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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454篇帖子。

【資料庫】3.民事司法制度

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7 08:56
鄭智航.「技術—組織」互動論視角下的中國智慧司法[J].中國法學,2023,(03):103-121.
關鍵詞:互動機制;信息技術;智慧司法;組織結構;人工智慧
摘要:對於信息技術與組織運作關係的分析主要有技術決定論、技術社會建構論和互動論三種研究進路。技術與組織互動論非常強調技術實踐概念。技術實踐性主要包括技術對於組織目標實現的重要程度、組織的科層結構與技術的科層結構之間的互動關係、技術自身的結構彈性等內容。從具體結構來看,智慧司法主要包括以技術治理為核心的信息技術結構和以科層制為核心的司法組織結構。信息技術憑藉其獨特的技術剛性在一定範圍內重塑著司法的組織結構,影響著司法組織的複雜性、規範性和決策權。信息技術的運用不斷受到當下中國司法組織結構的影響和塑造,並不斷從組織既有環境中獲得賴以生存的物質性資源和嵌入的合法性。信息技術與司法組織的複雜互動是一個歷時性的過程,在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特點。
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7 08:56
程金華.中國法院「案多人少」的實證評估與應對策略[J].中國法學,2022,(06):238-261.
關鍵詞:案多人少;司法能力危機;訴訟需求;司法供給;法院管理
摘要:「案多人少」以及由此造成的司法能力危機,是當今世界各國法院普遍面臨的問題。基於統計和問卷調查數據的實證研究發現,當前中國法院系統「案多人少」問題日益突出。雖然中國法官的人均案件量低於日本和美國法官,但是中國法官普遍感到較大的工作負荷和壓力,部分原因在於其同時承擔比較繁重的審判與非審判工作任務。當前中國法院的「案多人少」雖還沒有對司法效率造成明顯的損害,但影響了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和隊伍的穩定性。為了避免問題趨於嚴重,應當從訴訟需求和司法供給兩側同時發力,合理布局程序調節、社會治理、法院增員和管理增效四種途徑,展開全方位的系統改革。其中,改革重點是優化法院管理效能,盡力減免法官的非審判工作時間支出以提高司法生產率,並通過法院組織體系的改造來建構符合資訊時代需求的現代化中國法院治理體系。
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7 08:57
聶鑫.中國最高審判體制的刑民分立——傳統與現代化[J].中國法學,2022,(04):270-287.
關鍵詞:最高審判體制;刑民分流;刑民合流;死刑覆核;傳統與現代
摘要:當代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部門與以民事為代表的其他審判部門呈現出明顯分立。中國最高審判體制的刑民分立由來已久,從先秦發生刑民區分後,刑事審判與民事審判逐漸走向分流;「重情」案件與「細故」案件在審判程序上截然兩分,死刑覆核成為最高審判機關的核心職能。清末以來,近代中國移植了德日司法制度,最高審判機關的刑民審判體制走向合流;在清末「就地正法」制度與民國「懲治盜匪」特別立法下,死刑核准權先後部分「下放」給地方。1949年以來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體制逐漸從「刑重民輕」走向「刑民並重」;在收回死刑覆核權與改革民事再審制度後,刑民案件數量先後膨脹;最近啟動的完善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改革,可能會加劇最高審判機關的刑民分立。未來司法改革應考慮最高審判體制的刑民平衡,以及傳統與現代的協調問題。
4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48
孫曉勇.司法大數據在中國法院的應用與前景展望[J].中國法學,2021,(04):123-144.
關鍵詞:大數據;司法大數據;智慧法院;人工智慧
摘要:人民法院積極適應信息技術革命,推動建立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台,在服務司法審判實踐、提升審判管理質效、建立陽光司法機制、深化應用法學研究、助力科學決策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探索。同時,司法大數據的應用也面臨一些挑戰,應進一步加強對數據的利用和管理,提升數據處理能力和數據質量,重視法律和數據技術複合型人才培養。未來的司法大數據應用,將秉持"服務司法實踐、服務公眾需求、服務社會發展"的理念,立足於提升司法大數據應用效能,朝著"使法院更健康,使法官更健康,使社會更健康"的趨勢發展,在助力提升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以及社會協同治理能力、優化社會治理模式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4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0
楊力.從基礎司改到綜配司改:「內捲化」效應紓解[J].中國法學,2020,(04):147-166.
關鍵詞:司法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改革;政法改革;內捲化
摘要: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加快推進,改革的持續複雜性逐步被認識。如果不能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持續的治理成本投入所產生增益的速度將會逐步放緩乃至停滯,進而出現"內捲化"效應。為此,黨的十八大以後,我國改變了以前"修補式"的改革模式,推動新一輪"結構性"的司法體制改革,主要包括基礎司改和綜配司改兩個階段。全國範圍內的基礎司改已經完成,但在司法主體體系化建設、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健全司法管理運行機制、綜合法律服務供應體系、智慧司法和司法行政等領域存在的短板,需要綜配司改"錨定"並加以體系化應對和解決。同時,為了防止綜配司改在更高水平上出現的"內捲化"效應,仍需不斷深化推動"全局性"的政法改革,從更高層次上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政法機構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形成全方位、深層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
4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1
李紅勃.通過政策的司法治理[J].中國法學,2020,(03):129-145.
關鍵詞:司法政策;司法理念;司法治理
摘要:司法政策是當代中國司法體制中一個特殊的制度設置,它以當下的政法體制、司法理念和社會現實為基礎,具有時代和地域的合理性,是開展司法治理的重要途徑與手段。司法政策通過連接法律與政治、國家中心任務與司法審判,在個案裁判中促進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一方面,要正面認可司法政策的法治價值;另一方面,要防止司法政策泛化和濫用給司法帶來的危害。需要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明確司法政策的定位,優化司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機制,進一步提升司法政策的法治化和規範化,更好發揮其司法治理的獨特功能。
4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5
霍政欣.論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國內法院[J].中國法學,2018,(03):269-287.
關鍵詞:全球治理;國內法院;跨國司法治理權;人民法院
摘要:在全球治理體系中,國內法院通過國際司法活動可以在國家之間、國內機構與國際機構之間、政府機構與非政府組織之間分配治理權。經此過程,國內法院不僅決定跨國行為主體的權利與義務,還以傳導性與漸進式的方式影響全球治理的整體效果。國內法院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權能可稱為跨國司法治理權,該權能具有廣泛性、間接性與相對獨立性等特徵,這決定了人民法院對中國參與全球治理具有重要作用。鑒此,須在全球治理的高度厘定人民法院的權能,重視發揮其跨國司法治理權,提高其國際司法能力與公信力;扭轉西方國家法院壟斷國際法上國家實踐的局面,推動國際法發展;善用人民法院解決敏感國際糾紛,以最小的國家成本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
4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5
徐向華課題組.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路徑實證研究[J].中國法學,2018,(02):28-55.
關鍵詞:審判委員會;司法體制改革;審判權
摘要:審委會"討論案件並決議"的類審判職能因其非親歷性和不可追責性等缺陷而飽受爭議並成為歷次司法改革的重點攻堅對象。規範分析表明,由於法律設計和司法解釋未能一以貫之,該項職能在實踐中漸趨泛化和錯位。實證研究顯示,人員組成的高行政性與討論議題的重影響性,使得審委會更傾向於保障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而大量討論個案,不僅影響其宏觀職能的發揮,易成為司法責任的黑洞,而且把控案件質量的實際作用並非如願。長遠看,改革路徑在於還權賦能,通過逐步取消審判職權,全面強化指導功能,實現審判權完整回歸合議庭和獨任庭,重塑審委會作為審判中的諮詢者和規則制定中的決策者兩大角色。這一變革應在法制框架下分"三步走"平穩實現,再通過修法予以固化並推廣。
5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6
周翠.我國民事司法多元化改革的現狀與未來[J].中國法學,2018,(01):53-76.
關鍵詞:司法多元化;民事司法;審限;在線調解;大數據
摘要:為促進程序正義的實現,我國亟待對級別管轄、審限、舉證期限、鑑定、訴訟義務等規範進行修訂,並在此基礎之上進行司法多元化、電子化和專業化的改革。有效的司法管理可以促進民事司法高效運轉。但民事司法不是服務。為了實現十九大提出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要求,未來應當反思"司法服務論"的觀點,並調整訴訟效率、當事人滿意等考核指標,轉而維護法官法定、武器平等、直接與言詞等訴訟原則。儘管發展替代性糾紛解決尤其是在線調解機制具有積極意義,但司法的未來仍取決於訴訟而非調解。司法多元化的改革,僅意味著司法由兩大支柱體系轉向由訴訟、公證和調解構成的三大支柱體系。在"糾紛預防勝於糾紛解決"的政策指引下,對我國公證進行電子化改革亦刻不容緩。
5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8
姜峰.央地關係視角下的司法改革:動力與挑戰[J].中國法學,2016,(04):127-142.
關鍵詞:央地關係;司法改革;上訪困局;民主過程;司法過程
摘要:對1994年分稅制改革及其後果的舉例分析表明,大量上訪和群體性事件顯示的公共治理危機既是地方人大制度運轉不良的結果,也源於央地關係失衡對地方政府形成的逆向激勵。新一輪司法改革的根本動力,是擊碎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硬殼,以訴訟方式將湧入上訪渠道的社會矛盾解決重新地方化。由此,雖然司法改革會被強力推進,但基於對司法功能的過度期待而設計的改革措施既與法理規律存在緊張,也將加重法院本已沉重的案件壓力和功能負荷,削弱其賴以安身立命的獨立、專業和穩定品質,長遠來看反而不利於既定改革目標的實現。回應治理困境的權宜之計,一方面是憑藉中央權威平衡央地人、事、財權關係以減少滋生社會矛盾的外部激勵,另一方面是將"矛盾回應型"司法改革轉向"規則確認型"司法改革以促進央地關係的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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