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在庭審發問階段,當事人發問與本案無關時,審判人員的處理方式應注意什麼?
答:實踐中,有些當事人在互相發問階段,時常會提出自認為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案外問題。對此,有的審判人員會在當事人發問後立即干預,如直接指出「這個問題與本案沒有關聯」而予制止。
上述做法不妥當,因為:一方當事人所提問題有可能與本案確無關聯,但也有可能是為了通過設問而讓審判人員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誠信度,最終採信其主張,等等。故審判人員不宜直接打斷,在聽取對方當事人的回答後再作判斷和干預,兼聽則明,會更有利於綜合了解事實過程。且審判人員若先於對方當事人回答而立即干預,還可能會失去裁判的中立地位,因為審判人員在干預時,實際上已經傳達了審判人員「不予採納」的傾向,直接代替了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容易形成提問一方對審判人員生對立情緒。
所以,在未聽取對方當事人意見之前,審判人員不宜直接干預。具體方法可參照如下意見:
(1)在一方當事人提問後,審判人員宜先聽取另一方當事人的回答;
(2)若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無關聯」意見的,審判人員可以詢問提問一方當事人:「你方提出的這個問題與本案有什麼關係?」;
(3)在提問方當事人作出回答後,審判人員應判斷該提問與案件有無關聯,確無關聯的,應明確告知提問一方當事人:「這個問題與本案審理的事實沒有關聯,請你方圍繞本案事實提問」;有關聯的,應明確要求對方當事人予以回答:「這個問題與本案有關聯,請你方予以回答」;
(4)若對方當事人在審判人員明確有關聯性後,仍然以無關聯為由拒絕回答的,審判人員可在雙方當事人發問程序後,依職權詢問;
(5)若一方當事人所提問題確與案件無關聯,另一方當事人又沒有提出關聯性異議的,審判人員可視情告知提問一方當事人:「請注意所提問題與案件事實的關聯性」;
(6)在一方當事人提問後,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無關聯」意見,審判人員無法當場判斷該提問是否與案情有關聯的,可告知另一方當事人:「這個問題可能與本案有關聯,為有利於案件事實的查明,請你方予以回答。