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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217篇帖子。

【資料庫】10.民事訴訟證據

14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32
湯維建.民事訴訟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芻議[J].法學,2004,(05):92-96.
關鍵詞:證據的合法性;可采性;利益衡量;民事訴訟
摘要: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民事訴訟中對訴訟價值的衡平以及人權的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應當加以一定的限制 ,其判斷標準是 :重大違法性、利益衡量性。在我國民事證據立法中 ,應當就陷阱取證、偷拍偷錄、私人偵探、測謊證據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適用中經常涉及到的問題加以規定
 
1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33
常怡,王健.論電子證據的獨立性[J].法學,2004,(03):85-93.
關鍵詞:電子證據;民事證據法;證據形式
摘要:電子證據是我國證據法學研究中一個較新的課題。一直以來 ,理論界對電子證據的法律地位、概念和內涵等諸多問題頗具爭議 ,司法實務界在對其適用上也較為混亂。電子證據具有獨立性 ,在新的民事證據立法中應作為一獨立的證據形式加以明確。在對電子證據和視聽資料概念和內涵進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 ,通過對兩者的界清和重構 ,可以較好地理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消除傳統證據分類觀念對電子證據獨立性的負面影響。
1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33
王利明.民事證據規則司法解釋若干問題研究[J].法學,2004,(01):80-94.
關鍵詞:司法解釋;證據規則;舉證責任倒置;舉證時限;民事訴訟
摘要:本文認真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制訂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認為該規定的制訂是必要的、及時的 ,對於保障司法公正、促進司法改革起到了積極作用。該規定在舉證責任倒置、自認、免證的範圍、有關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對證據的審核認定規則、舉證時限、證據交換規則、質證等方面的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作者呼籲儘快制訂證據法 ,建立一套完善的證據法律制度
1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37
洪冬英.論兒童證人[J].法學,2003,(05):105-110.
關鍵詞:兒童證人;適格性;作證能力;質證;保護
摘要:兒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與成人證人存在一定的區別 ,在法理上需要明確的是兒童作為證人的適格性 ,即不因年齡問題而失去作證的資格 ,而是與其知情、心理發展情況及案件的具體情況相關 ;兒童出庭作證的能力與成人存在一定的區別 ,本文試圖從在兒童出庭作證的相關制度建設方面思考解決這一問題 :視情況決定兒童證人是否必須出庭 ;建立適合兒童證人的質證方式 ,減輕兒童作證的壓力及兒童證人的保護等
14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40
童兆洪,俞曉輝.證據——一個亟待重塑的概念——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對證據的本質揭示、分析、重新表述[J].法學,2002,(01):39-44.
關鍵詞:證據;信息;信號;抽樣;內涵
摘要:本文擺脫用觀點論證觀點的傳統模式,運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對案件的發生、證據的形成以及用證據重建案件事實的過程,進行分析、研究。拋開非本質屬性,抽象出證據的特有屬性後,作出「證據是負荷案件信息的載體」這一反映證據本質特有屬性、內部聯繫的全新的概念。
14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42
潘福仁,徐亞麗,徐俊.TRIPS對建立中國智慧財產權訴訟證據披露規則的影響[J].法學,2001,(09):61-66.
關鍵詞:TRIPS;智慧財產權訴訟;證據披露規則
摘要:WTO對智慧財產權訴訟證據問題帶來了新的啟示, TRIPS關於證據披露規則的有關規定對中國的證據立法必將產生深遠影響。本文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對兩大法系的證據披露規則進行了介紹,並論述了建立中國智慧財產權訴訟證據披露規則的意義,最後從證據披露的時限和訴訟後果兩方面,對構建中國智慧財產權訴訟證據披露規則提出了若干建議。   
 
14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47
游偉,夏元林.計算機數據的證據價值[J].法學,2001,(03):60-64.
關鍵詞:計算機數據;可接受性;證明力
摘要:本文從計算機數據獨具的精密性與脆弱性相結合的特點出發,分析了其作為一種新型證據所具有的證據價值:首先是計算機數據的可接受性,即其作為一種證據是否可以為一國法律所接受;其次是從證據類型角度分析其證明力,即計算機數據究竟是應作為視聽資料、書證還是一種獨立證據類型而賦予其不同的證據效力。
14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52
王戩.論測謊證據[J].法學,2000,(11):19-21.
14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52
劉敏.論強制證人出庭作證[J].法學,2000,(07):38-42.
15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7-6 20:59
左衛民,陳剛.證據隨時提出主義評析[J].法學,1997,(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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