求中关于“不包含某种成分”的限定,应当由专利权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含该技术特征具有高度盖然性,而主张具有该技术特征的被诉侵权人则应当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6樓 發表于:2025-8-14 21:17

参考案例

连平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5-10-2-444-002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16 / (2023)粤01民特18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7.07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订的协议,既包括劳动合同内容,也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关于民商事活动权利义务的内容;双方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不能以协议中有劳动合同内容,一概认为因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不得进行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协议效力时应甄别争议类型,对于当事人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其他民商事争议,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认定该仲裁条款关于其他民商事争议的部分有效。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7樓 發表于:2025-8-14 21:17

参考案例

中某房地产(邳州)有限公司诉浙江广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5-07-2-115-002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1.15 / (2024)苏民终16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7.08 / 修改日期:2025.07.10

裁判要旨

  针对工程长期停工、双方当事人争议频发、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诉讼请求是否具备事实清楚、诉请可分、需求紧迫等先行判决的条件,通过先行判决解决已经查明事实的争议问题,及时确认合同解除,并判决施工方移交施工资料、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注销手续,固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持续扩大。对于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认定及其他工程款结算等问题,在查明全部事实后另行处理。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8樓 發表于:2025-8-14 21:18

参考案例

谭某诉吴某、雒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2025-01-2-078-001 / 民事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0)渝民辖188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5.07.27

裁判要旨

  共同被告中仅有部分被告被监禁的民事诉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情形,应当按照法律的其他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79樓 發表于:2025-8-14 21:18

参考案例

某体育学院诉某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5-07-2-392-001 / 民事 / 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1)最高法民终127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8.06

裁判要旨

  申请保全人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中没有约定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的,不应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应根据保函有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的约定,判令保险公司对被申请人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足以赔偿的部分由申请保全人承担。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0樓 發表于:2025-8-14 21:19

参考案例

付某与某信律师事务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025-10-2-445-002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31 / (2021)粤01民特870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8.11

裁判要旨

  在仲裁送达程序中,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中包括公告送达的,仲裁庭应当注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否正确,在邮寄送达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应尽合理查询义务,确认邮寄送达不能妥投的原因,在查实“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仲裁庭公告送达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1樓 發表于:2025-8-14 21:19

参考案例

青岛某晟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某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青岛某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01-2-084-001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2024)鲁0214民初369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8.11

裁判要旨

  分公司订立合同时约定“发生争议由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直接将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约定为管辖法院的,可以认定约定的管辖法院属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不违反法律关于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该管辖约定合法有效。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2樓 發表于:2025-8-14 21:19

参考案例

上海某芙娱乐有限公司诉丁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

2025-07-2-259-001 / 民事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3 / (2023)沪02民终983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8.12

裁判要旨

  在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诉讼迟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先行判决:一是先行判决的相关事实已经清楚;二是先行判决相关的诉请与其他诉请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可分性;三是等待全案判决需要较长时间,而部分诉请存在先行判决的必要性。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3樓 發表于:2025-8-14 21:19

参考案例

董某丽诉卞某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5-07-2-043-002 / 民事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柳河县人民法院 / 2023.06.30 / (2023)吉0524民初66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8.13

裁判要旨

  在案件审理中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性。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简单的小标的案件,虽然双方对讼争标的物价值存在一定争议,但可以通过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或其他方式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无需通过司法鉴定程序解决,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诉讼成本。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4樓 發表于:2025-8-1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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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25.08.14的参考案例筛选完成,执行专题的案例未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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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5樓 發表于:2025-10-12 22:17

参考案例

郑某侨司法处罚案

2025-18-2-119-001 / 民事 / 委托合同纠纷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2025.07.21 / (2025)湘0502司惩23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8.15 / 修改日期:2025.08.26

裁判要旨

  法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侮辱、诽谤、威胁法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6樓 發表于:2025-10-12 22:17

参考案例

浙江某洁刷业有限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进出口信用保险纠纷案

2025-10-2-338-001 / 民事 / 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27 / (2023)浙民终27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8.22 / 修改日期:2025.08.25

裁判要旨

  1.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的标的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出口贸易。被保险人主张保险事故发生且要求支付保险款的,需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与境外买家发生有保险合同所指向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出口贸易,应收货款属于确定且无争议的债权。如果保险人提供了相应证据可以证明被保险人投保的出口贸易合同存在买家身份不清、地址不明等情形,而被保险人没有足够、充分的反驳证据的,则被保险人所主张的应收货款不属于确定且无争议的债权,保险人拒绝支付保险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约定有“纠纷先决条款”的,出口贸易纠纷发生后,作为被保险人的卖方应当积极与买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则由被保险人先行进行仲裁或诉讼。被保险人在获得生效的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并申请执行后,无论执行是否到位,保险人都需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赔付责任;被保险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债权的,保险人不向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7樓 發表于:2025-10-12 22:18

参考案例

长治某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

2025-08-2-421-001 / 民事 / 申请破产清算 /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9 / (2024)晋04破1-6号 / 破产 / 入库日期:2025.09.09

裁判要旨

  1.对于关联企业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可以适用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规则。在判断是否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时,要结合关联企业间控制权是否集中、资产与负债是否严重混同、经营场所是否相同或者一定程度上混同使用,以及是否存在相互担保、相互融资等财务、业务混同情况。
  2.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影响较大,要坚持“审慎适用”的原则。为确保异议债权人的权利救济,应当采取事前组织听证,事后保障复议的方式,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异议权等权益。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8樓 發表于:2025-10-12 22:19

参考案例

李某云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案

2025-01-2-410-001 / 民事 / 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 / 盐边县人民法院 / 2022.05.19 / (2022)川0422民特监1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5.09.20

裁判要旨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一致作出的调解协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于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不予司法确认;已经司法确认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89樓 發表于:2025-10-12 22:20

参考案例

云南某坤磷化工有限公司诉中国某银行上海某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2025-08-2-345-001 / 民事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2019.03.25 / (2019)沪74民终2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7

裁判要旨

  1.票据行为系无因行为,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是根据票据记载的内容确定,持票行为本身就表明了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合法性,持票人就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举证责任,除非票据债务人能够提供证据,初步证明持票人系非法或恶意取得票据。
  2.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具有填补性的补偿权,持票人因故未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行使票据权利,基于民事权利和利益的平衡,可以依法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等取得额外利益的行为人返还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此为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90樓 發表于:2025-10-12 22:20

参考案例

赖某勇诉郭某宏、赣州康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5-16-2-103-004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11.22 / (2023)最高法民再36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10.10

裁判要旨

  1.对于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受害人就同一事实以刑事被告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债权人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作出裁判并执行完毕,或者债务人已偿还债务后,同一法律事实构成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发的,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则上不再重新作出处理。
  3.民间借贷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属于集资诈骗犯罪一部分的,因集资诈骗犯罪违反法律关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等强制性规定,危害金融安全,借款合同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借款合同无效的,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亦应当认定无效。受害人起诉不涉及集资诈骗犯罪的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下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判。

 
民訴法教授 二十三級
591樓 發表于:2025-10-1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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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25.10.12的参考案例筛选完成,执行专题的案例未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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